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口府发〔2020〕62号
云阳县水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水口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单位,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水口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经镇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云阳县水口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5日
水口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按照《云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云防发〔2020〕11号)文件要求,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可控,镇政府决定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在全镇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和重要场所,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我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我镇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以镇长胥发富同志为组长,分管安全领导潘军同志为副组长,以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规建办和各村(社区)支书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由分管领导潘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领导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的日常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重点场所严防严控措施。
1﹒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要组织对餐饮店、学校、卫生院、敬老院、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督促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要指导、督促社会单位重点围绕容易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易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3﹒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要对“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开展一轮消防安全排查检查,组织清理违规住人,落实防火分隔措施,拆除铁栅栏、防盗窗或开设逃生口,改造老化电气线路,规范用火用电行为。要建立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限时整改销号。
(二)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
1﹒在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要组织对节庆活动、仓储物流、餐饮店、卫生院、敬老院、公共娱乐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2﹒针对全国“两会”、市“两会”、英才大会、中新金融峰会、中国国际农交会等重大活动,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要组织力量开展重点时段消防安全排查,督促单位落实“六加一”火灾防范措施,加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力度,确保本辖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3﹒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要分时段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开展“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要组织对“多合一”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
(四)集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要深入开展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严查经营单位销售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不符合新标准的行为。同时要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消防安全管理。
(五)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要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和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等问题。同时要加强群众用电安全宣传。
(六)推进房屋消防安全治理。
冬春期间,天气寒冷,群众用火用电频繁,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城建办要加强对群众房屋消防安全排查,同时做好用电用气的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七)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
1﹒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城建办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行业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要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
2﹒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城建办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要加强彩钢板生产、流通环节动态监管,对使用、销售夹芯板材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严肃处理。
(八)加强“小火亡人”火灾防控。
1﹒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要组织村(居)委会、派出所,以居民住宅楼、农村大院等为重点,持续开展以“三清三查”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要发动基层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等,对社区居民加强消防安全入户宣传,上门指导帮助查找消除火灾隐患,宣讲安全用火用电、逃生自救等常识。
(九)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要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并在元旦、春节、元宵等重大节日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活动。要扎实推动消防宣传“五进”工作,不断提升公众火灾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助能力。
2﹒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要利用消防宣传标语、音频、视频、扶贫走访以及各村(社区)开群众会等方式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引导群众采取安全取暖方式,大力宣传普及群众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3﹒要建立消防安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工作措施
(一)精准研判施策。要专题研判一次本辖区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部署本辖区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检查、照单销号,建立隐患整改台账。
(二)严格执法检查。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单位承诺安全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2月14日前)。结合辖区实际,制发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分析研判本辖区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紧密结合冬春火灾防控重点工作内容,细化分解针对性工作措施,深入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3月22日)。分行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3月23日至3月25日)。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指挥调度,逐级压实责任,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狠抓工作落实。要明确时间节点,定期分析研判,适时召开会议进行调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既要认真抓好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还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抓好“自选动作”,紧盯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和火灾高风险对象,组织开展针对性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安全能力提升行动。
(三)统筹结合,确保工作成效。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度重点工作、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迎检结合起来,全面盘点和梳理各项重点任务进展情况,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倒排工期、集中攻坚,全力确保年度刚性任务如期完成。
抄送: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水口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12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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