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青龙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青龙街道2022年春节期间
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有关科室:
按照《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阳县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21〕80号)文件要求,经办事处同意,现将《青龙街道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云阳县青龙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21日
青龙街道2022年春节期间
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巩固禁放成果,改善空气质量,根据《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阳县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21〕80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云阳府办发〔2021〕80号文件贯彻落实,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现街道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朱兵担任,副组长由办事处副主任卢术林、办事处副主任王谷平,组员由应急办主任冉晋升、规建环保办主任耿珊、经发办王振玉、平安办主任何文、执法办主任周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乔文杰、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吴最先、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主任余峰、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主任向元担任。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办,由应急办主任冉晋升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街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安排、工作协调、情况收集上报。文化服务中心做好工作的宣传总结。
三、细化职责分工
(一)各村(社区)、相关科室职责。
1.应急办:负责制订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事故应急预案,收集各科室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做好上传下达及相关工作安排和总结,并在发生事故后有效地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办、执法办、执法大队:负责辖区内烟花爆竹道路运输检查,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等“打非治违”工作及做好船舶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和查处工作,对涉嫌犯罪的,依法交于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规建办:负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危害性的社会宣传,依据县生态环境局监测信息,同时发布辖区内大气环境污染预警;并负责辖区内教育引导在建(拆)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不定期对相关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报街道应急办汇总,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函告;负责对辖区内化粪池的时常监管工作,按要求制定突发事件预案,并加强人员值守,确保不引发事故。
4.经发办:负责辖区内各工贸企业及各商业综合体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对相关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报街道应急办汇总,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函告。
5.平安办:负责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的信访、涉稳事件,并加强与公安派出所的联系,对不听劝阻的人员进行相关处理。
6.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各社区及各物业管理单位的宣传监督工作,并对社区及物业管理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7.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村片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指导工作,对春节期间上坟烧纸等情况进行检查,护林员对自己负责的区域要进行包片,发现情况要及时制止,对不听劝阻的人员要及时向平安办报告。
8.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统筹街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组织有关村(社区)和科室充分运用传统和新兴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相关规定和重大意义,引导广大市民提高守法自觉性,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9.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的防火安全、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等安全工作,做到每条街道、每个小区、每个大院、每栋楼房都有人员看守,特别是要落实居民小区化粪池、重大危险源周边和农村沼气池等巡查和守护力量,确保安全。发现险情及时劝解、劝导,如遇不听劝解劝导的,要及时与相关值班领导和青龙派出所联系。青龙派出所值班电话:55117411。负责人:谭华,联系电话:13509445089;街道办事处值班电话:55167941。
四、具体工作步骤
(一)部署整治阶段(2022年1月25日前)。制定详细方案,开展《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宣传、发布通告、燃放安全引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为实现“县城城区全年禁放和春节期间乡镇安全燃放”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二)重点管控阶段(2022年1月25日—2月16日)。按照工作部署,在2022年1月31日(除夕)、2月1日(正月初一)、2月15日(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三)常态化监管阶段(2022年2月16日后)。围绕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日常禁放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五、广泛宣传引导
街道按照《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规定的禁放区域以及“禁放区内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要求,于2022年1月15日前启动宣传工作,重点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有公告、社区有专栏、小区有标语”,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各村(社区)和文化服务中心依托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大型广告牌、建筑工地外墙、道路两侧广告牌等)、公交车站广告栏,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宣传媒介以及基层文化活动,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公益宣传;在各入云道路路口张贴宣传海报、设置禁燃禁放提示标语;春节期间,在公交车、客运车站及相关站厅内张贴并向入云旅客广播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规定。将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进楼宇电梯、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六、强化源头管控
加强排查整治。街道组织辖区内应急、公安、市场监管、供销等部门,对禁放区内曾经设置过烟花爆竹储存库房、零售网点的地方,禁放区与非禁放区接壤部位,以及从事婚庆、礼仪、宾馆、饭店等行业的单位,开展联合检查。组织消防、村(社区)和社会单位,以禁放区内楼宇平台、地下空间、平房区为重点,对各种易燃、可燃物进行大排查、大清理。组织各部门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隐患。
七、严厉执法打击
(一)严查非法储存经营。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货运码头等场所,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动拆迁基地,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对禁放区域开展拉网式、反复式排查,重点查处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
(二)严查非法燃放。加大禁放区域巡查力度,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街面巡查执法,发现违规燃放行为,要第一时间劝阻和制止;对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媒体及时曝光,做到“处罚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效果。
八、严格管控看护
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重点时段,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辖区道路、重点地区、楼群单位、行业场所为重要点位,明确禁放看护网格,分区、划段包干负责,严格落实禁放看护措施,并通过现场检查、视频检查等方式,确保看护力量在岗在位,同时,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根据《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要求,从2019年12月1日开始,青龙街道“滨江、白鹤、青龙嘴、磨子岭、天鹅、张家坝、柏杨湾、白云、民德、亮水坪、杨沙、道湾、复兴十三个社区”,全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在2022年春节期间,由值班领导带队现场安全监管巡查值守,确保“禁放烟火爆竹、孔明灯”工作全覆盖、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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