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龙洞镇人民政府
关于各村(社区)开设土地复垦集体资金
龙洞府发〔2020〕27号
各村(社区):
按照上级关于村(社区)土地复垦集体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将土地复垦资金分别存入所属各村(社区)专账上,镇政府不再设立统一账户管理。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土地复垦集体资金,同意各村(社区)开设土地复垦集体资金专账,各村(社区)尽快将原拨入的土地复垦集体资金转账至新开设的专账上,集体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使用程序和要求未履行到位的,一律不准使用,否则将追究责任。
云阳县龙洞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日
抄 送:土地复垦、村财镇管、财政办公室;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云阳支行龙洞分理处。
云阳县龙洞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印发
-1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