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相关站所、科室:
为加强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经党委政府同意,现将《江口镇2020年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云阳县江口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日
江口镇2020年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秋季开学在即,为加强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三部门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云市监发〔2020〕99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2020年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江口市场监管所、江口镇应急办、卫健办、江口派出所组成的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小组。
二、检查对象
全镇各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经营单位。
三、时间安排
9月3日-9月8日帆水小学、向阳中学、小学及其附属幼儿园。
9月9日-9月15日江口中学、团滩小学、五星小学及其附属幼儿园。
9月16日-9月25日东山中学、江口小学及滨河社区、和平社区辖区内幼儿园。
9月26日-30日盛堡中学、小学,千丘小学及胜元社区、千丘社区辖区内幼儿园。
四、职责分工
(一)校园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为学校,学校应当建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为主要责任人、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开学前校长(园长)要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行课期间要定期检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执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书面记录。在执行陪餐制度时要明确陪餐人员职责,制定陪餐计划,对陪餐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
(二)江口市场监管所组织做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要立即督促学校或经营企业进行整改,对未及时整改到位的,视情形单独或会同县教委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做好行刑衔接,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三)江口派出所要严厉打击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江口应急办、卫健办配合市场监管所做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落细落地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检查重点。要以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校门外沿线200米范围内的小超市、小食品店、小餐饮店、学校食材定点采购单位等为重点单位,以畜禽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乳制品、食用油等大宗食品原料及“五毛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进货查验、食品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为重点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特别是近三年发生过食品安全事件和投诉举报涉及较多的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要针对以往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门复查,确保风险隐患已经排除。
(二)做好工作统筹。各部门要将专项检查与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慧管理、文明餐桌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提升行动、食源性疾病防控等各项工作,统筹协调工作安排,做到合理有序、有力有效、及时迅速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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