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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清水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支两委:

根据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云阳县进一步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阳农业农村委白头〔2024〕114号)指示,结合我乡前期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优化制定了《清水土家族乡进一步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水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3日

清水土家族乡进一步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云阳农业农村委白头〔2024〕114号)指示精神,结合我乡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委的工作要求,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抓住关键环节,切实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问题

1. 全面整治集体资产资源权属不明晰、台账底数不准确问题。

2. 做好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排查整治扶贫项目资产主体责任不明晰、移交手续不齐全、后续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3. 着力整治滥用职权侵占、挪用、截留、私分集体资产等问题,重点排查侵占挪用集体地票资金等行为。

(二)整治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问题。

4. 排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财务未分离、账套未分设问题。

5. 排查农村集体资产未登记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等问题。

6. 排查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行为,特别是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违规发放各项补贴等问题。

7. 着力整治财务收支管理混乱,纠正以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情形。

8. 整治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信息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流于形式等问题。

(三)整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问题。

9. 对超长期(明显违背合同法,如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超过承包期限等规定)、超低价、不规范(包括合同内容不规范、签订主体不规范、签订程序不规范等)等三类问题合同进行清理整改,重点纠正未经民主程序审议、未签订书面合同、未及时收到价款等问题。

10. 严肃查处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现象。

(四)整治农村集体债务问题。

11. 排查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等问题。

12. 整治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债务的行为。

13. 整治行政推动或引导村集体以举债方式,购买理财产品或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的行为。

(五)整治工程项目管理问题。

14. 排查各类工程项目采购或招投标、后期管理不规范行为。

15. 重点整治暗箱操作、围标串标、拆分项目等行为。

16. 严肃查处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行为。

(六)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问题。

17. 排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依法制定章程和章程不规范问题。

18. 排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依法依规成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集体“三会”)以及集体“三会”未实际发挥作用或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9. 着力整治未有效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存在独断专行“一言堂”、权力运行不民主、议事决策不规范等问题。

20. 排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管理不规范、未建立健全成员名册并动态更新等问题。

21. 排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下属企业监管不到位问题。

三、工作举措

(一)优化工作方案。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将《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入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清水府发〔2024〕15号)和《关于印发清水土家族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水府发〔2024〕16号)进行优化整合形成本方案,自2024年8月12日起,原清水府发〔2024〕15号附件《专项整治工作村自查自纠问题清单》不再填报。

(二)摸清集体资产底数。各村要在2023年度集体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持续开展集体资产权属归位试点“回头看”,进一步理顺村民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权属关系,以2024年7月31日为清查登记时点,摸清集体资产底数,进一步完善集体“三资”管理台账。

(三)细化整改工作台账。根据整治工作要求,各村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排查整改汇总台账(附件1),每周三将问题排查整改汇总台账纸质件报送至乡产业发展服务中心106办公室。

(四)深入排查整改问题。各村要全面动员、全力以赴,在前期问题排查的基础上,针对6大类21个问题进行起底式排查整改。乡督导组成员将到各村开展督促指导工作,帮助查找问题,举一反三进行问题整改。

(五)健全完善监管制度。各乡村要全面梳理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结合实际健全议事决策、财务开支审批、项目管理、村集体领办企业管理等制度,切实发挥集体“三会”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优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专项整治工作整体由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问题”、“整治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问题”、“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等内容由农业农村管理岗、财政管理岗等有关岗位人员具体负责,共同推进。

(二)加强工作培训。乡工作专班组织村级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核心政策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三)强化调度通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完成情况周调度和定期通报机制,将各村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四)完善档案资料。各村要对照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资料清单参考模板(附件2)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好工作开展会议记录、照片、各类台账等能体现责任落实、真抓实改的工作过程资料,完善备齐问题整改的佐证资料。

(五)坚持开门整治。各村采取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开展“面对面”评判、召开院坝会等措施,向群众通报所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听取群众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开门整改,积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参与度,获得感、幸福感

(六)严把时间节点。各村做好边排查边整改,排查出问题及时整改完成,9月底前基本完成问题整改(工作专班联系人:刘泽民,联系电话1345277530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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