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新津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津乡进一步加强秋冬季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管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属各单位:
按照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管控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抓好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确保秸秆露天焚烧得到有效管控。
云阳县新津乡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6日
新津乡进一步加强秋冬季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管控的实施方案
一、成立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管控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柳 新津乡党委副书记
组 员:杨 权 石松村支部书记
李永成 和平社区支部书记
管更强 五间村支部书记
李贵祥 紫荆村支部书记
谭志明 永和村支部书记
王兴明 作坊村支部书记
陈鹏飞 新津村支部书记
吴宝平 太胜村支部书记
张冬花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牟秋林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杨柳兼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秸秆露天焚烧工作,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乡级监管员,监管全乡,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村级监管员,监管本村(社区)。
二、加强宣传,增强村民意识
各村(社区)应当采取召开院坝会、村村通传播的方式,对国道及省道公路干线两侧2公里范围内以及重点区域、人口聚集区加强管控,同时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以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引导群众从“不能烧”“不敢烧”转为“不愿烧”的观念,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当地村民认可的乡土规则,使“不烧秸秆”从强制要求逐渐演变为村民的自觉行动和新的生产习惯。增强村民的思想意识。
三、强化检查,落实主体责任
各村(社区)应当指定专人值守,对秸秆露天焚烧行为进行管理,坚持日常检查,防止秸秆焚烧现象发生。如有秸秆焚烧情况,应当及时阻止,并将相关情况汇报到乡政府管控领导小组,乡镇监管员收集情况,经核实对违反规定焚烧严重的地方,综合执法大队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云阳县新津乡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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