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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阳镇委员会

高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优化河长办公室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办公室,镇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渝委办发〔2017〕11号)的精神,根据云河办白头〔2019〕22号《关于加快调整完善全县河长制组织体系的通知》,为保证由党委书记向桦同志、镇长刘文同志任高阳镇总河长,党委副书记李兆军任常务副总河长,切实加强对我镇推进河长制工作的统筹协调。现优化河长办公室,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  任:黄天夏    人武部长兼副镇长

副主任:朱春美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成  员:张皓月    党群办主任

        葛宗平    财政办主任

        黄  斌    城建办主任 

        马小军    应急办副主任

        徐  建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刘  伟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颜  松    畜牧兽医站站长

        任建华    高阳国土所所长

        曹  辉    高阳派出所所长

        刘  江    高阳水利水保站工作人员       

河长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制定河长制管理制度,承办河长联席会议,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拟办并分解河长制年度目标任务,监督落实并组织考核,督办群众举报案件。

  

中共高阳镇委员会  高阳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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