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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龙角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龙角镇2023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龙角府发〔2023〕2号

各村(社区)、机关科室、相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切实增强监管执法效能,特制定《龙角镇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阳县龙角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角镇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切实增强监管执法效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三个必须”原则,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全镇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平安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要求,特制定龙角镇2023年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监督检查计划。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依法治安的总体要求和分级监管、属地负责原则,实现对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全覆盖,加强对重点地区、环节、时段的检查和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四不两直”,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果;严格执法,强化事前处罚,做到失职追责、违法必惩,严厉打击安全违法非法生产行为,按照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检查工作方法,切实增强安全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促进安全生产走向法治轨道,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科学编制计划。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日常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的相关内容。

分级履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相互衔接,落实具体监督检查任务。

依法严格处罚。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要求,依法严厉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抓铁有痕,确保监督检查的严肃性。

注重检查效果。对每一个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二、工作目标

切实增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确保应急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全力控制和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切实减少发生一般事故,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任务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联合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诚信机制建设,推进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四、监督检查重点及责任主体

安全生产监管检查的对象主要有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学校、生产加工、经营服务性企业、水利防汛、森林防火、地质灾害、旅游安全、市政设施等。

1.道路交通。省道:云利路辖区道路;省道:龙角至普安、龙角至耀灵路段;村道:五龙社区和11个村村组级道路;交通纠违按上级要求进行,不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客运企业1个(龙腾客运公司)原则上每月全覆盖1次。

(牵头领导:黄文杰,责任科室:道安办)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辖区9个烟花经营店,2个加油站、1个液化气经营店、1个液化气站等。原则上每季度全覆盖1次。

(牵头领导:黄文杰,责任科室:应急办)

3.消防安全。龙角中学、龙市中学、龙角小学、龙凤宝贝幼儿园、龙角镇卫生院、龙角镇敬老院,原则上每季度全覆盖1次,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活动。 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高层建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KTV等。原则上每半年全覆盖1次。

(牵头领导:黄文杰,责任科室:应急办)

4.水上安全。辖区各类船舶水上作业,包括自用船(抽查部分)、客渡船、货船、货运码头。原则上每季度全覆盖1次。

(牵头领导:黄文杰,责任科室:应急办)

5.非煤矿山。辖区非煤矿山企业(个体),龙角镇移民砂石厂、冉自友砂石厂。原则上每季度全覆盖1次。

(牵头领导:魏大成,责任科室:规建环保办)

6.建设施工。辖区各类建设施工、工程项目建设。彭家山场坪建设项目、江龙高速、龙普路,原则上每季度全覆盖1次。

牵头领导:魏大成,责任科室:规建环保办。

7.水利防汛。辖区各类塘、库等水利设施防汛安全。原则上每年全覆盖1次。

(牵头领导:母为民,责任科室:水利组)

8.森林防火。12个村(社区)护林员日志、巡山等情况,原则上每年全覆盖2次。防火宣传、野外用火纳入日常巡查。

(牵头领导:母为民,责任科室:林业组)

9.地质灾害。原则上辖区地灾监测点每半年全覆盖1次,地灾应急演练每年1次。

(牵头领导:魏大成,责任科室:规建环保办)

10.旅游安全。辖区旅游接待酒店安全、旅游车辆安全。原则上旅游接待酒店每季度全覆盖1次,旅游车辆适时检查。

(牵头领导:白凯,责任科室:文化服务中心)

11.市政设施。集镇市政设施、集镇管网、路灯用电安全。原则上每季度全覆盖1次。

(牵头领导:陈迪春,责任科室:村镇管理服务中心)

12.工贸安全。辖区的电子厂、石材加工厂等,原则上每季度全覆盖1次。

(牵头领导:黄文杰,责任科室:应急办)

13.事故企业检查:对年内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且负有责任的企业,在事故结案后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专项检查。

14.有关专项检查:针对重大节假日、高温季节、暴雨天气等重要时节安全生产特点,结合事故多发领域特点,组织专项检查;每月上旬、中旬、下旬主要领导带队检查,分管领导按各自分管领域带队检查。

15.认真完成县政府、县安委会和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未提及的事项按一岗双责分工负责。

五、执法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龙角镇现有从事安全监管工作的在编人员24名,分别是:

一岗双责领导:魏大成、母为民、白凯、黄文杰、黎轶、许茂清、李毅、陈迪春

应急办(执法大队):周靖然、李勇、朱丹黎、余少成、陈钟、乔春生

规建环保办(地灾办):陈果、谭伟、刘朝辉

村镇管理服务中心:王文华、廖阳灿

林业组:刘雷、陈兴发

水利组:马权、曹清艳

民社办:冉险峰、傅小贵来

公路办:谭秋令

工作人员发生变化,由新进人员继续接任原工作。应急办5人全部工作日抓安全监管,一岗双责领导和其他科室按40%的工作日抓安全监管、60%工作日抓业务工作。

(二)监督检查分类

监督检查主要分为三类,即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主要涉及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烟爆危化、非煤矿山、水上安全、学校安全、水利防汛、森林防火、地质灾害、旅游安全、市政设施、建筑施工等方面监督检查(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具体见附件)。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的数量占本年度确定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总数的70%,随机抽查的比例为30%。随机抽查对象在本辖区行业领域的所有监管对象中抽取(不包括已列入本年度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的单位)。

六、监督检查内容

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含职业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包括:

(一)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六)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七)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技术交底情况。

(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九)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十)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一)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二)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四)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十六)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十七)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八)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九)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十)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实施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廉洁自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实行主办监管人员负责制。

(二)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明确检查内容或检查场所,依法严厉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在现场监管时,对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

(四)现场监督检查中,如涉及多个执法主体的应急案件,应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发挥各个执法部门的整体合力,确保重大安全隐患能够得到及时消除或落实整改责任。

(五)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日前以及上级统一部署的安全大检查,由各相关单位根据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表(见附件)自行组织安排。涉及其它行业、领域的,由相关职能科室所按上级监督检查要求,自行编制监督检查计划。

(六)安全监督检查执法程序要求:一是所有监管执法均建立原始工作台帐,并做好相关数据统计。所有检查填写检查记录、作出检查结论。二是对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一般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三是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事故隐患,使用《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到期组织复查验收,形成闭环管理。四是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重大安全隐患,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五是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一律联合执法予以关闭。对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依法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时,一律报请上级部门依法处罚,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水供电等措施。

附件:龙角镇2023年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监督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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