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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耕农忙时节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路府发〔2020〕26号

各村(社区):

当前,全民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全面复工复产、春耕农忙的高火险期,清明将至2月以来天气逐渐回暖,气温不断上升,春耕农忙野外用火增加,外出踏青、春游人员增多,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面对疫情防控和森林火灾防范的双重压力,为扎实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森林高火险期的森林防火工作,坚决杜绝因农事、生产、生活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及其他次生灾害,请各村(社区)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严峻形势

2月以来,天气逐渐回暖,最高气温达到21℃。春季历来是森林火灾的易发多发期,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逐渐好转,春耕生产、清明节即将到来,林区及周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小孩玩火、生产作业、春游踏青、野炊等用火将明显增加,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村(社区)一定要在全力应对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多措并举,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宣传和“森林防火宣传月”采用张贴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册、山头喇叭、宣传车、手机短信、微信等传统手段与现代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要重点加大对林区和林缘农户的森林防火宣传力度,提高林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从源头上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要重点加大对老人、小孩及其监护人的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对智力障碍和精神病患者监护人的宣传教育,坚决避免因宣传教育不到位引发山火,导致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用火、禁止野外用火的各项规定,提升辖区民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三、落实责任,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控

各村(社区)一是要严格按照安全责任要求,村支两委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把野外火源管控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二是要进一步落实农村地区的宣传责任,落实林区周边农耕地的火源管控责任和隐患排查人员责任,签订责任书并上墙。紧盯重点目标、重点部位,加强巡查检查,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逐一制定排除、防控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治,监控到位。尤其要加大老人、小孩、智力障碍人士和精神病患者等容易引发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突出群体的监管,签订监护责任书,落实监护责任。三是要结合疫情检查站、交通劝导站增设卡点,采取死看硬守的方式,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对重点林区主要路口,要设立防火检查哨卡,落实专人,对入山车辆、人员开展宣传教育、禁止火种入山。对林区林缘耕地,要落实巡护人员,明确巡护职责。对在野外火源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要坚决严肃查处。

四、应急准备,积极做好森林防火值班值守和处置工作

各村(社区),一是要加强森林防火各类物资、装备、设备储备和管理,做好应急预案、人员队伍、技术装备等各项准备,科学处置与扑救森林火灾。二是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充实值班力量,建立内部通报机制,做好情况报告和指令传达。三是要加强对护林员巡山护林守卡情况的巡查,确保值班值守人员到岗到位。四是要加强应急应对,确保一旦发生火情,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开展森林火灾扑救。五是要科学扑救森林火灾、实行重兵出击。严禁老人、小孩、病、残、孕等人员参与扑火,要始终把林区群众和扑火队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严防人员伤亡事故等次生灾害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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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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