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龙洞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失效一批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村(社区):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经镇政府开会研究通过,镇政府决定对《关于在建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增加“一金三制”管理内容通知》(龙洞府发〔2020〕3号)等2件已被新规定涵盖或者替代、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附件:决定废止的镇政府文件目录
云阳县龙洞镇人民政府
附件
决定废止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文号 |
1 | 关于在建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增加“一金三制”管理内容通知 | 龙洞府发〔2020〕3号 |
2 | 关于农业产业振兴严禁破坏生态环境的通知 | 龙洞府发〔2020〕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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