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府发〔2024〕39号
云阳县栖霞镇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栖霞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科室、各村(社区)、部分镇属单位:
为推进我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落实工作任务,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各科室、各村委会、部分企事业单位在项目工作中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经政府研究决定,特建立栖霞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调工作机制,请遵照执行:
一、领导机构
组 长:彭小平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晓蓉 副镇长
成 员:谭 吟 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主任
刘兆剑 党的建设办公室主任
任江林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朱亭亭 宣传统战岗工作人员
易良东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余海生 民政事务岗工作人员
赵全斌 栖霞派出所所长
蒲云军 栖霞中心卫生院院长
钱良宽 栖霞小学校长
陈光辉 云硐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由任江林同志兼任,各村社支部书记兼副主任。中心具体负责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督导反馈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责任分工
(一)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
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工作,统计工作人员提供人口统计信息。
(二)党的建设办公室
负责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健康教育宣传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便民服务中心
1. 负责督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的议定事项,做好项目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组织协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开展。
2. 负责低保人员及残障人员的统计、摸底和排查等工作,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镇计生办反馈,配合卫生院做好以上人员的随访和管理等工作。
3. 负责配合镇计生办和卫生院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
(四)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提供镇贫困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配合镇计生办及卫生院为以上人员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
(五)妇联
负责发动妇女群众积极参与、支持项目工作,充分发挥网络优势,调动妇联组织的积极性,有效推进项目工作进度。
(六)团委
负责组织志愿者参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的宣传工作。
(七)派出所
负责协助卫生院对高风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查,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快速妥善处置肇事肇祸事件,对肇事者进行临时约束,处置、通报患者肇事肇祸案件情况。
(八)卫生院
负责制定本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具体实施,向辖区居民免费提供卫生保健服务,努力完成各项指标任务。接受有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督导检查。对辖区内的卫生站提供相关的业务指导及考核,监督及落实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的分配等职能。
(九)学校
负责配合做好在校学生的预防接种和健康体检工作,认真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传染报告与监测制度,做好学校卫生工作。在学生中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知识宣传。
(十)各村委会
协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同时做好在辖区村民中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组织宣传动员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按照“部门参与、协调配合”的原则,在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下,按职责分工,齐抓共管、抓好落实。
云阳县栖霞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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