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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路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年版)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机关公文类信息;
2.机构类信息(包括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分工等);
3.单位人事任免类信息;
4.规划计划类信息;
5.财政预算、决算类报告;
6.工作动态类信息;
7.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类信息;
8.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便民服务类信息;
9.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云阳县路阳镇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unyang.gov.cn/xz_257/lyz/)。云阳县路阳镇人民政府主要通过该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填写《云阳县路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可以在本机关党政办公室领取、可在本机关综合服务大厅政务公开公示专栏处领取,也可以在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yunyang.gov.cn)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申请表递交方式分以下两种:
①当面提交,地址:云阳县路阳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②邮政寄递,收件人:云阳县路阳镇人民政府;收件地址:云阳县路阳镇龙王街88号;邮政编码:404528。通过邮政寄递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注意事项。
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规范、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
2.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可公开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公开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人所申请公开信息经检索非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等范围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云阳县路阳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办公地址:云阳县路阳镇龙王街88号;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联系方式:023-55821012。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空白表)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个人申请样表)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申请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