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无障碍 适老化 繁体版 智能机器人 支持IPV6
当前位置:乡镇>高阳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政策文件

高阳府发〔2020〕159号

高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相关科室、镇属(驻镇)单位:

为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云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云防发〔2020〕11号)要求,结合实际,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在全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控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推动全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成立以副镇长王发元为组长,派出所所长曹辉为副组长,负有消防安全“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各村(社区)、市场监管所、供电所、学校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办公室成员由应急办、城管办、园区办、民政办、电商办、派出所、供电所、市场监管所、水管站、综合应急救援队等单位、部门组成。叶扬平负责全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督促机关相关科室开展检查等一切具体事务。

三、 主要工作任务

(一)落实重点场所管控措施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对商场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学校、医院、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督促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派出所、电商办、民政办、园区办分别负责)

2.加强社会单位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围绕容易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易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有效防范措施。(相关单位负责)

3.加强“三合一”、“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排查。重点针对“三合一”场所、临街商铺、九小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及时清理违规住人,落实防火分隔措施,拆除铁栅栏、防盗窗或开设逃生口,改造老化电气线路,规范用火用电行为。(应急办负责)

(二)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

加强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消防安全检查,突出抓好元旦、春节、元宵节以及全国、全市两会期间,宾馆酒店、仓储物流等人流集中场所烟花爆竹燃放、电气线路、临时设施消防安全检查,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应急办及相关单位、科室负责)

(三)开展工贸企业、群租房、“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对辖区工贸企业、小微企业、群租房、“多合一”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给予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行政处罚和采取临时查封等措施。(园区办、城管办、应急办负责)

(四)深入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一是严查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不符合新标准的生产经营行为。二是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加强居民住宅小区、商铺过道电动自行车检查,严禁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应急办负责)

(五)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加强居民小区、农村院落电气线路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整治老旧住宅乱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住人、违规用电用气行为,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严格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电气产品。(电商办、市场监管所、供电所负责)

(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紧盯高层建筑消防用水、消防车道、可燃雨篷及防盗网、用电用气和消防安全意识,持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六大”行动,坚持综合治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城管办负责)

(七)持续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对学校、医院、宾馆、酒店、超市、娱乐场所以及高层建筑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予以当场清理。整治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礅、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等限宽限高行为及其他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应急办负责)

(八)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

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开展集中排查,摸清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作隔热保温层的冷库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要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同时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城管办负责)

(九)加强“小火亡人”火灾防控

以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居民住宅楼、农村大院等为重点,持续开展以“三清三查”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临街商铺夹层违规住人排查整治,整治一批突出火灾隐患、清退一批违规住宿人员、处理一批违法违规业主。(各村、社区负责)

(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教培训

广泛发动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等力量,走进社区,向群众宣讲安全用火用电、逃生自救等常识,组织群众开展应急演练。对单位职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培训,不断提升单位职工和群众的消防安全素质。(各单位、村、社区负责)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0年12月14日前)。机关相关科室、各村(社区)以及相关职能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肩负起本辖区、本单位职责,结合上述10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及时动员、部署,做到有人抓、有人管。

(二)组织实施(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3月22日)。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对照工作内容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检查,加大宣传力度,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1年3月22日至3月25日)。其间,将由应急办牵头组成督查组,对各村(社区)、各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提升火灾防控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各村(社区)、各单位为本辖区、本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组建好义务消防队伍,扎实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

(二)精心组织,狠抓工作落实。各村(祉区)、各单位、机关相关科室要按照时间节点,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分析研判,围绕十大任务抓实、抓细,同时要紧盯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和火灾高风险对象,组织开展针对性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三)统筹结合,确保工作成效。各村(祉区)、各单位、机关相关科室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三查三严”行动结合起来,严格执法检查,圆满完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

高阳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4日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ICP备案:渝ICP备12003733号-1 渝公网安备:50023502000110号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