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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普安乡2026年春季动物疫病

综合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切实做好2026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有效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及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2026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云阳县2026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云阳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32026年)》,严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结合当前我乡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防控”方针,落实“人病兽防、关口前移,应免尽免、不留死角”防控要求,以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为核心、常态化防控为基础,强化源头管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检疫监管和宣传培训,全面压实防控责任、健全防控体系,防范化解动物疫病传播风险,确保全乡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人畜共患病传播事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全面提升全乡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水平,实现“免疫无死角、监测无盲区、监管无漏洞、应急有保障”的总体目标。

(一)免疫防控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免疫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犬免疫密度不低于90%;对退出强制免疫范围的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确保人畜共患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区域性动物疫情

(二)监测预警

完成上级下达的动物疫病监测采样任务,全乡共计260份采样任务(H5亚型禽流感抗体30份、H7亚型禽流感抗体30份、O型口蹄疫抗体100份、A型口蹄疫抗体10份、小反刍兽疫抗体30份、新城疫抗体20、猪瘟抗体20份、猪蓝耳病抗体20份),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及时发现和处置异常情况,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预警信息处置率100%

(三)检疫监管

畜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率达100%,调运监管规范有序,违规调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100%,杜绝随意丢弃、买卖病死畜禽现象。

(四)应急处置

严格按照“早、快、严、小”原则处置,疫情处置率100%,一旦发生疑似疫情,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五)宣传培训

养殖主体防控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防疫员、养殖大户防控技术掌握率达到100%,群众人畜共患病防控意识显著提升。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普安乡2026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建工作专班

成立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农业农村岗同志、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及防疫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由向小华、贺昌红负责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方案制定、材料收集、报表汇总、宣传培训和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1.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防控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和督促落实,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有效推进防控工作。

2. 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落实防控部署,组织开展免疫接种、监测采样、宣传培训等工作,上报防控信息及进展,督促整改问题;负责技术指导、防疫物资管理、免疫档案规范,查处违规养殖、调运行为。

3. 各村(社区):落实属地防控责任,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协助防疫员开展免疫接种、消毒灭源、排查摸底等工作,宣传防控知识,督促养殖主体落实防控措施,及时上报动物异常情况。

4. 防疫员:负责畜禽排查、免疫接种、消毒指导、档案填写、信息上报等具体防控工作,协助开展监测采样和疫情处置。

四、时间安排

本次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自2026316日开始,至42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316日—320日)。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召开防控工作动员部署会,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开展防控物资储备、宣传动员和技术培训,完成辖区内畜禽排查摸底工作。

(二)集中实施阶段320日—415日)。全面开展集中免疫接种工作,完成所有应免畜禽免疫任务;开展全面消毒灭源、监测采样、检疫监管、调运管控等工作;排查整改防控隐患,及时处置异常情况,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总结验收阶段415日—425日)。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重点检查免疫密度、抗体合格率、档案完善情况、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对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总结防控工作经验,梳理存在的问题,建立长效防控机制,形成工作总结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主要防控措施

按照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坚持常年防疫与季节防疫相结合,集中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抓好强制免疫。各村(社区)严格对照《云阳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32026年)》,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实施强制免疫。督促规模养殖场做好常年程序化免疫,指导落实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引导散养户在基层兽医指导下自行免疫,无能力者由专人代行免疫,严格遵守《农村散养畜禽免疫注意事项》(附件1),确保应免尽免。免疫过程中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动物免疫证明》填发和《防疫档案》建立工作;免疫结束后开展效果监测评价,对漏免、补栏及抗体不达标畜禽及时补免,配合县农业农村委做好常规监测与随机抽检工作。

(二)抓好宣传普查。通过线上网格群、线下宣传等多渠道,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普及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病防控知识及“先打后补”政策,强化养殖主体防疫责任和人员安全防范意识。集中开展动物疫情普查,动态更新畜禽档案,精准掌握养殖情况,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按“早、快、严、小”原则果断处置,严防扩散。

(三)开展清洗消毒。对全乡养殖场(户)开展全覆盖清洗消毒工作。明确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各村(社区)要督促指导其做好清洗消毒工作,做到养殖、屠宰、流通、无害化处理等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全覆盖,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消除潜在隐患。各村(社区)要统一建立散养户消毒台账,指导规模养殖场自行建立消毒台账,并详细记录消毒药品种和浓度、消毒时间、消毒范围、消毒面积等信息。

(四)抓好防疫监管。各村(社区)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精细化监管养殖场(户),督促落实免疫、消毒、检测等防疫措施;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免疫不到位引发疫情等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并追究责任。乡农业农村岗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新检疫规程实施检疫,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调运、不报告疫情等违规行为。

(五)推进疫病净化。以种畜禽场为核心,聚焦垂直传播性疫病、人畜共患病和重大动物疫病,扎实推进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非洲猪瘟、猪伪狂犬病等疫病净化工作。对有意向、有能力的养殖企业,做好净化指导和培训,加快无疫小区及动物疫病净化场创建。

附件:1. 农村散养畜禽免疫注意事项

2. 2026年春季防疫物资分配

202631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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