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双龙镇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双龙府发〔2023〕11号
各村(社区):
按照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云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云阳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发〔2023〕17号)要求,为切实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双龙镇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双龙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双龙镇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按照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云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云阳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发〔2023〕25号)要求,在上年实施方案已明确的总体原则、补贴对象、依据、标准、程序、资金管理和兑付办法的基础上,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工作采取“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为约束性任务。
(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三)对抛荒一年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各村(社区)对2022年撂荒耕地及农户进行逐一摸排,登记造册建档,并以村(社区)为单位对耕地撂荒农户张榜公布。经公示后取消2023年补贴资格。切实做到享受补贴农民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
(四)我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用于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或种粮大户补贴。
(五)鼓励各村(社区)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有效机制,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 对于土地流转、补贴由土地承包者领取的,各村(社区)要引导承包者相应减少土地流转费,真正让生产者受益。
(六)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每个种粮大户和一般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补贴具体办法要简便易行,便于操作。补贴资金兑现要及时。
(七)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不得由村社干部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严防补贴资金“跑冒滴漏”,对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补贴对象
用于补贴一般农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原则上补贴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
三、补贴依据
为了提高补贴资金的兑付进度,发挥补贴政策对粮食生产的促进作用,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按实际种粮面积计算。
四、补贴面积
2023年核定下达到各村(社区)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指标是根据最新一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依据。各村(社区)要及时将指标分解到组(社)并公示。分解到各村(社区)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不得突破镇下达的指标,可以少于镇下达的控制指标。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总体原则要求,坚持撂荒一年以上的耕地不享受补贴的原则,扣除撂荒地面积;同时,各村(社区)要清理2003年至2019享受退耕还林面积的农户,并拉出享受退耕还林的农户清单,严格落实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耕地不能获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五、补贴程序
云阳县农业农村委根据一般农户耕地面积和当年统一的补贴标准,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承包耕地农户,由双龙镇负责将所有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发放。县农业农村委对补贴资金发放明细的审核汇总后,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通过金融机构发放到农户手中。村(社区)集体机动地种地的,补贴给种地农户。
六、资金管理和兑付
(一)双龙镇农业服务中心在收到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配指标三个工作日内,制定实施方案,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将面积分配到各村(社区),并报县农业农村委备案。各村(社区)按农户实际种粮情况组织农户进行申报,不得虚报、冒报、截留、滞留或挪用面积控制指标。
(二)村(社区)按补贴对象逐户登记,交补贴对象签字认可,村(社区)按财政资金直补办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补贴项目和每一个补贴对象的姓名、补贴面积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村(社区)将花名册报双龙镇农业服务中心,经领导审查合格后,双龙镇人民政府按财政资金直补办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财政办会同农业服务中心按要求录入“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服务平台”的相应补贴项目中。补贴数据库和补贴面积申报汇总表(纸质)经双龙镇人民政府审查、签字、盖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委。县农业农村委对双龙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审核无误后将全县补贴数据库及补贴面积申报汇总表(签字盖章)交县财政局。
县财政局收到2023年市财政拨付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后及时告知县农业农村委,县农业农村委按审定的补贴面积,先计算大户补贴所需资金,再将余下资金与历年结余资金打捆计算当年一般农户的补贴标准,并完善数据库中补贴标准、金额等有关内容。确保在收到市级补助资金15个工作日内,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兑付给种粮农民。
(三)充分利用耕地地力保护服务平台进行管理。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兑付工作,通过“耕地地力保护服务平台”实施。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双龙镇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落实负总责,各村(社区)对本辖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落实负总责。镇农业服务中心、财政等办公室要加强配合,分工协作,确保补贴工作平稳推进。
(二)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工作。各村(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村级广播、召开会议等方式,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做到补贴范围和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申请表填写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通知发放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地力和开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性。
(三)各村(社区)要认真做好相关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补贴资金的公开公示、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补贴资金监管,认真执行镇、村两级公示,并将公示照片留存备查。
(四)加强审核,确保真实。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补贴政策要求执行,不允许村、社提取面积。要加强审核,对农户面积不正常的要查明原因及时纠正,按照分户农户信息上报,不允许并户申报。各村(社区)对补贴对象、补贴面积的真实性负责。各村(社区)上报表册必须经各村(社区)支书、驻村干部、驻村领导、农业服务中心、政府领导等审核签字后,财政办会同农业服务中心录入系统,并做好档案资料归档工作。
(五)强化督查,兑现奖惩。镇纪委将根据补贴工作进展情况,组织督查组深入村、社区进行督促检查,坚决查处截留、挪用、抵扣补贴资金等违反补贴政策行为。各村(社区)、镇财政办、经发办、平安办、农业服务中心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农民群众举报个案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把农民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在基层。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信访案件处理情况将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考核指标。
(六)抓好落实,及时上报。各村(社区)必须在2023年3月17日前完成2023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申报工作,逾期未报,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 双龙镇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台账
2. 2023年双龙镇 村(社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面积汇总表
附件1
双龙镇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台账 | ||||||
单位:亩 | ||||||
序号 |
村(社区)名称 |
2022年粮食 |
已申报的2023年 |
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 |
备注 | |
1 |
双河社区 |
4189.00 |
4189.00 |
|||
2 |
文龙社区 |
4463.00 |
72.00 |
4391.00 |
||
3 |
永丰村 |
2597.00 |
2597.00 |
|||
4 |
玉龙村 |
5284.00 |
190.00 |
5094 |
||
5 |
沿溪村 |
1776.00 |
1776.00 |
|||
6 |
竹坪村 |
4685.00 |
4685.00 |
|||
7 |
六合村 |
5761.00 |
53.00 |
11808.00 |
补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6100亩 | |
8 |
三堂村 |
4722.00 |
4722.00 |
|||
9 |
长兴村 |
4066.00 |
4066.00 |
|||
合计 |
37543.00 |
315.00 |
43328.00 |
附件2
2023年双龙镇 村(社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面积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组(社) |
补贴户数(户) |
补贴面积(亩,保留两位小数) |
备注 |
合计 |
填报人: 联系方式:
云阳县双龙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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