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府发〔2020〕31号
云阳县石门乡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20〕14号)、《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市脱贫攻坚“收官大决战”方案〉的通知》(渝扶组发〔2020〕16号)、《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渝扶组办发〔2020〕91号)及《云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云扶组办发〔2020〕75号)的相关要求,高质量完成2020年度全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对标对表落实。根据《石门乡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增加了新的工作内容,任务更重,各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吃透政策,用更高的质量、更高的水平完成最后一公里,为明年脱贫成果巩固奠定基础。要对标对表2020年度减贫计划,坚持脱贫标准,严格按照“八步、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的流程,“一出三不出”的标准,进行贫困户的识别和退出。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科学合理安排,把好工作进度,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提升数据质量。要抓好问题整改,采取有效措施,紧盯脱贫攻坚普查和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数据,持续开展数据清洗,对问题较多的实行“靶向式”指导。要进一步配强基层信息员队伍,及时筛选、清除不合格信息员,并将驻村干部、本土人才纳入信息员队伍。要建立数据审核专班、专员制度,把好数据填报、审核、录入关口,不断提高建档立卡数据质量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全面回顾总结。总结经验做法,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思想和对建档立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为指引,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总结建档立卡工作过程、取得经验,力争形成一系列体现云阳建档立卡工作成绩和亮点的成果。强化数据分析比对,高强度挖掘扶贫大数据“金库”,通过数据分析呈现脱贫攻坚成效、找到薄弱环节、谋划下步工作。
四、明确工作要求。严格较真碰硬,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标准程序,对扶贫对象做到“应退尽退、应纳尽纳”,对监测对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在实际工作中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减轻基层负担,做好工作统筹,把工作安排好,把骨干培训好,防止工作翻烧饼和频繁返工,防止重复进村入户和填表报数,防止增添基层不必要的负担。统一操作平台,必须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数据录入。
五、强化工作保障。强化组织领导,驻村领导、村一把手要亲自抓,切实履职尽责,重要问题要提请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强化工作督导,创新工作方式,加强对基层工作指导,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强化追责问责,坚持谁操作、谁审核、谁出错、谁负责,落实工作责任,形成责任链条,出现重大失误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石门乡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云阳县石门乡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9日
附件
石门乡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
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20﹞14号)、《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渝扶组办发〔2020〕91号)、《云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云扶组办发〔2020〕75号)和云阳县动态管理工作培训班会议精神,特制定石门乡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标注
标注贫困户脱贫、脱贫户返贫;录入新致贫户(见附件1);录入和标注贫困户(含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自然增加及自然减少的人口(见附件2、3)。
(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
采集贫困村、贫困户(人口)、边缘易致贫户(人口)的基础信息。主要针对发生变化的信息,如贫困人口在校生状况、贫困户收入情况等,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对变化的信息进行更新。
(三)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识别录入和标注工作
对新发生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进行识别,采集致贫(返贫)风险以及边缘易致贫户基础信息,并在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和标注(见附件4、5)。
(四)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跟踪监测工作
采集并录入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享受帮扶的信息;评估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标注“是否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五)建档立卡问题数据整改工作
针对脱贫攻坚普查、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数据,结合全市“收官大决战”,进村入户予以核实,并在信息系统中修改完善。
(六)脱贫不享受政策户核实标注工作
对现有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核实具体情况,对其中识别不准的脱贫户做清退处理;对其中当年识别无误的,重点采集完善2020年度相关数据信息。
二、标准和流程
(一)贫困户脱贫退出与新识别(返贫)的标准和流程
1.贫困户脱贫退出与新识别(返贫)的标准
贫困人口脱贫退出是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家庭人均纯收入,以及“两不愁三保障”情况,脱贫退出标准可概括为“一出三不出”。
“一出”是指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享受帮扶措施或自身努力,解决了“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且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出贫困识别标准(4000元),可予以脱贫。
“三不出”是指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不能脱贫退出。
(1)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没有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没有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农户;
(2)虽然享受了扶贫政策,但生产生活条件无明显改善, 扶贫成效还需继续巩固的农户;
(3)当年新识别或返贫的贫困户不作脱贫退出处理。
贫困户新识别(返贫)标准按《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扶组办发〔2020〕27号)相关要求执行。
2.贫困户脱贫退出与新识别(返贫)的流程
贫困户脱贫退出与新识别(返贫)的流程坚持“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即:村民小组筛选提名、公示,村级民主评议、公示,乡镇审核,行业部门联合认证,县级扶贫部门综合认定,县级公告,数据录入。
(二)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识别与风险消除的标准和流程
1.识别标准。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重庆市执行人均纯收入6000元)左右的家庭,“两不愁三保障”任意一项动态出现问题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原则上以公安部门户籍人口为准,对“户在人不在”“人在户不在”的情况,以实际共同生活为准。
2.识别流程。通过农户主动申报、乡村(社区)干部走访排查提出初步名单,经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后,由驻村干部、村(社区)干部、村级扶贫信息员录入重庆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相关行业部门筛查比对,区县级扶贫部门审定并将名单返回乡镇,乡镇组织镇村干部、信息员再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3.风险消除标准。以户为单位,通过享受帮扶措施或自身努力,解决了“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且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出识别标准,可予以标注风险消除。
4.风险消除流程。按照“村(社区)干部提名、村级评议、乡镇审核、相关行业部门比对认证、县扶贫办审定、国扶系统标注”的程序操作。在边缘易致贫户整户自然减少的情况下,先标注风险消除,再操作自然减少。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培训
10月9号乡完成工作方案制定并印发文件通知,10月10号部署工作并组织培训。各村(社区)及时组织部署工作及培训。
(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
10月11日至10月19日,各村(社区)开展进村入户相关工作,履行贫困户脱贫退出、新识别和返贫纳入的各项程序,10月26日前乡政府完成动态调整审核工作;同时各村(社区)完成扶贫对象各类信息采集和更新工作;完成边缘易致贫户和新致贫户的信息采集工作。
(三)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
10月26日至11月2日,各村(社区)在完成进村入户和信息采集相关工作后,于11月2日24时前完成全部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工作。
(四)数据分析和问题梳理
11月2日至12月10日,开展数据分析,形成到户到人数据的问题清单。
(五)问题数据核查
12月11日至12月20日,乡村根据问题清单开展实地核查。
(六)完善系统数据
12月21日至31日,全市组织在信息系统中对核实的问题数据进行修改完善。12月31日24时关闭信息系统。
(七)工作总结
2021年1月1日至5日,乡政府对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总结报告。
三、有关事项
(一)关于农户收入计算周期
农户家庭收入计算周期为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二)关于贫困户脱贫校验功能
在信息系统中对“贫困户脱贫”操作设置了限制条件,凡信息系统中“两不愁三保障”未解决的贫困户,均无法进行“脱贫”操作。
(三)关于使用手机APP开展信息核实工作
为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各地要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手机APP的相关功能开展信息核实等工作。
附件:1.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
2.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
3.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
4.边缘易致贫户信息采集表
5.脱贫不稳定户信息采集表
附件1
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 | ||||||||||||||||||||||||||||||||||
一、基础信息 | ||||||||||||||||||||||||||||||||||
家庭住址:__________省(区、市) __________市(地、州、盟) __________县(市、区、旗) ________乡(镇) _______村________自然村(村民小组) | ||||||||||||||||||||||||||||||||||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选填): 银行账号(选填): | ||||||||||||||||||||||||||||||||||
A23识别标准(单选):□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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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5军烈属: |
□是 □否 |
|||||||||||||||||||||||||||||||||
二、家庭成员信息 | ||||||||||||||||||||||||||||||||||
序号 |
A1 姓名 |
A2 性别 |
A3 证件类型 |
A4 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 号码 |
A5 与户主关系 |
A6 民族 |
A7 政治面貌 |
A8 文化程度 |
A9在校生状况 |
A10健康状况 |
A11 劳动技能 |
A12务工区域 |
A13务工时间 |
A14 失学或辍学原因 |
A15 是否会讲普通话 |
A16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A17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A18 是否参加大病保险 |
A19 是否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A20 是否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
A51是否接受医疗救助 | |||||||||||||
1 |
户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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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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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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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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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致贫原因(可扩充) | ||||||||||||||||||||||||||||||||||
A27a致贫原因1(单选项):□因病 □因残 □因学 □因灾 □因婚 □因丧 □缺土地 □缺水 □缺技术 □缺劳动力 □缺资金 □交通条件落后 □自身发展动力不足 | ||||||||||||||||||||||||||||||||||
A27b致贫原因2(单选项):□因病 □因残 □因学 □因灾 □因婚 □因丧 □缺土地 □缺水 □缺技术 □缺劳动力 □缺资金 □交通条件落后 □自身发展动力不足 | ||||||||||||||||||||||||||||||||||
A27c致贫原因3(单选项):□因病 □因残 □因学 □因灾 □因婚 □因丧 □缺土地 □缺水 □缺技术 □缺劳动力 □缺资金 □交通条件落后 □自身发展动力不足 | ||||||||||||||||||||||||||||||||||
四、收入情况 | ||||||||||||||||||||||||||||||||||
A28 工资性收入(元) |
A29 转移性收入(元) |
A29d 养老保险金(元) |
||||||||||||||||||||||||||||||||
A30 生产经营性收入(元) |
A29a 计划生育金(元) |
A29e 生态补偿金(元) |
||||||||||||||||||||||||||||||||
A31 财产性收入(元) |
A29b 低保金(元) |
A29f 其他转移性收(元) |
||||||||||||||||||||||||||||||||
A31a资产收益扶贫分红收入(元) |
A29c 特困供养金(元) |
|||||||||||||||||||||||||||||||||
A31b其他财产性收入(元) |
A32 生产经营性支出(元) |
|||||||||||||||||||||||||||||||||
五、生产生活条件 | ||||||||||||||||||||||||||||||||||
A33耕地面积(亩) |
A34 牧草地面积(亩) |
A35 水面面积(亩) |
||||||||||||||||||||||||||||||||
A36 林地面积(亩) |
A36a退耕还林面积(亩) |
A36b林果面积(亩) |
||||||||||||||||||||||||||||||||
A37 入户路类型 |
A38 与村主干路距离(公里) |
A39 是否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
□是 □否 |
|||||||||||||||||||||||||||||||
A40危房等级 |
A41 住房面积(平方米) |
A42是否通生活用电 |
□是 □否 |
|||||||||||||||||||||||||||||||
A43 是否有卫生厕所 |
□是 □否 |
A44 是否解决安全饮用水 |
□是 □否 |
A45 主要燃料类型 |
||||||||||||||||||||||||||||||
A46是否有龙头企业带动 |
□是 □否 |
A47是否有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 |
□是 □否 |
A48是否通广播电视 |
□是 □否 |
|||||||||||||||||||||||||||||
六、帮扶责任人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帮扶(选派)单位名称 |
帮扶开始时间 |
帮扶结束时间 |
联系电话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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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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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户主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
行政村名称: 户主姓名: 证件号码: 填表时间:
序号 |
A1 姓名 |
A2 性别 |
A3 证件类型 |
A4 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号码 |
A5 与户主关系 |
A6 民族 |
A7 政治面貌 |
A8 文化程度 |
A9在校生状况 |
A10健康状况 |
A11 劳动技能 |
A12务工区域 |
A13务工时间 |
A14 失学或辍学原因 |
A15 是否会讲普通话 |
A16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A17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A18 是否参加大病保险 |
A19 是否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A20 是否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
A51是否接受医疗救助 |
增加原因 |
1 |
务工地点 |
|||||||||||||||||||||
2 |
||||||||||||||||||||||
3 |
注:1.村委会或驻村工作队针对有家庭成员增加的贫困户,以户为单位填报此表。
2.增加原因包括(1)新生儿、(2)婚入、(3)户籍迁入、(4)刑满释放、(5)收养、(6)失联人口回归。填写增加原因后括号内的编号,如婚入填“2”。
附件3
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
行政村名称: 填表时间:
户主姓名 |
户主证件号码 |
减少家庭成员姓名 |
减少家庭成员证件号码 |
减少原因 |
注:1.村委会或驻村工作队针对有家庭成员有减少的贫困户,以村为单位填报此表。
2.减少原因包括(1)死亡、(2)婚出、(3)出国定居、(4)判刑收监、(5)户籍迁出、(6)失联、(7)分散供养转集中供养。填写减少原因后括号内的编号,如婚出填“2”。
附件4
边缘易致贫户信息采集表 | |||||||||||||||||||||||||||
一、基础信息 | |||||||||||||||||||||||||||
家庭住址:__________省(区、市) __________市(地、州、盟) __________县(市、区、旗) ________乡(镇) _______村________自然村(村民小组) | |||||||||||||||||||||||||||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选填): | |||||||||||||||||||||||||||
二、家庭成员信息 | |||||||||||||||||||||||||||
序号 |
A1 姓名 |
A2 性别 |
A3 证件类型 |
A4 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 号码 |
A5 与户主关系 |
A6 民族 |
A7 政治面貌 |
A8 文化程度 |
A9在校生状况 |
A10健康状况 |
A11 劳动技能 |
A12务工区域 |
A13务工时间 |
A14 失学或辍学原因 |
A15 是否会讲普通话 |
A16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A17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A18 是否参加大病保险 |
A19 是否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A20 是否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
A51是否接受医疗救助 | ||||||
1 |
户主 |
||||||||||||||||||||||||||
2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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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致贫风险(可扩充) | |||||||||||||||||||||||||||
A52a致贫风险1(单选项): □因大病 □因学 □因灾 □因残 □因突发事件 □因产业失败 □因就业不稳 □其他 | |||||||||||||||||||||||||||
A52a致贫风险2(单选项): □因大病 □因学 □因灾 □因残 □因突发事件 □因产业失败 □因就业不稳 □其他 | |||||||||||||||||||||||||||
A52a致贫风险3(单选项): □因大病 □因学 □因灾 □因残 □因突发事件 □因产业失败 □因就业不稳 □其他 | |||||||||||||||||||||||||||
四、收入情况 | |||||||||||||||||||||||||||
A28 工资性收入(元) |
A29 转移性收入(元) |
A29d 养老保险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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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0 生产经营性收入(元) |
A29a 计划生育金(元) |
A29e 生态补偿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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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1 财产性收入(元) |
A29b 低保金(元) |
A29f 其他转移性收(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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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1a资产收益扶贫分红收入(元) |
A29c 特困供养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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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1b其他财产性收入(元) |
A32 生产经营性支出(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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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生产生活条件 | |||||||||||||||||||||||||||
A33耕地面积(亩) |
A34 牧草地面积(亩) |
A35 水面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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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6 林地面积(亩) |
A36a退耕还林面积(亩) |
A36b林果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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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7 入户路类型 |
A38 与村主干路距离(公里) |
A39 是否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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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0危房等级 |
A41 住房面积(平方米) |
A42是否通生活用电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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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3 是否有卫生厕所 |
□是 □否 |
A44 是否解决安全饮用水 |
□是 □否 |
A45 主要燃料类型 |
|||||||||||||||||||||||
A46是否有龙头企业带动 |
□是 □否 |
A47是否有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 |
□是 □否 |
A48是否通广播电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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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脱贫不稳定户信息采集表 | |||||
家庭住址:__________省(区、市) __________市(地、州、盟) __________县(市、区、旗) ________乡(镇) _______村 填表时间: | |||||
序号 |
户主姓名 |
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 号码 |
返贫风险1(必填) |
返贫风险2 |
返贫风险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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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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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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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返贫风险包括:因大病、因学、因灾、因残、因突发事件、因产业失败、因就业不稳、其他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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