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府发﹝2023﹞21号
云阳县栖霞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栖霞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相关单位:
《栖霞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云阳县栖霞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栖霞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全市、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部署,推动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一线岗位责任,以“遏较大、减总量”为目标,聚焦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燃气、工贸、非煤矿山、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深入开展专项排查,严格实施“一案一策”清单化整治,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努力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摸清并动态掌握全镇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提高,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增强室所站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提高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系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重点任务
层层压实各方责任,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为导向,对重大风险隐患进行“把脉开方”,全力做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八大行动”28项重点任务,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党委政府责任强化行动。
1. 树牢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集中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提升领导干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的“红线意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 全面动员部署。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结合辖区和行业领域实际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统筹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在每个阶段听取专项行动情况汇报,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一岗双责”负责人要加强分管行业领域排查整治重点任务推动。专项行动期间,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每月开展一次调研检查或专题调度,组织研判重大安全风险,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工作机制,抓好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隐患排查整治。
3. 强化宣传教育。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教育“五进”等活动,通过标语海报、宣传视频、群众活动等多种方式,营造浓厚安全氛围,提升群众安全意识。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扩大有奖举报知晓率、参与率,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内部举报和社会匿名举报,着力提升举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 强化工作保障。督促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对重大隐患、突出问题要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工作机制,强化对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帮扶。加强基层基础应急管理“五有”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应急管理专职人员,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提升基层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5. 严格考核奖惩。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治谁负责、谁管控谁负责”,建立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每半年通报一次整治进展情况。发挥镇安委会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
(二)部门精准执法提升行动。
1. 明确行动重点。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可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排查整治重点宣传解读,确保本行业领域各企业、各单位应知尽知。
2. 开展专题培训。今年,要组织对监管执法人员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执法专题培训,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作为重点培训内容,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素养,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 严格闭环执法。按照执法“清零”和“三个强度”提升要求,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三部曲”闭环执法。紧盯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对企业自我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并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 提升执法效能。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涉及多部门、跨区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
(三)企业主体责任筑牢行动。
1. 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研究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细化落实排查整治责任,建立健全“日周月”隐患排查机制,科学制定“日周月”隐患排查清单,严格开展“日周月”隐患排查,做到全员发现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化管理,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做到即查即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双报告”制度,对排查发现和落实整改情况,要按分级属地原则向监管部门及时报告。
2. 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检查核查,重点检查是否制定细化领导班子成员和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是否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公示,是否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题教育培训,是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考核奖惩,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可执行、可考核、可追溯。
3. 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危化品、矿山、建设施工、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落实总工程师制度,加强关键工艺和重点环节管控。要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对安全工作的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4. 深化一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聚焦一线岗位“两单两卡”(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组织完善“两单两卡”内容,将记背“两单两卡”作为日常交接班和安全交底的固定内容,将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两单两卡”培训范畴,将“两单两卡”掌握执行情况纳入员工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推动一线岗位员工“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
5. 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企业主要风险,针对性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至少组织开展1次专题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应急处置措施和安全逃生路线;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梳理监管盲区消除行动。
1. 明晰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全面摸排全镇存在的职能职责交叉、监管盲区的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采取清单化、事项化的方式逐一明确牵头部门安全监管职责。
2. 厘清“多跨疑难”安全职责。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以及业务相近的原则,镇安委会牵头,对燃气执法、城镇风貌改造、农村自建房等小型建设施工,以及电力重点建设项目等“多跨疑难”领域安全监管问题,对照县级职责明确文件,依次明确相关行业安全监管职责。
(五)重点行业“开小灶”行动。
1. 扎实推进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一是开展遗留问题大起底。对未经消防验收许可投入使用、未经审批改变使用性质等遗留问题开展全面摸排,重点起底重点消防单位未通过消防验收,违章改扩建,丁、戊类厂房库房违规用作甲、乙、丙类生产储存,地下车库违规改建为超市、库房等情形。督促加强完善火灾防范措施,尽快重新办理消防审批手续,对达不到消防技术标准无法通过消防审批的,依法责令停止违规使用。二是开展消防设施大排查。对防灭火设施、安全疏散设施、防火分隔设施、林区设施火患等问题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并建立台账清单。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治理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对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管控”三个环节实施全过程实名制管控,逐一明确企业(单位、林区)、属地乡镇、行业监管部门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三是开展突出问题大执法。聚焦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动火作业、违规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生产经营、占堵“生命通道”、户外违规用火等突出问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落实闭环管控措施。
2. 深入重点项目建设“刮骨疗毒”。针对重点项目建设事故多发频发,举一反三,深入细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全面规范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主体结构立面水平防护等管理,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要求,有效防控“高坠事故”、群死群伤。二是重点查处五类突出违法行为,即易引发“六类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机械伤害和车辆伤害事故)突出违法行为,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突出违法行为,企业、项目安全管理突出违法行为,违反资质、资格管理突出违法行为,事故企业、责任人突出违法行为。三是持续开展施工现场品质提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围挡、大门、标识标牌、安全网、外脚手架、工程机械、民工宿舍、土石方施工、交通疏导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管和整治。
(六)集中整治“三大作业”行动。
1. 明确整治重点。紧盯违规检维修、有限空间、委外作业等“三大作业”薄弱环节,全面梳理排查,重点聚焦“不审查乱发包、没协议不定责、不交底不指导、不检查不监护、不报备不考核”等方面开展集中排查整治。
2. 强化资质审查。督促企业严格“三大作业”资质审查,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对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
3. 加强过程管控。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检维修作业审批手续,明确现场监护人员、完成设备设施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后方可作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工作流程,严禁措施不清、情况不明盲目施救。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安全职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不得以包代管、一委了之。
(七)小微企业安全服务行动。
1. 制定安全风险明白卡。按照属地属事原则,指导从业人员30人以下的小微企业制定安全风险明白卡,分类制定个体经营者安全风险明白卡,指导并督促落实隐患排查整治,掌握应急处置措施。
2. 创新监管服务模式。坚持“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定期组织第三方机构或安全专家为小微企业提供重点检查、安全评估、技术咨询和安全培训,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安全难题。
3. 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综合采取“改、搬、关”措施,努力提升小微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对存在一般安全问题的小微企业,要加快实施标准化改造和达标升级,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对通过搬迁整治后能够实现安全环保健康的小微企业,要积极引导其搬迁进入产业园区发展。对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微企业,要依法依规予以关闭。
三、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丁勇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文学、赵术明、贺云辉、李晓蓉、郭雷、朱峰
成员单位:应急办、经发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路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办,由陈文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一岗双责领导兼任各行业领域组长,各行业领域工作人员任成员;各村(社区)由支部书记兼任组长,其余干部任成员。
四、阶段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推进实施,各单位要按照阶段工作重点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20日前)。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企业专项行动方案,并根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细化重点检查事项,没有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要根据行业风险大小自行设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二)集中排查(2023年8月底前)。对照专项行动内容,梳理排查整治重点,形成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进度清单,全面开展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措施。
(三)重点整治(2023年11月底前)。在前期集中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全面再排查、再整治,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各室所站要同步开展本行业领域督查检查,跟踪督促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到位。
(四)建章立制(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有效经验、亮点做法,开展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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