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发展改革委
- 县教委
- 县经济信息委
- 县公安局
- 县民政局
- 县司法局
- 县财政局
- 县人力社保局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交通运输委
- 县水利局
- 县农业农村委
- 县商务委
- 县文化旅游委
- 县卫生健康委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审计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统计局
- 县医保局
- 县林业局
- 县信访办
- 县大数据发展局
- 青龙街道办事处
- 双江街道办事处
- 人和街道办事处
- 盘龙街道办事处
- 江口镇人民政府
- 南溪镇人民政府
- 凤鸣镇人民政府
- 高阳镇人民政府
- 平安镇人民政府
- 红狮镇人民政府
- 故陵镇人民政府
- 龙角镇人民政府
- 沙市镇人民政府
- 栖霞镇人民政府
- 黄石镇人民政府
- 巴阳镇人民政府
- 渠马镇人民政府
- 双土镇人民政府
- 路阳镇人民政府
- 鱼泉镇人民政府
- 宝坪镇人民政府
- 农坝镇人民政府
- 桑坪镇人民政府
- 云阳镇人民政府
- 云安镇人民政府
- 双龙镇人民政府
- 清水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 水口镇人民政府
- 蔈草镇人民政府
- 泥溪镇人民政府
- 养鹿镇人民政府
- 后叶镇人民政府
- 龙洞镇人民政府
- 堰坪镇人民政府
- 大阳镇人民政府
- 耀灵镇人民政府
- 洞鹿乡人民政府
- 上坝乡人民政府
- 新津乡人民政府
- 普安乡人民政府
- 石门乡人民政府
- 外郎乡人民政府
云阳县清水土家族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云阳县清水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及云阳县清水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根据《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以乡政府及乡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以乡政府及乡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其他文件;
3.乡政府领导简介、主管或分管工作;
4.乡政府机构设置情况;
5.乡政府重要会议信息;
6.乡政府人事任免信息;
7.乡政府及乡政府办公室政策性文件的解读信息;
8.乡政府预算、决算信息;
9.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线上渠道。
(1)云阳县清水土家族乡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yunyang.gov.cn/xz_257/qstjzx/)。云阳县清水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通过该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线下渠道。
政务公开专区。公众可以在云阳县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云阳县迎宾大道云商大厦一楼办事大厅;联系电话:023-55180469)、云阳县图书馆(地址:云阳县两江广场市民活动中心图书馆一楼;联系电话:023-85859903)、云阳县档案馆(地址:云阳县望江大道内侧清真寺旁;联系电话:023-55167911)查阅本机关政府信息。
3.其他渠道。
本机关在必要时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其他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重庆市云阳县清水土家族乡云峰街道草原路27号;收件人:清水土家族乡党政办;邮政编码:404500。
2.传真申请。本机关一般接收信函申请,申请人确有需要的,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传真号码:023-55329001。传真发送后,申请人应当通过电话与本机关确认是否收到。
(二)注意事项。
1.为有利于申请人准确快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人在申请政府信息时应先确定被申请机关,被申请机关一般为所需信息的制作机关或是牵头制作机关。
2.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规范、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的申请接收渠道提交。不按规定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5.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其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6.申请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其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
云阳县清水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办公室是清水土家族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云阳县清水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办公室是清水土家族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办公地址:重庆市云阳县清水土家族乡云峰街道草原路27号;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23-55329001(本电话仅提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
四、监督保障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空白表)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个人申请样表)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申请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