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盘龙街道办事处
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全面贯彻落实
“三十条措施”的通知
盘龙街办发〔2022〕59号
各村(社区)、驻街各单位,机关各室(所、站、中心):
为深刻汲取近期系列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预防小火亡人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街道冬春季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根据《云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全面贯彻落实“三十条措施”的通知》(云防发〔2022〕10号)精神,结合盘龙实际,细化了贯彻落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细化措施二十六条具体工作任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善基层消防安全组织建设
(一)全面梳理自查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领导机构,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主任,分管负责人为副主任,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委员会,拟定出台职责任务,以正式文件明确。〔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6日;责任单位:应急办;〕
(二)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成立由其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工作小组,确定2名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以书面形式正式明确工作职责。〔完成时限:2022年12月25日;责任单位:应急办;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三)督促村(社区),在每个村(居)民小组、居民住宅小区明确1名消防管理员,将相关人员信息在本小组、本小区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完成时限:2023年1月28日;责任单位:应急办;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二、加强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
(四)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对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全面分析研判,剖析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分解细化工作措施。〔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5日;责任单位:应急办、综合执法办、规建办、社事办、经发办〕
三、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五)针对高层建筑除消防用水问题以外的其他消防设施问题,通过争取专项经费、纳入老旧小区改造、争取三峡后扶项目等途径落实整改资金,逐栋制定整治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3月15日;责任单位:规建办;配合单位:财政办、应急办、盘石社区、龙安社区〕
(六)全面排查清理“生命通道”占用、堵塞严重的小区(道路),按照“一小区、一路段,一对策”的原则开展治理,确保年底前整治完毕;应急办、城管执法中队、盘龙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辖区每周开展两次“生命通道”联合执法,元旦、春节期间,每日开展联合执法。〔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应急办;配合单位:城管执法中队、盘龙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办〕
(七)规建办牵头、盘石社区、龙安社区负责组织实施,督促各楼栋、各网格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强化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对于有消防控制室的,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定期开展宣传教育培训。规建办联合应急办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选取旭达佳苑等住宅小区,召开一次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推进会。〔完成时限:2023年3月5日;责任单位:规建办;配合单位:应急办、盘石社区、龙安社区〕
四、开展老旧商场市场火灾风险排查
(八)经发办牵头,组织园区办、城管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应急办,对农贸市场等老旧商场市场区域开展摸底排查,紧盯违规改建搭建、违规住人、消防设施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违规停用消防设施、违规使用明火、违规动焊作业等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对排查出的问题,督促管理单位逐一整改销号。〔完成时限:2023年3月15日;责任单位:经发办;配合单位:园区办、城管执法中队、盘龙市场监管所、应急办、云阳县盘龙供销有限公司〕
五、加强经营性自建房消防问题整改
(九)规建办牵头,对租住达10人以上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违规住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电动车辆违规停放充电、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出口不足、疏散通道不畅、管井封堵不严、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未取得合法手续10类重点问题,对发现的隐患逐一登记造册、督促整改。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督促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在2023年3月内整改完毕。〔完成时限:2023年3月15日;责任单位:规建办;配合单位:应急办、各有关村(社区)〕
六、强化医疗及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
(十)持续加大辖区医院(1个中心卫生院和2个分院)、四个养老场所(盘石社区3个、三龙社区1个)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力度,严格落实“六个严禁”、 “七个一律”刚性措施,督促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每日防火巡查检查、微型消防站等重点部位24小时值班值守;加强对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每月开展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年底前,对前期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清零”。〔完成时限:2022年12月25日;责任单位:社事办(卫健办);配合单位:应急办、盘石社区、三龙社区〕
七、加强涉疫场所火灾风险防控
(十一)社事办(卫健办)要动态掌握辖区内集中隔离场所(土红糖)启用情况,及时抄告消防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社事办(卫健办)〕
(十二)由社事办牵头,经发办、应急办对云阳县君皇精品酒店投用前的集中隔离点实地开展消防安全指导,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满足消防安全基本条件。〔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社事办;配合单位:经发办、应急办〕
(十三)对正在使用的云阳县土红糖集中隔离点,由社事办(卫健办)牵头、组织经发办、社事办、应急办采取远程指导方式加强检查提醒,督促明确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用火用电管理、疏散通道清理、人员值班值守、日常宣传教育培训等火灾防范措施。〔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社事办;配合单位:经发办、应急办〕
(十四)对需要封控的高风险区,规建办要提示、督促企业、村(社区)严禁采用硬质隔离、硬质围挡等措施封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单元门、小区门;对封闭式管理的集中隔离点、集中治疗点,原则上不应封闭安全出口,确需封闭安全出口的,社事办(卫健办)、应急办要督促管理单位落实人员24小时值守,确保紧急情况下第一时间开启;对储存有大量酒精等易燃易爆防疫物资的场所,卫健、消防部门要督促管理单位落实专门房间存放,明确专门人员管理。〔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社事办(卫健办);配合单位:规建办、应急办、盘龙派出所、各有关村(社区)〕
八、强化“小场所、小单位”火灾隐患排查
(十五)街道应急办要对委托范围内的社会单位、“九小场所”、临街商铺等进行监督检查,每日至少检查2家单位,规范填写消防委托执法文书,每月至少办理1起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各村(社区)每日开展入户检查、消防宣传不少于3家。〔完成时限:2023年3月25日;责任单位:应急办;配合单位:经发办、盘龙派出所、各村(社区)〕
九、落实防范“小火亡人”针对性措施
(十六)持续做好“孤老病残”群体“一对一”帮扶,紧盯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标准,使用烤火盆、电热毯取暖,明火熏制腊肉,卧床吸烟等火灾风险,上门帮助查找、消除隐患,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街道对“孤老病残”群体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不少于100个。〔完成时限:2023年3月15日;责任单位:应急办;配合单位:盘龙派出所、盘石供电所、各村(社区)〕
十、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十七)持续推动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应急办(党政办)每周动态发布消防安全提示信息、火灾警示案例或消防执法动态;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街道总工会、残联等群团组织至少组织策划1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完成时限:2023年3月15日;责任单位:应急办;配合单位:社事办、供电所、盘龙派出所〕
(十八)广泛推广应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年底前,街道辖区注册人数不低于辖区常住人口10%,人均学习积分不低于1000分。〔完成时限:2022年12月28日;责任单位:应急办;配合单位:经发办、各村(社区)〕
(十九)开展“敲门行动”,发动群众“三清三关”(清通道、清厨房、清阳台;关电源、关火源、关气源),及时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发动楼栋小区“小广播”、农村“大喇叭”不间断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广泛开展普及化消防宣传。〔完成时限:2023年3月15日;责任单位:应急办;配合单位:经发办、供电所、各村(社区)〕
十一、完善基层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按照国家标准(保护半径不大于150米,间距不大于120米),在场镇增设市政消火栓,满足消防供水需求(0.1Mpa);及时排查、维修维护场镇市政消火栓、消防管道、消防栓内配件损坏和缺失,切实保障消防用水。〔完成时限:2022年12月26日;责任单位:规建办;配合单位:应急办、盘石社区、龙安社区〕
(二十一)落实盘石和龙安社区两个微型消防站专门房间、人员、装备、经费,完善社区微型消防站运行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关于积极促进志愿消防队伍发展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在行政村、自然村建立志愿消防队,并固定6名队员,配备灭火器、手抬机动泵、水枪水带等基本灭火器材,每月开展1次初期火灾扑救训练演练。〔完成时限:2023年1月25日;责任单位:应急办;配合单位:盘石社区、龙安社区〕
(二十二)应急办牵头,与社区微型消防站开展联勤联训一次。〔完成时限:2023年3月25日;责任单位:应急办;配合单位:盘石社区、龙安社区〕
十二、加强重要节点社会面火灾防控
(二十三)针对元旦、春节、元宵等重大节日,应急办及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在节前,通过微信群、公众号、手机短信等途径,提前发布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完成时限:2023年2月3日;责任单位:应急办;配合单位:党政办、社事办〕
(二十四)应急办联合经发办、社事办(卫健办)、盘龙派出所对节庆活动现场、商场市场、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民宿客栈等重点区域和重要场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完成时限:2023年2月2日;责任单位:应急办;配合单位:经发办、社事办、盘龙派出所〕
(二十五)应急办、规建办要紧盯用火用电、烟花燃放、临时设施搭建、帽合村的大凸寺庙、双龙村的两块石菩萨等祈福祭祀等关键环节和重点时段,督促落实现场看护、重点驻守、夜间巡查等措施。〔完成时限:2023年2月2日;责任单位:应急办;配合单位:规建办、各村(社区)〕
十三、强化重点任务目标督导问效
(二十六)街道纪工委要加强对重点消防工作任务的督办力度,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2023年消防工作检查、安全生产和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对工作推进缓慢的,给予通报督办,街道纪工委约谈相关科室责任领导。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亡人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完成时限:2023年3月25日;责任单位:纪工委〕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居家防疫群体数量庞大,酒精等消毒产品使用频繁,火灾风险剧增;再加之冬季来临,气温骤降,用火用电用气量明显增大,火灾事故处于高发期。各级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任务分工,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切实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坚决确保全街冬春季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云阳县盘龙街道办事处
2022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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