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平安镇清理“蓝棚顶”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站、所、中心及大队,各村(社区),各镇属及驻镇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方案》(渝农居组〔2020〕5号)精神,按照云阳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云阳县清理“蓝棚顶”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云规划资源发〔2021〕47号)文件的相关工作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平安镇清理“蓝棚顶”工作推进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平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2日
平安镇清理“蓝棚顶”工作推进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打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宜居乡村环境,贯彻落实《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方案》(渝农居组〔2020〕5号)精神,按照重庆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清理蓝棚顶工作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规资〔2021〕228号)、重庆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蓝棚顶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渝规资办〔2021〕51号)和云阳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云阳县清理“蓝棚顶”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云规划资源发〔2021〕47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清理整治“蓝棚顶”(以各类影响城乡风貌的蓝色钢棚为主,包括各类违规搭建的彩钢棚,以下简称“蓝棚顶”),实现“蓝棚顶”增量得到遏制,存量逐步消化,长效机制建立,建筑色彩与自然景观协调融合,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提升。
二、整治类别
(一)全镇的县交通干线两侧、高速沿线、沿河两岸、集镇居民区、乡村振兴重点村等,未经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或者未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建设,擅自搭建的各类“蓝棚顶”;
(二)乡村公共设施、公益设施、乡镇企业、农村集中居民点房屋周边及屋顶,未经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建设,擅自搭建的“蓝棚顶”;
(三)农村散居农户房屋周边及屋顶违规搭建的“蓝棚顶”;
(四)农村各类产业项目未经依法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违规搭建的“蓝棚顶”,以及经用地、规划许可后擅自改变规划搭建的“蓝棚顶”;
(五)各类到期临时用地逾期未拆除的“蓝棚顶”;
(六)其它依法应当清理整治的“蓝棚顶”。
三、清理整治办法
(一)摸底排查。以各村(社区)为单元,对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蓝棚顶”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建立清理台账,并在本村(社区)公开栏张贴公示不少于7天。
(二)严控新增。各村(社区)统一以2021年4月30日为时间节点,严控新增“蓝棚顶”,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消除一起。当事人拒绝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按《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后予以强制消除。
(三)存量整治。实行两个一批:风貌塑造一批,依法拆除一批。
1.风貌塑造。对居民群众、建设业主搭建的用于屋顶防漏等功能设施性质的“蓝棚顶”等情形,经研判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的原则上暂时保留,纳入村容村貌整治提升计划,通过采取平改坡等方式实施风貌塑造。风貌塑造应坚持经济、适用、安全和美观的原则,参照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订的风貌塑造标准实施,屋顶材料采用灰色琉璃瓦、树脂瓦或其他环保材料,做到色彩协调、安全实用、环境融合,不新增有效使用面积。由村(社区)负责把关并监督实施。
2.依法拆除。对影响人居环境、影响公共安全、侵占他人权益,未纳入风貌塑造范畴的“蓝棚顶”,采取先易后难、压茬推进的办法予以拆除,以自行消除为主、强制消除兜底,并坚持干部带头。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等文件要求,对规划区内私自违法搭建“蓝蓬顶”的由镇政府上报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履行法定程序后予以强制消除;对规划区外私自违法搭建“蓝蓬顶”的书面告知自行拆除整改的时限和整治要求,当事人拒绝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由镇政府履行法定程序后予以强制消除。对暴力抗法、阻碍执行公务等行为,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工作职责分工
(一)镇级层面:成立由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镇属及驻镇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镇“蓝棚顶”清理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规建环保办,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形成稳定的“蓝棚顶”清理整治组织工作队伍。履行属地“蓝棚顶”清理整治的主体责任,负责辖区“蓝棚顶”清理整治工作的摸底排查、方案制定、宣传发动、遏制新增、存量整治以及长效管控等工作。
(二)村(社区)层面:一是规划区外实行镇班子成员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户的“三包”责任制。二是平安、白龙、龙塘三个场镇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明确,镇班子成员、全镇机关干部、3个社区干部、网格长履行网格化管理“蓝棚顶”清理整治的主体责任,负责辖区“蓝棚顶”清理整治工作的摸底排查、方案制定、宣传发动、遏制新增、存量整治以及长效管控等工作。(详见附件1)
五、实施步骤及时间
(一)摸底排查阶段(2021年5月底前)
各村(社区)对本辖区内的“蓝棚顶”进行拉网式调查摸底,查清“蓝棚顶”的所有人、所在位置、所属环境、建设面积、建设时间、建设原由或批准手续、整治措施、计划完成时间等。按照居民住宅类、公共管理服务设施类、乡镇企业用房类、其他类进行分类统计并公示,建立台账。于2021年5月26日前将签章完善的《平安镇“蓝棚顶”调查统计台账表》(详见附件2)纸质件连同电子表报镇规建环保办汇总。
(二)试点准备阶段(2021年6月底前)
各村(社区)要优先解决重要窗口区域与自然环境冲突较大的“蓝棚顶”问题,重点在沿高速两边、沿县公路干线两边、沿河两岸、乡村振兴重点村、城镇建成区等开展试点示范。通过试点示范,精心打造城乡重要窗口区域和谐自然的美好形象。
各村(社区)在试点示范阶段,根据摸排情况制定本辖区清理整治“蓝棚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制订整治计划、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蓝棚顶”清理整治的工作要求和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清理整治“蓝棚顶”的浓厚氛围。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12月底前)
各村(社区)履行主体责任,按照整治目标,牵头组织工作队伍,动员驻村干部、四职干部,分片包干,集中整治,确保整治成效。清理整治工作情况实行月报制度、销号制度,以村(社区)为单元,整治完成一片,报备验收销号一片。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3年6月底前)
各村(社区)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总结清理整治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乡镇规划建设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镇规建环保办要组织镇经发办、镇应急办、镇党政办、镇纪委等科室对村(社区)清理整治成效和长效管理机制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要高度重视,落实细化责任,镇工作组督促指导,支委、村(居)委一把手负责,综治委员具体抓,成立专门工作班子,负责抓“蓝棚顶”清理整治工作,牵头组织实施拆除整治,牵头按照标准要求开展风貌改造,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完成;各科室要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二)强化宣传,全民参与。“蓝棚顶”清理整治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需稳妥推进相关工作;要加大清理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相关政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参与其中,积极配合“蓝棚顶”风貌塑造或自行拆除影响人居环境、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的“蓝棚顶”,共同营造整洁、优美、宜居的人居环境。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清理整治期间,各村(社区)每月22日前将清理整治情况报镇规建环保办。由镇规建环保办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对重点村(社区),对重点区域开展督导检查,对整治工作进度、整治工作质量,进行重点检查,对结果进行排名并通报,纳入村(社区)违法建筑整治考核内容。
附件1:平安镇“蓝棚顶”清理整治责任分工明细表
附件2:平安镇“蓝棚顶”摸底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平安镇“蓝棚顶”清理整治责任分工明细表
序号 | 责任区域 | 责任领导 | 责任人员 |
1 | 平安社区场镇1网格 | 李友红 | 温家云、付勤、王刚立、黄云川、陈圣龙、韩湘兰 |
2 | 平安社区场镇2网格 | 陈家华 | 谭小平、刘平、胡小莉、黄开炎、夏菲菲、熊精勤 |
3 | 平安社区场镇3网格 | 罗 彬 | 钟伟、余宗建、李晨希、黄玮、黄晓燕、周道论、魏小俊 |
4 | 平安社区场镇4网格 | 邓光琼 | 张炳宇、万玲、翟德江、陈娓娟、黄毅、夏静、张庆伟 |
5 | 平安社区场镇5网格 | 冉永春 | 冉瑞勇、王怀刚、汪丹、李万里、张帮根、杜贤碧 |
6 | 平安社区场镇6网格 | 余国忠 | 温雪峰、蒋进平、张豪、汪中斌、肖玲、谭春艳 |
7 | 龙塘社区场镇1网格 | 于永兵 | 向守国、刘云修、余瑶、于海瑞、李梦婷、向朝晖 |
8 | 龙塘社区场镇2网格 | 曾银锋 | 周道德、黄勇、李文瀚、霍东梅、邓世军、谭若羽 |
9 | 白龙社区场镇1网格 | 朱 令 | 管小军、韩博、吴玉玲、蒲昌炳、杨明云、周运川 |
10 | 白龙社区场镇2网格 | 张 轶 | 杨建军、何学锋、马祖春、刘亚兰、刘燕林、刘文成 |
11 | 平安社区规划区外 | 朱 令 | 刘平、张豪 |
12 | 龙塘社区规划区外 | 于永兵 | 向守国、李文瀚 |
13 | 白龙社区规划区外 | 朱 令 | 韩博、刘亚兰 |
14 | 同德村 | 陈家华 | 向朝晖、陈圣龙、周道论 |
15 | 山花村 | 余国忠 | 蒲昌炳、肖玲 |
16 | 五湖村 | 罗彬 | 王刚立、黄云川 |
17 | 联高村 | 张轶 | 黄玮、陈娓娟 |
18 | 双平村 | 张轶 | 魏小俊、温雪峰 |
19 | 前面村 | 汪有迪 | 夏静、余宗建 |
20 | 忠诚村 | 陈家华 | 张炳宇、吴玉玲 |
21 | 红关村 | 李友红 | 何学锋、万玲 |
22 | 牛门村 | 余国忠 | 黄开炎、李晨希 |
23 | 民安村 | 邓光琼 | 王怀刚、李万里 |
24 | 向阳村 | 李友红 | 黄毅、刘云修 |
25 | 太合村 | 冉永春 | 钟伟、付勤 |
26 | 黄木村 | 曾银锋 | 黄晓燕、谭若羽 |
27 | 七一村 | 罗彬 | 杨明元、刘燕林 |
28 | 双花村 | 曾银锋 | 蒋进平、刘文成 |
附件2:
平安镇“蓝棚顶”调查统计台账表
村(社区):
序号 | 单位(姓名) | 蓝棚顶 地址及环境 | 用途(屋顶防漏、畜禽圈舍、乱搭乱建等) | 蓝棚顶面积(㎡) | 蓝棚顶 建设时间 | 建设原由(或批准手续) | 蓝棚顶建设类别(A:居民住宅类、B:公共管理服务设施类、C:乡镇企业类、D:其他类)(填入代号) | 拟整治措施(风貌塑造;拆除;拆除+风貌塑造) | 计划整治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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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签字): 综治委员(签字): 填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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