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安排,11月6日下午,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南溪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理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王磊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第三巡察组全体成员,南溪镇党委领导班子、机关职工,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会议。县监委委员伍松主持会议。
会前,县监委委员伍松主持召开与南溪镇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10月28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二十届中央第四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县监委委员伍松就接受、支持配合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向定成通报巡察工作安排。南溪镇党委书记杨小福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巡视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巡察作为巡视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在政治方向和原则上与巡视总的要求是一致的。巡察是政治巡察,本质上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县委巡察组和南溪镇党委要进一步深化认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工作要求和县委工作安排上来,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巡察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
会议强调,做好这次巡察工作,是县委第三巡察组和南溪镇党委共同的政治责任。县委第三巡察组受县委委派,肩负县委的权威和信用,使命神圣而光荣。南溪镇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县委巡察组工作,积极客观反映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党员干部如实反映问题作出表率。县委巡察组要把握政治巡察方向,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担当,直指突出问题,严守纪律要求,带头改进作风,坚决完成县委交给的巡察工作任务。
根据有关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南溪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组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南溪镇党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时间截止到2025年1月24日18时。
巡察信访举报渠道:
电话:18182337503(可接收短信,8:30—18:00);
电子邮箱:yyxwd3xcz@163.com;
意见箱:南溪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大门左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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