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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阳县龙洞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龙洞镇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

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龙洞府发〔20211号    


各村(社区)、相关办公室、镇属各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龙洞镇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龙洞镇人民政府

2021112

龙洞镇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阳县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216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限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龙洞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镇长甘猛任组长,分管安全副镇长魏长河、龙洞派出所所长侯渊、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张坤仲任副组长。龙洞派出所、龙洞小学、应急办、党政办、经发办、民政办、财政办、社事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等办公室为成员单位,全力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镇燃管办)设在应急办,负责组织协调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由张坤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联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职责分工

党政办:负责统筹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组织力量充分运用短信平台、横幅、宣传单等媒体和手段,尤其是“两微一端”新媒体,以播放宣传片、专题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发送温馨提示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居民提高守法自觉性,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负责指导制定舆情应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疏导解释舆论热点;做好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网络宣传工作。负责协调通讯平台向辖区居民发送公益提示短信,短信内容由镇燃管办提供。

龙洞小学:落实宣传进学校要求,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在放假前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主题教育活动。

龙洞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行为,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等打非治违工作。负责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对重点消防单位和禁放区域的管控。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教育引导在建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负责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危害性的社会宣传,加强对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负责组织隧洞、下水道、化粪池、公园、广场等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绿地维护管理单位,落实重点管控,负责烟花爆竹临时集中燃放点的公共卫生管理,严防违法燃放行为引发事故。

道安办:负责配合公安机关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应急办:牵头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工作,负责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负责做好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处置限放区域内剩余产品,督促经营企业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

经发办、财政办、社事办、平安建设办等职能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安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管控、燃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各村(社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向社会公布宣传禁放、限放、燃放区域,组织开展宣传引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巡逻防范和重点目标管控,严格管理零售点,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1115日前)。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部署会议,签订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全面启动工作。

(二)宣传引导(即日起至210日)。围绕《条例》和《通告》,结合职能职责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按照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进宾馆酒店的要求,采取挂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提升群众对禁放区、限放区、临时集中燃放点划设和燃放时间及相关管理规定的知晓率。各村(社区)要把宣传资料《通告》张贴在辖区所有村组,督促所有禁放场所张贴禁放标识、悬挂宣传标语。

(三)集中查处(2021120—210日)。公安、交通、应急等开展联合检查执法,严查严打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四)全面管控(2021210—225日)。落实禁放区域和场所守护和燃放区、临时集中燃放点管控,特别是除夕夜、春节初一、元宵节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的全面管控,确保安全。

(五)工作总结(2021225—228日)。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职能办公室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主动作为、齐抓共管,紧紧围绕《条例》、《通告》贯彻实施,认真研判形势,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宣传发动、责任书承诺书签订、跟踪检查等工作。

(二)强化动员部署。结合实际,细化完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逐一细化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动员、狠抓落实。根据《条例》、《通告》要求,明确燃放区域、禁放区域、限放区域、临时集中燃放点,并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源头管控。应急办牵头,组织对零售点及储存仓库进行全面清理,督导安全存放烟花爆竹,在禁放区域和限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段内,禁止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相关过期许可证件按照规定收回或者注销。开展滚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全程监管,确保安全。

派出所牵头,以场镇进出口为重点,在禁放区域外围布设检查卡点,防止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我镇;督促码头、公交客运等落实检查制度,防止非法携带。严把道路运输许可关,严格审核相关企业、人员、车辆资质,加强要道货运车辆检查。

(四)坚决打非治违。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货运码头等场所,高速公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重灾区”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对禁放区域、限放区,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打击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燃放以及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查处非法生产、运输等违法活动。

(五)强化重点管控。各村(社区)、各职能办公室,尤其是应急值班人员,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组织专门力量,以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节等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段为重点,落实网格化管控机制,建立健全禁放区域专人守护、其他区域动态巡查管控等工作责任制度。龙洞派出所、应急办等要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深入一线指导检查,提升社会面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及时劝阻、查处非法燃放行为。要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落实等级战备。龙洞卫生院要组织制定预案,做好人员医疗救治的相关准备工作。

因我镇地处山区、长江沿岸,森林覆盖率高,结合我镇实际,集镇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春节期间,辖区派出所、应急办、城建办等办公室根据工作职责开展巡查检查,确保安全。

(六)及时报送信息。各村(社区)如发现有违规运输、存储、燃放烟花爆竹的或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事故的,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镇24小时值班电话:55428001





云阳县龙洞镇党政办                 20211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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