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狮府发〔2019〕57号
红狮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红狮镇农村旧房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福村委、向阳村委:
《红狮镇农村旧房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云阳县红狮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7日
红狮镇农村旧房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根据《云阳县农村旧房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云住房城乡建委〔2019〕73号)文件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永福村和向阳村112户农村旧房整治。
二、整治对象
(一)对功能不完善、风貌不协调的三层及以下长期有人居住的农村旧房(唯一住房)按照 “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整治。
(二)长期无人居住的农房、一户多宅的废弃农房、已签订拆迁或复垦协议的农房、位于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农房不纳入整治补助范围。
三、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整治庭院。对房屋室内外、屋前院坝硬化、完善排水、安装庭院灯等措施。硬化采用C20混凝土进行硬化,强度不低于20Mpa,室内地坪混凝土硬化厚度8厘米以上,室外地坝混凝土硬化厚度10厘米以上;庭院灯做到“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经济适用”;庭院整治后应达到干净整洁、利于清洁、排水畅通、适宜居住。
(二)整治墙面。对旧房实施墙体补缝、校正、基层清理等后对外墙壁粉刷,整治后墙面必须安全稳定,美观。
(三)整治屋顶。砖混结构对漏水部位进行维修维护,土坯、砖木等结构房屋采取换檩、捡瓦、增亮、撩檐等进行整治,整治后屋顶安全稳定、不透风漏雨。
(四)整治门窗。更换破损门窗提升房屋形象。
(五)整治厕所。对传统厕所进行改造,确保使用方便、卫生和舒适。地上厕屋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有墙、有顶、有门窗,透气窗不小于0.2平方米,厕门不低于1.8米,厕所内墙四面距离地面1.5米以下应全部贴瓷砖,配有冲水装置。地下部分应按照县卫生健康委推荐的无害化卫生厕所三格化粪池标准建造,农户也可自行选择有资质的环保企业提供的相关成品处理设施进行安装。厕所整治后应达到“闻起不臭,粪污不漏”的标准。
农村旧房整治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施“五整治”规定的全部内容,完善居住功能、提升建筑风貌。整治后的农村旧房,必须达到庭院干净整洁,屋顶不漏雨,墙体安全、稳定,门窗完好,具有无害化卫生厕所等。
四、补助标准
实施旧房整治的农户每户补助不得超过0.75万元。其中庭院整治每户补助不超过0.15万元,墙面整治每户补助不超过0.15万元,屋顶整治每户不超过0.2万元,门窗整治每户补助不超过0.1万元,厕所整治每户补助不超过0.15万元。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宣传引导。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农村旧房整治提升工作的重大意见,激发村民参与农村旧房整治提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村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
(二)创新工作机制。引入新机制、新办法推动项目建设,充分挖掘当地人力资源,以专业队伍、建筑工匠为主力,农民投工投劳,能人带头、工匠领衔,鼓励村民自发组建劳务队伍、农民成立工程承包施工队参加项目建设。
红狮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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