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泥溪镇关于开展两三轮摩托车和二三四轮电动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集中攻坚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泥溪府发〔2022〕77号
各村(社区)、镇属单位、相关科室:
根据云阳县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关于开展两三轮摩托车和二三四轮电动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攻坚整治行动的通知》云道安办〔2022〕59号文件要求,我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泥溪镇关于开展两三轮摩托车和二三四轮电动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攻坚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遵照执行。
泥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泥溪镇关于开展两三轮摩托车和二三四轮电动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集中攻坚整治行动方案
两三轮摩托车和二三四轮电动车,是我县一个突出的道路交通隐患风险顽疾,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摩托车、电动车行停秩序,降低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风险,切实提升我县交通出行环境和城市品质形象,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两三轮摩托车和二三四轮电动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攻坚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22年10月15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二、组织领导
成立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镇长陈煜同志任组长,副镇长赵朋同志任副组长,道安办全体人员、各村(社区)支书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道安办(简称整治办),杨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攻坚行动方案制定、统筹协调、组织指挥、督导检查等工作。
三、整治内容
(一)重点车型:两、三轮摩托车以及二三四轮电动车。
(二)重点违法:摩托车电动车涉牌涉证、飙车炸街、酒驾醉驾、闯红灯、逆行、不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员、飙车、噪音扰民、乱停、违规加装遮阳伞或雨棚、电动车违规载人等突出违法行为。
(三)重点路段:辖区场镇道路,省道、乡道、村道。
四、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突出交通违法集中攻坚整治行动,力争实现“八个一批”和“两减少一下降一提升”工作目标(即:督促一批无牌车辆上牌,监督一批车辆购买保险,办理一批驾驶证及行驶证,纠正一批摩托车电动车违规加装遮阳伞违规行为,规范设置一批摩托车电动车停车位,查处教育一批车主和驾驶人,暂扣、报废一批违法车辆,拘留一批违法驾驶人;二三轮摩托车和二三四轮电动车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摩托车“飙车炸街”、噪声扰民警情舆情明显减少,涉摩涉电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守法率明显提升。
五、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11月30日):全面收集二三轮摩托车以及二三四轮电动车底数。
2.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11月30日):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形成铺天盖地宣传氛围,为集中攻坚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执法整治阶段(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2月底):对摩托车电动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警告、教育学习、罚款处罚、拖移暂扣车辆、强制报废、行政拘留、刑事处罚手段,综合施策,全力提升守法率,规范通行秩序。
4.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整治措施,固化机制,长效常治。
六、工作措施
(一)调查摸底,建立台账
镇道安办牵头,各村(社区)积极配合,按照县道安办下发的电动车基础信息,以村(社区)为单位,对管辖范围内无号牌的二三四轮电动车的基本情况(含车主或者驾驶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电话等)逐一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基础工作台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并逐车逐人签订安全出行守法承诺书。
镇道安办牵头,市场监管所配合,排查城镇电动车销售企业,摸清企业销售情况,要求销售企业做好销售情况登记,镇道安办进行汇总,建立工作台账,加强日常管理。
(二)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宣传主题:二轮电动车——戴头盔、限一人、有保险、靠右行、不打伞、不乱停;三轮电动车——戴头盔、限一人、有保险、靠右行、不乱停、不加装雨棚;四轮电动车——限一人、有保险、靠右行、不乱停;二轮摩托车——戴头盔、不超员、有保险、靠右行;三轮摩托车——戴头盔、限一人、有保险、靠右行。
围绕宣传主题,制作并悬挂5条以上宣传横幅标语,在辖区主干道、人口较为集中的村社进行悬挂;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辖区摩托车、电动车车主或驾驶人交通安全工作例会,通报辖区交通安全形势,讲清说明摩托车、电动车违规载人、超速、无牌无证等违法危害以及处罚后果;充分借助赶集日,在人口较多、车辆停放较为集中的区域设置宣传点,向群众、驾驶人散发宣传资料,引导群众共同抵制,形成社会共治的氛围;设置交通违法学习劝导点,对违规加伞、超员、违法载人、闯红灯违法驾驶人组织下车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抄写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三)强力开展执法整治,规范车辆通行秩序
1. 强化研判,精准勤务安排。镇道安办要结合辖区实际,摸清辖区电动车出行规律,合理安排路面勤务,明确集中攻坚整治行动的重点时间、重点路段、重点违法行为。
2. 紧盯关键节点,加强路面管控。一是精准安排重点时段勤务。针对学生集中上放学、群众上下班时段,要突出显性用警,加强秩序维护力量,重点在6—8时、18时—20时,在摩托车、电动车必经的行驶线路上设置管控点,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劝导,每周开展1—2次早查、夜查。二是强化农村道路管控。针对赶集日、农村红白喜事、季节变换群众外出劳作、节假日郊游旅游踏青访友等重点时段,要弹性安排勤务,每周开展2至3次集中检查。三是及时反馈整治信息,镇道安办于每周星期五下午17时前,向县道安办报送下周勤务。
3. 强力开展综合整治,规范车辆通行秩序。一是根据《电动车查处指导意见》,镇道安办、龙角派出所、交巡警大队公巡中队要加强联系,开展联合执法,每周开展一次不少于3小时综合整治,要采取集中攻坚整治+分散治理、流动巡逻+固定设卡等方式,对摩托车电动车突出违法行为,严管重罚;二是定格执法,强化震慑作用。交巡警大队牵头,针对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达到拘留条件的,对违法当事人依法予以拘留,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涉事人的刑事责任;三是整合警保联动工作人员,联合镇道安办、交巡警大队公巡中队,按照先城区,后农村顺序,开展警保联动综合治理。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部署,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二)规范执勤执法
各参勤人员既要严格依法执法执勤,又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讲究执法方式,最大限度追求执法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理情相统一。严禁暴力执法、过激执法、过度执法,严禁随意呵斥、调侃当事人。执法过程要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不间断摄录,并按照规定上传至队管系统中保存,确保执法活动有据可查、全程可回溯,严禁因执法工作激化矛盾,带来负面涉警舆情事件等。
(三)做好信息报送
镇道安办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并实时更新基础工作台账,梳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重大情况,于2023年3月30日前向县交巡警大队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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