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溪府发〔2020〕68号
泥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泥溪镇2020年公共机构垃圾分类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辖区内相关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泥溪镇2020年度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实施工作,为推进美丽云阳建设,进一步发挥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将《泥溪镇2020年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泥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4日
泥溪镇2020年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云阳县全面推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云阳委办机管〔2020〕8号)文件精神,推进美丽云阳建设,进一步发挥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泥溪镇人民政府成立公共机构垃圾分类领导小组,负责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万 勇 泥溪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陈 煜 泥溪镇人民政府人大主席
副组长:王 柳 泥溪镇人民政府组织委员
成 员:罗斌、王鹏、秦少兵、邹鼎鑫、欠文霞
工作小组设办公室在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由秦少兵负责具体事宜。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引导社区居民、村民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致力打造美丽和谐云阳。
三、目标任务
通过泥溪镇人民政府机关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推动泥溪社区、桐林社区等8个村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开展,泥溪镇垃圾分类示范村石缸村要做好示范作用,带动各村做好垃圾分类作用,积极探索适合本镇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原则,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专业化运作、法制化规范”的运行管理机制,力争2020年底前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达到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减量化、资源化,形成全镇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方案
(一)日常教育引导,全面宣传推广。利用标语横幅、沿街LED屏、社区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并动员发动,宣传教育,普及知识,营造氛围。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纺织物、编织袋,废金属,废玻璃等。2.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药具、废油漆、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以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如剩菜剩饭、骨头残渣、菜根茶叶、蛋壳果皮等。3.其他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弃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视机、空调,以及废弃交通工具及办公家具等。
(二)实施分类投放,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干湿分离”原则和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分类”要求,一是规范分类投放体系,办公区域(楼层)、办公室、病房等场所按要求设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垃圾集中投放点应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二是规范分类收运体系,有害垃圾单独存放,交由具备条件的作业单位或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可回收物统一回收,废旧商品和废弃电子产品回收与有资质的企业签订回收协议;厨余垃圾回收与环卫部门签订回收协议,鼓励安装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废弃口罩等物品分类投放、分类回收处置。三是规范分类台帐,各单位应建立垃圾分类基础台帐,台账内容包括: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责任主体、作业形式、作业时间,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数量、分类准确率等,每月公示垃圾清运量,每月按级报送垃圾分类统计数据。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单位目标责任制及文明单位创建内容一并实施监督考核,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倡导绿色办公,实施源头减量。各单位要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减少一次性用品。采取节约粮食等源头减量化措施,开展“光盘行动”等活动,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可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采取减少使用一次性纸杯、餐具、耗材、用品等措施,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四)以点带面,加强示范点建设。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处置等示范点建设工作,及时发掘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鼓励各单位不断创新管理,建立自我管理的工作机制,不断探索提高垃圾分类质量的方式方法。以点带面,带动一片,通过组织观摩学习、媒体宣传等全面推进全镇垃圾分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识到位。泥溪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环保工作、民心工程,也是系统工程,更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镇党委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把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当做年度工作中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抓出实效。
(二)加强管理,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将垃圾分类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与表彰、奖励。
(三)规范实施,巩固成果。规范垃圾分类工作实施,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确保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目标实现,有效的巩固环境整治成果,提高全镇群众健康生活幸福指数,使环境整治和垃圾分类工作成为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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