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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乡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新津乡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精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渝委发〔2016〕27号)《云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云阳委发〔2017〕6号)等文件精神,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抓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促进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根据年度安排和部署,结合实际,现将我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具体措施,及时清理、废止不符合《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有关制度文件。在招商引资中做到法治有保障,规范了政府、企业、农户之间的行为。

2.大力推行清单制度。依据(云阳府办发〔2019〕82号)文件要求,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继续落实全县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服务,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政务服务集中办理等制度。

3.提升利企便民服务水平。对群众办事后无法当场拿到结果的,除必须群众本人到场办理的事项外,均由村(社区)干部代为办理、送达,切实落实“只跑一次”。已实现不少于100项基层服务事项在乡公共服务中心均可办理,不少于25项公共服务事项在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所有只用身份证办理的事项均可在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对企业完善项目审批咨询、指导、协调和代办等服务,通过编制相关项目的通俗化申请材料清单,提高申报通过率。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管理。贯彻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29号)要求,编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明确公文种类、列明管理事项类别、严控发文数量、严禁越权发文。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检查。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制度,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备。全面清理不利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26号)、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推进公共卫生领域相关工作、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构建我县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军民融合发展等贯彻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2.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要求,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指定专人负责合法性审核、报备工作。

(三)完善体制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健全完善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完善法律顾问遴选、使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中的作用。

2.完善行政决策论证评估机制。实行重大决策班子成员集体商讨或委托第三方评估、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执法监督协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要求.

2.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保障。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常态化的案卷评查、执法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

(五)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一是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支持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凡该类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三是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认真办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完善行政违法投诉举报有关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依法化解涉疫情矛盾纠纷。集中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工作。积极引导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人民调解组织参与重大案(事)件和群体性矛盾纠纷的依法应对处置。针对复工复产中多发的合同违约、债权债务、物业租赁等纠纷,做好援企稳岗相关法律服务工作。

2.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健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制度。

3.加强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普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实现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全覆盖。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宪法法律“十进”活动。强化《民法典》等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重点加强传染病防治、突发事件应对、食品药品安全、野生动物保护、动物防疫、扫黑除恶、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禁毒、消防、国家安全等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坚持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和旁听庭审制度。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村(社)居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加强全县法治文化建设。配合开展“坚持依法防控、争做守法公民”千万市民网上学法竞赛答题活动。

4.创新社会治理。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十项行动,完善信访制度,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做强做实综治工作平台,做深做细城乡社区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完善见义勇为保障机制。拓展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制度化渠道,深化“三社联动”实践,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行动。全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村(居)“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培养工程。加强乡村法律顾问工作。开展城市安全示范创建,推进消防安全、校园安全、道路运输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治理。进一步深化“诉调、检调、警调、访调、复调”对接机制,推动完善调解、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机制。完善应急“四大体系”,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坚持将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完善政府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长效机制。有序组织领导干部就近旁听行政诉讼案件的法庭审判,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树立法治理念。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带头,以身作则,清除官本位、特权思想等,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以此引领整个社会树立对法治的敬畏与尊崇。大力培育公民法律信仰,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使法治成为一种生活习惯和工作习惯。

二是坚持学用结合,提高普法实效。以弘扬法治精神为重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采取送法上门、互动参与、以案释法等方式,创新普法载体,提高普法效果。根据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和特点,重点加强与其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坚持普法和依法治理同步推进。认真谋划“七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工作,以高水平、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来引领和保障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完善监督体系,发挥合力作用。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确立以人大监督为核心的监督体系,运用立法权制定切实可行的人大监督法规,使监督内容、程序和结果明确清晰,使之能有效落实、便于操作。加强人大对政府财政预算、决算的审查工作,提高审查的能力和水平。充实基层政府法治机构和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人员力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审查工作,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和统一发布。强化行政监督与问责,促进政府行政运行和职权行使更加公开透明。

四是扩大公众参与,规范决策程序。推动公民参与,使其合理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法诉求得到充分体现。拓展征求意见的渠道,扩大听证范围,利用书信、互联网、公告栏、电话等各种方式,实现相关信息的充分告知,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家智库”作用,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五是推进信息公开,建设透明政府。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领域的情况予以全面及时的回应。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细化政府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政府采购、政府投资工程等公开项目,推行政府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示制度,推进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监管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督促监管部门履行职责。

二、2020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乡党政主要领导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高标低配”现象。对照新时代法治建设的高标准、严要求,个别人员对法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支持力度不够。执法人员法治意识还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水平不高。

(二)执法行为欠规范,存在制度执行“两张皮”情况。法治制度建设和执行上存在偏差,“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没有得到深入贯彻落实。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仍未杜绝,简单粗暴的工作方式依然存在。在执法过程中偶有执法程序不规范的行为,易导致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纠错案件发生。

(三)法治主体责任有缺失,存在履职不到位现象。个别科室在办理事项时未按工作规定及时、准确办理相关工作,对于自身职责没有履职到位。

四、2021年及“十四五”期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2021年,新津乡将在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国家、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全乡统一认识,对标对表推动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一)统筹做好法治政府年度目标。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细化措施,优化指标,引入“两代表一委员”积极参与考核工作监督,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日常指导监督检查。

(二)统筹指导监督全乡行政执法。完善相关制度,合理优化机构、人员编制、执法衔接等事项。对全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少于3次,及时总结典型案例经验教训,做到以案释法。

(三)统筹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保障政府行政决策合法合规,完善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加强对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监督。发挥专职工作人员+专业律师的组合优势,为乡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准确到位的法律意见。

(四)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优化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扩大法律服务范围,加强高端法律服务引进力度。加强多调联动,进一步优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做细做实普法工作,营造全民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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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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