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高阳镇委员会
高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优化河长办公室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办公室,镇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渝委办发〔2017〕11号)的精神,根据云河办白头〔2019〕22号《关于加快调整完善全县河长制组织体系的通知》,为保证由党委书记向桦同志、镇长刘文同志任高阳镇总河长,党委副书记李兆军任常务副总河长,切实加强对我镇推进河长制工作的统筹协调。现优化河长办公室,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 任:黄天夏 人武部长兼副镇长
副主任:朱春美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成 员:张皓月 党群办主任
葛宗平 财政办主任
黄 斌 城建办主任
马小军 应急办副主任
徐 建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刘 伟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颜 松 畜牧兽医站站长
任建华 高阳国土所所长
曹 辉 高阳派出所所长
刘 江 高阳水利水保站工作人员
河长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制定河长制管理制度,承办河长联席会议,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拟办并分解河长制年度目标任务,监督落实并组织考核,督办群众举报案件。
中共高阳镇委员会 高阳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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