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溪府发﹝2019﹞70号
泥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泥溪镇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各科室站所:
《2019年泥溪镇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已经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泥溪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9日
泥溪镇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政务公开是行政机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的制度安排,是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保障。为切实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云阳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19〕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促进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化,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二)基本原则。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真实、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二、公开内容
(一)围绕“互联网+”推进服务公开
加强便民服务中心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加强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等“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的公开,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和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1.抓好“最多跑一次”事项信息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管理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党政办、镇公共服务中心
2.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1)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扶贫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等信息公开。
(2)各村(社区)要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扶贫办
3.推进生态环保信息公开
围绕实施五大环保行动、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和中办二次回访反馈问题整改、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方面做好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规建环保办
4.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1)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民政社事办
(2)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规建环保办、社事办、民政办
5.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1)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
(2)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劳动就业社保所
6.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
(1)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
(2)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规建环保办
7.推进教育、卫生计生和食品安全信息公开
(1)推进教育信息公开。
(2)推进卫生计生信息公开。
(3)推进食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镇民政社事办、应急办
8.推进项目资金使用,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镇财政办
9.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经发办、规建环保办
10.河长制、生态环保、农业生产等方面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镇经发办、规建环保办、农业服务中心
11.人事任免、岗位变化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镇党群办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民生回应
1.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原则,精准解读各类重大政策措施,通过主流媒体、政务新媒体发布解读材料。同时,各科室在发布政策与标准栏目信息时,及时与县级有关部门或单位联系,及时将本单位领域内的政策内容和解读文本上传至相应栏目。
2.加强舆情回应。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组织专门力量跟踪、监测本辖区政务舆情,及时掌握各方关切,加强舆情综合研判。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或重要的意见建议,要及时梳理、研判和处置,采取妥善方式予以回应。对重大政务舆情回应不及时、不准确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3.公开载体。在镇政府办公楼前设置政务公开栏,完善、整修原来的公开栏。依托县信息公开平台对应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的内容,原则上都要在网上公开。结合本镇实际,利用广播、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四)着力推进村务公开规范化
进一步规范村(居)务公开运行机制,加强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等信息公开,重点做到“五统一”。
1.统一村(居)务公开栏。各村要按照公开栏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固定宣传版面不超过总面积70%的要求建设。
2.统一村(居)务公开时间。各村村(居)务公开栏要做到每月10日更新一次。
3.统一村(居)务公开方式。各村可通过固定公开栏、广播、村民代表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村(居)务公开。
4.统一村(居)务公开内容。各村(居)要将有关的上级政策及政策解释、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为民服务事项清单、月度与年度财务收支以及集体经济收入情况、重点工作的责任分工及按节点完成情况、惠农资金发放结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征地补偿等村(居)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时予以公开。
5.统一村(居)务公开资料留存。为规范村(居)务公开,便于群众监督和上级督查,对日常已经公开或已形成的纸质资料,要及时归档,按年按类装订成册,方便公众事后查询。
责任单位:镇党群办、各村(社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人大主席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由组织委员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把政务公开列入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每月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1次。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明确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二)加强学习宣传,引导示范带动。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公众了解、熟悉、使用《条例》,特别要加强对通过政务公开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典型事例的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政务微博、微信朋友圈等平台的作用,引导干部群众积极有序参与政务公开。
(三)严格审批制度,强化保密管理。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党政办经办人员要严格把关,认真履行经办、校对、审核及发布等各环节签署手续。任何信息未经审核一律不得发布,任何涉及国家安全和有保密要求的信息均不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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