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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府发〔2020〕114号


 高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企业)、机关相关科室:

根据《云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云阳安委发〔2020〕1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红线和底线思维,以防控重特大事故为核心目标,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坚决防控较大及以上事故,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立由镇长刘文任组长,分管领导王发元任副组长,其他“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派出所、学校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各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马小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城建办、地灾办、经发办、园区办、电商办、民政办、应急办等相关科室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迎检准备、信息报送等工作。

三、主要工作任务

“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安全发展理念更加深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提高,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推动各单位(企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一线履职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安全事故死亡逐年保持5%的速度下降,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分3个专题和10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3个专题: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题,10个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与渔业船舶、邮政寄递、建设安全、城市运行、城乡接合部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等)。

四、工作进度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机关相关科室要对照渝应急发[2020]64号文件任务清单,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清单,提出工作要求,对单挂图作战。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2021年12月)。各村(社区)、各单位(企业)要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主线,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坚持把隐患当作事故看待,严格重大隐患整治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切实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成灾之前。动态更新挂图作战任务(问题)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三)巩固提升(2022年)。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保障经费。三年行动期间,各村(社区)、各单位(企业)要加大经费投入,尤其是要落实重大隐患整治经费,保障三年行动顺利实施。

(二)严管重罚。通过严格的监管执法推动三年行动,以严管重罚措施,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行业、领域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严格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执法;严格“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对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同时要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推行“说理式执法”“警示式执法”,不搞“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和“以罚代改”。

(三)建立工作机制。由县应急办牵头,组织、督促机关相关科室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会商、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共同解决重大问题。

(四)严格履职。按照《云阳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履职责任,机关相关科室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化解。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的全面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职责。行动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将纳入每年年度综合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或因工作不落实发生事故的,将全镇通报并作出扣分或“一票否决”处理。

高阳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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