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红狮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红狮镇加强养犬管理暨开展专项
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公室、村(社区),镇片属各单位:
现将《红狮镇加强养犬管理暨开展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阳县红狮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5日
红狮镇加强养犬管理暨开展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委、县委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以及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按照公安部、中宣部等八部(委、局)《关于加快推进依法规范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市、县人大《关于开展〈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云阳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我镇养犬管理工作,依法规范养犬行为,切实治理犬吠扰民、犬只伤人等各类突出问题,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养犬专项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和视察重庆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重庆战略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养犬管理关键环节,聚焦重点,聚力攻坚,采取务实举措推动加强养犬管理工作,有力提升群众依法养犬的自律意识,积极营造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实现“231”工作目标。
(一)“两个上升”。《条例》知晓率、养犬登记率大幅上升。
(二)“三个一批”。查处一批违法行为,捕收一批流浪犬只,整治一批问题区域。
(三)“一个下降”。犬吠扰民、犬只伤人等涉犬投诉、矛盾纠纷、警情同比明显下降。
三、组织领导
红狮镇成立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胡明任组长,分管副镇长喻梓源、派出所所长曹辉任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全镇养犬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平安办,具体负责全镇养犬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各村(社区)要根据辖区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本辖区的养犬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好。
四、职责分工
党政办:负责组织全面加强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提高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及时曝光不文明养犬行为,引导形成良好的养犬习惯和氛围;加强涉犬网络舆情监测以及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派出所:负责主管全镇养犬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养犬登记管理;依法查处违规养犬行为,捕灭狂犬,处理涉犬治安纠纷、犬只伤人、犬吠扰民警情等工作;组织协调各村(社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宣传教育,收集辖区养犬信息,引导、督促养犬人遵守养犬行为规范,并开展本辖区流浪犬只控制和处置工作。
民政办:负责指导动物保护组织、涉犬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养犬人依法养犬、文明养犬。
司法所:负责审查养犬规范性文件,为养犬管理相关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并指导开展养犬管理相关法治宣传。
财政办:负责将养犬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规划建设环保办:负责对新办经营犬只的集贸市场、养殖场所、收容留检场所是否符合规划、选址用地、土地使用等条件进行审查。负责审查犬只收容留检场所是否符合环保等条件;依法处置犬只饲养、经营造成的环境污染;协助公安机关处置犬吠扰民等噪声污染问题。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养犬管理和文明养犬宣传,协助做好犬只摸排登记和劝阻、制止违法或者不文明养犬行为等工作。监督管理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养犬行为和占道经营犬只等活动,引导公共场所管理者加强文明养犬宣传,劝阻和制止违法或者不文明养犬行为。
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指导交通企业宣传、劝导禁止携犬(导盲犬除外)进入候车(机、船)室等公共场所及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或者未征得驾驶员、同车其他乘客同意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等行为,做好公共交通工具“犬只禁入”标识设置等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并组织各村(社区)按照便民原则实施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同时协助办理养犬登记,对犬只防疫、免疫证明发放、犬尸无害化处理等进行监督管理,防止疫病传播;对外公布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或者机构;对经营犬只养殖场所是否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犬只诊疗机构管理,按照规定审查、核发动物诊疗许可证;协助犬只收容留检场所选址,提供日常技术指导;负责犬只收容留检场所犬只检疫,指导犬只收容留检场所做好犬尸无害化处理。
社事办:负责狂犬病疫苗的供应、接种和病人的诊治以及人感染狂犬病疫情监测、防控等工作。
市场监管所:负责对从事犬只经营活动的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手续;对涉犬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平安办:负责《条例》在本区域内的组织实施并开展宣传工作;确定本辖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和在重点管理区内规定禁止遛犬的区域和时间,监督管理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养犬行为和占道经营犬只等活动,对犬只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不立即清除的养犬人进行处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宣传教育,收集辖区养犬信息向镇政府、派出所推送,引导、督促养犬人遵守养犬行为规范;组织协调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开展本辖区犬只防疫、流浪犬只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在组织实施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时,发放免疫证明,协助辖区派出所办理养犬登记。
五、阶段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月31日)。结合我镇实际,摸清现实状况,制定方案,镇、村(社区)、辖区单位三级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迅速掀起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9月30日)。盯紧目标任务,从广泛宣传入手,策动围绕免疫、登记、查处、收置、治理等关键方面,出真招、硬招、狠招开展整治。
(三)持续巩固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谋划长效长治,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公安牵头、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巩固整治成效。
六、整治措施
(一)壮大宣传声势,营造依法文明养犬氛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依法文明养犬宣传工作,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切实抓好依法文明养犬宣传工作,实现内容、对象、地域、媒体“四个全覆盖”,在全镇形成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声势,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一是做实科室联动宣传。各涉及科室要建立融合宣传工作机制,利用各自领域宣传优势,广泛应用广播、电视、新兴媒体、户外宣传展播屏、标语等方式,联合开展“文明养犬我在行”的主题宣传活动。要依托网格为宣传阵地,开展犬只免疫和养犬登记宣传,提高覆盖面。二是做实社区村社宣传。各村(社区)要融合网格治理,在每个居民小区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居民小区每个入口处必须张贴《条例》、海报,并利用楼栋电梯视频播放宣传片;入村路口必须悬挂宣传标语,利用广播连续播放《条例》规定,尤其是要在重点部位张贴醒目海报;组织各驻村干部和村干部、网格员、驻村民警走村入户上门讲解《条例》规定。同时,整治期间在涉犬问题较为突出的社区、村社或局部区域,开展“依法文明养犬、共建平安社区”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养犬法规及科学训犬知识,提升居民文明养犬意识。三是做实线上宣传。大力推进各类宣传,定期发布养犬宣传图文画和音视频引导依法文明养犬。同时,党政办牵头建立敏感舆情处置联动工作机制,跟进核查涉犬敏感舆情,及时封控不实言论,有效消除负面影响,决不允许形成炒作热点。
(二)强力登记办证,不断优化养犬管理服务。要把登记办证作为养犬管理的首要问题,结合“一标三实”采集入户调查工作以及日常网格治理工作,通过宣传、走访、群众举报、警情溯源、案事件倒查等手段,最大限度将犬只纳入管理范围登记办证,做到应登尽登、应办尽办。一是做好重点管理区登记办证工作。规划建设环保办要压实物业小区责任,充分发动小区物管力量逐户排查,采集养犬人及其犬只信息,查验是否登记办证,指导犬主使用“警快办”微信公账号申办登记;对没有按规定免疫的上报至农业服务中心,要督促犬主对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并持续追踪。二是做好一般管理区登记办证工作。农业服务中心要组织乡村动物防疫人员和村社干部上门服务,开展免疫工作,指导群众填写《养犬登记申请表》和《养犬承诺书》,并签名、捺指印后交派出所,派出所根据《养犬登记申请表》采集信息,依规审批,制作养犬登记证件。三是做好科技赋能助推登记办证工作。大力推广使用“警快办”,深化“掌上办”便民举措,在方便群众办理养犬管理业务事项的同时,助力高效管理养犬人及犬只。
(三)坚持规范执法,大力强化违规行为查处。派出所和综合执法大队要把严格执法作为促进养犬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执法单位要依照《违反〈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行为名称及适用条款指导意见》,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一是细化分类指导,提升执法精度。对110警情接报和接转的12345投诉中涉犬线索逐条筛选整理、详细分类,针对遛犬不牵绳、犬吠扰民、违规饲养禁养犬和大型犬等重点违规行为,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为开展涉犬执法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健全规范指引,增强执法效度。建立涉犬警情、投诉处置流程规范,严格落实犬证必查、违规必罚、流浪必收、严重伤人必送“四必”工作机制,处置中必须查验养犬登记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及时捕捉收容流浪犬、及时将严重伤人犬送至留检所。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规范处理。对遛犬不牵绳、违规饲养烈性犬、攻击性犬和大型犬不戴嘴套等常见性、多发性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劝阻制止,不听劝阻制止的要依规严厉查处。处置涉犬案事件时,要有效控制、规范处置,防止方法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引发负面舆情。派出所对故意驱使犬只伤人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狠抓重点攻坚,提升难点治理质效。各村(社区)、镇片属各单位要落实属地责任,大力整治流浪犬这一犬患顽疾,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攻坚治理,切实强化捕捉收容工作。一是主动巡查摸排,发现清除隐患。强化视频监控和巡逻,对流浪犬可能栖息涵洞、垃圾收集点全方位摸排,在摸清流浪犬活动重点区域、轨迹特点基础上,不间断波次开展清理整治,边摸排、边发现,及时清除流浪犬隐患。二是开展重点盯办,强化收容处置。以群众反映的流浪犬线索为重点,对重点敏感点位、学校、街道等区域周边开展攻坚整治,发现即收置。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针对流浪犬不敢抓、抓不着、追不上的问题,要选配精干力量组建专班,采购专门工具,提升工作质效。引入社会专业捕犬力量协助开展犬只收置工作,提升捕捉收容效率。同时,要规范处置流浪犬,防止处置不规范引发负面舆情。要加快犬只留检所建设步伐,建立捕捉、留检、无害化处理工作闭环机制。
(五)落地接诉即办,有效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要牢固树立接诉即办意识,形成完整的工作流程,推动解决涉犬民生诉求问题,做到惠民有感。一是强化统筹抓研判。依托联席会议制度,梳理群众反映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形成“问题清单”,逐一推进解决。二是压实责任督进展。镇政府将细化“问题清单”责任单位,通报相关单位,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明确责任人,跟踪问效,其余单位要举一反三、全面整治。三是紧盯问题应诉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遛犬不牵绳、犬吠扰民、饲养禁养犬等违反《条例》行为,按照“首接即办,全程跟踪,负责到底”的要求,及时跟进核查线索,相关科室研究解决疑难问题,推动接诉即办落地落实。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村(社区)、镇片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养犬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坚决克服松懈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细化方案、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二)学习培训,提升能力。镇政府将定期组织学习《条例》,学会登记办证、发现和查处违规养犬行为、规范处置各类涉犬矛盾纠纷、警情等技能;组织社区和物管人员学习培训,掌握采集信息、劝阻和制止违规养犬行为等技能;组织犬只个体识别服务人员培训,熟练掌握犬只个体识别办法、禁养犬品种认定等技能。
(三)建章立制,巩固提高。平安办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边整治边总结,提炼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探索建立宣传、劝阻制止、检查、执法、联合整治、重点整治等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违规养犬行为的高压态势,大力整治犬只伤人、传播狂犬病、破坏环境卫生等问题,切实为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四)宣传报道,营造氛围。各村(社区)、镇片属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收集整理开展整治工作的相关材料、数据、典型案例和执法工作的视频、图片,建立工作台账、档案,综合评估整治效果,形成总结材料。党群办联系新闻媒体,适时宣传报道,正面引导舆论监督,营造政府监管与公众监督相结合的浓厚氛围。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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