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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口镇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

示范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云阳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阳委党建〔20203号)文件精神,结合水口镇实际,现就水口镇实施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创建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聚焦薄弱短板,持续加强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实现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实施范围及目标任务

(一)实施范围

5个村(社区)

(二)工作目标

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持续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抓紧补齐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各种短板,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培育以组织振兴带动乡村全面振兴的示范村(社区),示范引领、典型带动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全面进步,实现农村基层党建全域提升、全面提质。具体目标是:

——2020年底,枣子村、老林村、夜合社区创建基层党建建规范村(社区),枣子村创建基层党建示范村。

——2021年底,水口村、佛安村创建基层党建建规范村,夜合社区、水口村、老林村创建基层党建示范村。

——2022年底前,佛安村创建基层党建示范村。

三、主要措施

(一)明确标准条件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制度,(具体见附件1-4)。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村(社区)党组织对照基本标准,认真检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梳理形成问题清单,采取针对性措施,逐一加以解决,分期分批全面达到基本规范。在达到规范前提下,有条件村(社区),对照示范创建条件,建立落实提升任务清单,积极争创示范。

(三)动态晋位升级每年12月底前,各村(社区)对照基本标准和创建条件进行自查并申报,镇党委根据申报开展督查。次年一季度,县委组织部将组织验收评估工作组,采取实地察看、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验收评估,确定名单后,适时通报命名。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为组长、各村社区支书、党建办成员为成员的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相关工作。办公室下设党建办,负责日常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各自职能职责,统筹整合政策、资金和力量等,形成支持和推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支部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加强村(社区)党建工作,建强村(社区)党组织。驻村领导要发挥好党建指导员职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共同抓乡促村。

(三)严格考核推动。水口镇党委通过定期督查指导、随机明查暗访等方式,跟踪了解各村(社区)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情况,并将“整乡推进”情况作为每年度各村(社区)基层党建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将规范达标、示范创建情况纳入各村(社区)班子年度考核,与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奖励挂钩,确保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推动落实。

附件:1.基层党建规范村(社区)基本标准

2.基层党建示范村(社区)创建条件

附件1

基层党建规范村(社区)基本标准

  

申报单位:  

考评内容

序号

基层党建规范村(社区)标准

  

  

组织设置

1

以行政村(社区)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村(社区),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人的村(社区),或者党员人数虽不足5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村(社区),可以成立党的总支部;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村(社区),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批准,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党支部,村(社区)党委受乡镇(街道)党(工)委领导。

2

农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具备单独成立党组织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党组织。

3

党员人数较多的村(社区)党支部,可以划分若干党小组,党小组在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4

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党支部报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批准,也可以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5

村(社区)党组织及下属党支部应按期换届。村(社区)党委、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500人以上的村(社区)党委,经乡镇(街道)党(工)委批准,可以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村(社区)党委或党总支下属党支部是企业或者社会组织的,原则上执行3年任期;如果党组织负责人是行政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的,经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可以与村(社区)党组织同步执行5年任期。

6

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乡镇(街道)党(工)委对任期届满的村(社区)党组织及下属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原则上应换尽换。对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班子建设

7

村(社区)党组织委员职数设置规范。村(社区)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名,其中书记1名,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1名;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村(社区)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纪检委员1名;村(社区)党的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名,最多不超过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2名、纪委书记1名。

8

村(社区)党组织班子配备齐全、职责明确。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班子成员出现空缺及时补齐配强。

9

每村保持1名挂职本土人才,村(社区)储备2名村级后备力量。

10

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以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党员发展管理

11

严格按程序做好经常性发展党员工作,注重从青年农民、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注重吸收妇女入党,确保贫困村(社区)每2年、非贫困村(社区)每3年至少发展1名年轻党员。

12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13

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设岗定责等活动,给党员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和群众工作,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14

加强党员日常教育,认真落实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制度,积分一月一评分,一季度一公示,一年一评比。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

15

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流动党员每半年至少向村(社区)党组织汇报1次在外情况。

16

按规定做好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村(社区)党组织有关同志能熟练使用12371系统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17

无“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基层干部近亲属违规入党、“人情党员”、违规“异地入党”、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问题发生。

18

以因公殉职、牺牲党员的家庭和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等为重点对象,做好党内关怀帮扶。

  

三会一课

19

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党员领导干部和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为党员上1次党课。

20

“三会一课”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主题和具体方式契合党员思想和生产生活实际,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21

《组织生活纪录簿》等记录规范。

主题党日

22

党支部每月10日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交纳党费、民主议事、志愿服务等内容。

23

党支部应当按照县上每月下发的《主题党日指导目录》,结合本村实际,按要求开展。

24

每月“1+5”资料规范整理并归档(“1”是指组织生活记录簿,“5”是指县上指导目录、支部活动方案、签到册、开展活动照片、党课及学习资料等)。

组织

生活会

25

村(社区)党组织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26

组织生活会上,领导班子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7

会后制定整改措施,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后,逐一整改落实,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汇报情况,请求指示。

民主评议党员

28

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党员大会根据每月党员量化积分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29

优秀党员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3。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表扬;对不合格党员,加强教育帮助,依照有关规定,给予限期改正等组织处置。

谈心谈话

30

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

31

党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场所设施

  

  

  

  

32

便民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新建便民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大厅面积一般不少于40平方米。

33

规范标识标牌。在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大门两侧,依次竖挂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4块牌子,牌子应大小一致、字体统一。在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醒目位置,有“XXX便民服务中心”标识,文字前可加规范的党徽图案,尽量为红色,做到庄重大方。办事大厅内要有与时代相近的、浓郁的政治元素。其他确因工作和服务群众需要,经审批后可在办公楼内以一块告示板集中加以标识。各种标识要相对统一、易于识别、简洁美观。

34

服务大厅、会议室、调解室(综治工作站)、集中办公室、图书室、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群团室等设置齐全、布局合理。有条件的,增设卫生室、电商网点等功能用房。

35

制度上墙得当。其中,服务大厅挂“村(社区)干部行为规范十不准、便民服务中心职能职责、群众反映问题督办制度、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制度、涉证事项保留清单”等制度牌;会议室挂“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四议两公开制度、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等制度牌;图书室主要悬挂图书管理借阅制度。

36

会议室“六有”:  有能够满足全体党员学习、会议需要的固定场所;有相应的桌椅板凳等硬件设施;有醒目的“会议室”门牌;有浓郁的党建元素〔规范悬挂党旗(居中上)、入党誓词(居中下),党员义务和党员权利等〕;有相关制度;有一套性能良好的电教设备(电脑、电视、投影仪或显示屏、扩音器等)。

便民服务

37

便民服务中心整体干净整洁、庄重大方,国旗悬挂规范。

38

村(社区)服务大厅综合设置“咨询反映、证照办理、民政救助、计生社保、环卫综治、党群服务”等窗口。

公开公示

39

规范设置公开墙,党务、村(居)务、财务、服务公示内容分类规范、更换及时;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40

财务公开内容齐全,组织运转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分别公示“流水账”,村(居)监督委员会负责人签字盖章,一月一公开、公开一个月。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41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村级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由村(社区)党组织研究讨论,并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报告。

“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机制

42

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经村(社区)党组织提议、村(社区)“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决议的程序进行,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村(居)民自治

机制

43

制定落实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

44

落实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治事项清单”“协助清单”“负面清单”“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45

加强村级事项协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

46

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对村(居)务决策和公开、村级财产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实现有效监督。

47

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经营管理与监督分离的制约机制,依照章程设立监事会或监督小组,由集体成员代表担任。

联系服务群众机制

48

规范落实村(社区)干部“一人多岗、轮流值班”、上门服务、民事代办等制度。

49

坚持村(社区)“两委”成员入户走访制度,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乡村治理和群众生产生活等问题。

定期听取汇报

50

村(社区)党组织每年6月、12月定期听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报告工作。

  

  

  

  

  

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

51

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服务群众经费、党员活动经费每年按标准兑现,使用符合规定。

52

投放到村(社区)的公共服务资源以村(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

53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

54

规范建立覆盖全体集体成员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村财乡代管、会计委托代理等办法,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农民受益。

55

建立村集体与群众特别是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基于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的收益分配制度,按章程完成集体经济收入分配,提取公积金不低于30%,按要求兑现奖励。

56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健康,实现经营年收入5万元以上。

乡风文明建设

57

大力弘扬乡风文明,无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村霸”等侵蚀基层干部和基层政权的情形。

58

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推进扎实。

负面清单

有负面清单内情形之一的,创建基层党建规范村(社区)验收不通过

59

近一年没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上级机关单位选派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超过2年。

60

辖区出现严重群体性事件。发生非正常集访、群访事件未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

61

因村(社区)“两委”责任发生重大以上事故。

62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两委”成员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

63

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在年度民主测评中群众满意度偏低,村(社区)党组织或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近三年连续排名靠后。


  
  

附件2

基层党建示范村(社区)创建条件

申报单位:  

考评内容

序号

基层党建示范村(社区)标准

在符合基层党建规范村(社区)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达到以下标准。

基本

队伍

班子建设

1

党建工作整体较好,处于本乡镇(街道)中上水平。

2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综合素质和“双带”能力强、工作思路清晰,至少有1名以上的村(社区)干部带头发展主导产业,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党员群众认可度高。

3

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好,对村(社区)的各类组织和事项工作有形有效领导;在抓重大任务落实中领导作用发挥明显,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有力有效。

4

村(社区)“两委”班子团结有力,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班子及成员在年度民主测评中群众满意率不低于95%

5

探索实施1项以上符合本地实际、成效比较明显的党建特色工作。

党员管理

6

农村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较好,积分结果党员普遍认可。

7

党员日常管理严格,有条件的流动党员全部加入支部微信群,无失联党员。

8

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至少有3名以上党员致富带头人,有党员志愿服务队,有一批“身边榜样”党员。无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基本

活动

组织生活

9

支部组织生活的形式富有生气、丰富多彩,党员参与率高,起到对党员有效教育、管理和凝聚感召的作用。

基本

阵地

便民服务

10

加强群众培训,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院坝会等渠道,深入宣传教育群众,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以村(社区)党组织服务为杠杆,撬动整合各类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的服务资源,或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结合实际开展各类便民利民服务,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

基本

制度

议事决策机制

11

“四议两公开”坚持好,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全面建立、运转高效,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高。

基本

保障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12

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乡村治理效果明显,群众普遍受益。

13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思路、有办法,村集体经营年收入10万元以上,群众普遍受益。

14

1个以上主导产业,村主导产业覆盖全村在家农户90%以上,村主导产业发展成效好。

乡风文明建设

15

平安乡村建设推进有力,群众安全感高。

16

村民生活情趣健康向上,大操大办等陋习遏制较好。

17

村内生态良好、环境卫生好,无明显污染源,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成效显著,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群众满意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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