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水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云阳县水口镇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科室:
为强化落实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现将《水口镇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阳县水口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日
云阳县水口镇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22年度食品(含特殊食品,下同)安全监管工作,紧紧围绕市、县年初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市市场监管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及《关于印发云阳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加强创建基础工作建设
(一)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建立健全党委委员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责任清单,明确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和政府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将食品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对履职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食安办)。
(二)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成立水口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创建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推进工作进程,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责任单位:镇食安办)。
(三)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镇食安办牵头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会商、报告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集相关科室交流意见,及时化解、排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责任单位:镇食安办)。
(四)加强源头治理。全面推行耕地分类管理,在安全利用类耕地落实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农艺措施,在严格管控类耕地落实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禁止污水灌溉,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使用记录等制度。按照要求做好高毒高残留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组织开展“白条猪”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牛羊等其他畜禽的屠宰管理,按法律法规要求出厂入市。健全制度机制,实行病死动物及畜禽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镇农服中心、镇规环办、镇食安办)。
(五)加强粮食质量监管。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严把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质量安全关。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实施定点收购、分类储存、定向销售、闭环处置,不得作为食用用途销售。(责任单位:镇经发办、镇农服中心、镇食安办)。
(六)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监管。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对一般风险生产企业实施按比例“双随机”抽查,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督促企业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合规。持续加大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力度。实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实行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校园食品安全春秋两季开学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严格执行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反食品浪费等有关规定(责任单位:镇经发办、镇社事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食安办、水口派出所)。
(七)加强食品抽检工作。完成2022年度快检任务。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监督抽检结果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责任单位:镇食安办)。
(八)加强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餐饮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添加,农兽药残留超标,保健食品行业违法生产经营和营销、欺诈误导消费,未成年人食品安全监管等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力争取得显著成效(责任单位:镇农服中心、镇食安办、水口派出所)。
(九)加强社会共治宣传活动。引导各方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社会监督、科普宣传、志愿服务等。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食品类消费投诉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五进”活动,营造更加浓烈的创建氛围,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到90%,食品安全满意度达85%以上(责任单位:镇社事办、镇食安办)。
二、加强生产经营状况监管
(一)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置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加大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投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定期对从业人员及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开展培训考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每年参加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等集中培训不低于40学时,监督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5%以上。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依法登记建档或备案(责任单位:镇规环办、镇食安办)。
(二)加强过程控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生产经营环境、操作规范和产品质量进行自查自评,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相关规范要点。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等管理体系。超市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并定期开展自查。食品经营者经营规范,无虚假夸大宣传行为。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学校食堂以肉蛋奶、米面油等食品原料为重点,实行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制度。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市场自查、信息公示、督促入场销售者依法依规从事销售活动等管理责任。食品批发企业、食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自查报告率达到100%。(责任单位:镇经发办、镇社事办、镇规环办、镇农服中心、镇食安办)。
(三)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覆盖率达100%。鼓励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农村集体聚餐以及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责任单位:镇社事办、镇经发办、镇农服中心、镇食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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