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红狮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红狮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红狮府发〔2022〕87号
各村(社区)、镇辖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站所:
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为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全面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我镇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因人员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决定对镇消防安全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任务通知如下: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机构
主 任:胡 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米红明 人大主席
邓光琼 党委副书记
彭 唯 宣传、统战委员
姚 君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曹方向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李方平 副镇长
喻梓源 副镇长
王鑫文 组织委员
成 员:王定明 财政办主任
王定明 规建环保办主任
石 瑶 党政办主任
李 皓 经发办主任
彭友明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罗贵华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程虹英 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邹美清 民政办副主任
徐 军 平安建设办副主任
杨恒兵 应急办副主任
刘 祥 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胡继桥 红狮镇派出所所长
蒲云军 红狮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谢宝剑 红狮中学校长
李 斌 彭咏梧小学校长
彭 毅 双梅小学校长
各村(社区)主任
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在镇政府应急办办公室,由杨恒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负有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监管工作的各科室站所的工作统筹责任。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消防安全委员会在政府直接领导下负责全镇消防工作的统一指导和综合协调,由应急办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由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监管检查和与消防队的对接工作,其他涉安科室负责各自领域消防指导工作,镇辖各单位负责自单位的消防工作。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组织全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提高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防止火灾事故,减少火灾损失。具体任务是:
(一)根据《消防法》的规定,指导村委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督促和指导村委会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城镇建设相适应。
(三)组织村委会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法律法规和中央、市、县关于消防工作的命令指示,发动全社会和广大群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
(四)组织对村委会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评,评选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督促各村委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抓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完成全县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和要求。
(六)监督村委会落实消防经费,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购置消防设备,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七)组织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八)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九)配合公安、消防、安监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重大火灾事故和影响较恶劣的火灾事故的调查。
(十)对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行政监察机关提出书面行政处理建议。
(十一)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云阳县红狮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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