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基本信息
执法主体:石门乡人民政府
机构职能:下设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具体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规划建设、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执法事项:规划建设、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
职责:一、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政府授权,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二、统一指挥协调辖区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和联合执法的运行机制。三、负责与县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四、全面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办公地址:重庆市云阳县石门乡石门社区金桂路31号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5576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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