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属各单位、相关科室、各村(社区):
夏季即将来临,学生溺水事故进入易发多发期,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我镇学生防溺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中小学校学生预防溺水教育工作,成立水口镇预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胥发富 镇 长
副组长: 黄兴河 人大主席
王天敏 纪委书记
熊朝英 政法委书记、副镇长
袁 华 副镇长、武装部长
杨 旭 组织委员
潘 军 宣统委员
胡泽毅 副镇长
成 员: 靳 忠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邹德平 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王际荣 规划环保办主任
何 彬 中学校长
于冬辉 小学校长
胡岱笠 派出所所长
涂方政 应急办主任
李世祥 河长办
邬仲成 水口村村支书
谭洪文 老林村村支书
王立彬 枣子村村支书
王志勇 佛安村村支书
涂良友 夜合社区支书
领导小组下设水口镇预防溺水工作包村工作组:夜合社区、老林村、水口村、枣子村、佛安村,组长由驻村领导兼任,副组长由各村(社区)支书兼任,工作人员包括各村(社区)驻村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实行驻村工作队包村负责。
二、明确工作职责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相关科室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协调落实,形成严密的工作责任网络,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职责。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牵头对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相关科室及学校防溺水工作的督查指导。督促学校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高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指导学校制订详细的溺水安全防范工作方案,落实安全责任,开展校内危险水域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沟通联系,强化家庭教育,落实监护责任。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溺水事故困难家庭按程序纳入救助范围,做好救助等工作。
平安建设办:将防范学生溺水风险纳入全镇平安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考核内容。统筹组织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相关科室根据职能职责做好防学生溺水工作。按照“三见三定”要求,将该类风险点录入全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管理系统,动态管理。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做好溺水事故矛盾纠纷排查处理,把溺水事故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派出所:配合有关科室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及时协同各村(社区)、应急等科室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配合相关科室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规划环保办:加强采砂、取土、取石场所的安全管理,督促村(社区)或业主对关闭坑矿山遗留下来的坑洼进行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加强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筑及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加强集镇沟渠、塘的管理,在相应地方设立警示标志,并加强巡查管理工作。
河长办:指导各村(社区)做好重点水域溺水多发易发区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指导水库、河流、塘堰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对标落实安全防护。收集、汇总各村(社区)已发生或易造成青少年儿童溺水危险区域风险点,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学校灾害性天气防范工作和相应安全教育工作的指导,及时发布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预警信息。
应急办:加强应急值守,对接到的较大溺水事件信息,及时按规定报送,及时调度相关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救援。切实加强渡口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各村(社区)、加强安全巡查,确保学生安全。
各村(社区):强化本辖区已发生或易造成学生溺水危险区域风险点排查报送,开展整治、巡防工作。在河流、水库、山塘等重点水域醒目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整治及时、巡防无遗漏。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特别要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宣传教育,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对学生的法定监护责任。
三、落实工作举措
(一)开展危险水域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相关科室要按照属事属地原则,立即对涉水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照“定时、定人、定责任”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治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及时进行整治。在危险水域、重点涉水区域要设置警示标语或永久性警示牌等标识,添加防护栏,确保警示防护到位。对采砂、取土、取石场所、废弃的矿井、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等施工遗留的洞坑和人为形成的深水区域,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相关科室及企业必须加大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暑假起假前所有危险水域隐患全部整治到位。
(二)加强防溺水知识宣传教育。学校充分发挥教育主阵地作用,落实校长包校,教师包学生的责任制,坚持落实“5个1”工作机制(即:各学校每学期召开1次专题家长会、每周五放假前组织观看1次防溺水专题教育片、每天放学前对学生进行1次防溺水安全提醒、给每位学生印发封防溺水倡议书、暑假期间安排班主任每周与学生家长联系1次),多形式开展“七不三要”等防溺水专题教育(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者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堰塘、水井、溪沟边玩耍,不盲目下水救援溺水者;要在家长或长辈带领下游泳,要到有防护设施和施救人员的正规游泳场所游泳,遇到同伴溺水要大声呼喊、立即寻求成年人帮助)。特别是假期,要通过短信、QQ、微信、钉钉等新媒体、新手段,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督促家长落实监管责任。暑假期间,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组织开展以防溺水为主题的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引导青少年儿童积极参与。各村(社区)要扎实推动社区教育,充分发动村(社区)及群众力量,多形式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通过院坝会、流动宣传车、“农村大喇叭”进村入户宣传到位,对重点家庭、重点对象要上门摸排劝导,落实专人实施“一对一”的监管看护,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对学生的法定监护责任。
(三)强化重点水域监管防范。驻村工作队、相关科室、各村(社区)、杜防溺水网格三级管理体系,落实日常巡查制度。要充分发挥村干部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在重点时段,尤其是节假日期间和重点地段加强巡视,强化对重点水域、危险水域的安全监管,劝告学生不在周边玩耍,并禁止学生擅自下水游泳。有条件的地方要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加强监控,发现险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劝阻、施救。
(四)健全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相关科室要把学生防溺水工作纳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主动介入、通力合作,全面建立政府、科室、学校、村(社区)、社会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关爱的联防联动机制。从4月起,学校、村(社区)定期向属地民政和社会事务办汇报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每季度要组织辖区相关科室和镇属各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判防溺水工作形势,共同研究解决防溺水的相关工作问题,并逐项抓好落实。
四、强化督查指导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相关科室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层层落实防溺水工作责任。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将对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防溺水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等而发生青少年溺水事故的,坚决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云阳县水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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