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陵府发〔2024〕9号
云阳县故陵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控机制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清零行动,着力解决农村突出水环境问题,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高水平建设和美乡村,根据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阳县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阳府发〔2024〕10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县政府工作要求,围绕“全面清零、长治久清”为总体目标,以农村区域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治理对象,扎实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清零行动,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要求
全面落实辖区内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主体责任,实现全镇范围内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因地制宜制定简单可行、落地生效的治理措施,确保完成黑臭水体整治目标:治理后水体无刺激气味和异常颜色,水体沿岸无污水直排、无垃圾乱堆乱放,水体表面无明显漂浮垃圾和藻类等;水质透明度、溶解氧、氨氮优于农村黑臭水体监测指标阈值;影响范围内村民满意度达到80%以上等。
三、工作机制
(一)进一步落实河长制。推动河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责任细化落实,清单式纳入镇、村两级河长制管理。农村黑臭水体所在区域河长要切实履职,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到位。
(二)建立农村黑臭水体动态管理制度。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动态监管,及时更新黑臭水体治理台账。新发现疑似农村黑臭水体及时上报,经县生态环境局核定后纳入台账,并建立“一水一档”。制定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计划,因地制宜开展治理,实施动态管理,拉条挂账,逐个销号。
(三)建立黑臭水体巡查管护制度。建立河(塘、沟渠)及沿岸定期巡查、管理及保洁制度,落实保洁人员。定期对水体漂浮物、垃圾、杂草落叶等进行清捞,将农村黑臭水体巡查纳入网格化监管,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四)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始终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提高公众参与度,助推水环境质量改善。畅通农村黑臭水体群众举报途径,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黑臭水体点位设置公示牌(包括基本信息、管护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强化村委会管护责任,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治理设施的维护或者监督,鼓励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工代赈等方式参与黑臭水体治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坚持高位推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突出以上率下,强化责任落实,抓好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控,确保黑臭水体清零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成立故陵镇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专班,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术清担任组长,镇宣统委员胡意担任副组长,向桂林、刘国高、邓元为成员,加强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调度重大事项和工作进展。
(二)分级落实责任。各级各岗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形成镇党委、政府主导,相关岗位紧密协作,各村具体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生态环境岗负责处理污水偷排偷放污染事件、维护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检查黑臭水体巡查情况、督查指导各村落实黑臭水体管控等工作。农业农村岗负责按要求开展对河道、山坪塘等水体的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做好水质管控工作,强化落实河长制。各村安排保洁人员对水体清漂岸坡垃圾及时清扫,严防返黑返臭,加强日常巡查和黑臭水体信息共享,对可能形成黑臭水体的情况即查即改,确保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对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加强防控,防止返黑返臭。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大力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宣传。积极发挥村级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动组织群众,提高群众对农村黑臭水体的认识和意识,积极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到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中来,引导群众自觉维护身边环境。
附件:故陵镇黑臭水体保洁人员名单以及人员岗位职责要求
云阳县故陵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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