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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阳县故陵镇委员会

云阳县故陵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故陵镇事业单位七级职员等级晋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室(所、中心、站):

经镇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将《故陵镇事业单位7级职员等级晋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规范管理岗位七级职员职级晋升工作,根据《中共云阳县委组织部 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云阳县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0号)、《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故陵镇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职员等级结构比例备案的函》(云人社白头〔2022〕28号),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晋升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故陵镇人民政府管理的5个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管理人员。2022年1月1日前退休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不纳入实施范围。

二、晋升指标

镇属事业单位共有7级职员指标2个。其中故陵镇农业服务中心1个,故陵镇文化服务中心、故陵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故陵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故陵镇退役军人事务站合计1个。

三、晋升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敬业奉献,工作实绩较好;

3.群众公认度较高;

4.任八级管理岗位或者八级职员4年以上;

5.热爱公共服务事业,作风品行好,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从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晋升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影响晋升职员等级的其他情形。

四、晋级程序

(一)民主推荐及民主测评(计分排序)

对符合晋升职员等级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及民主测评,按照计分标准进行排序。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执行。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结果作为晋升职员等级的重要参考。

(二)考察了解并确定拟晋升人选

根据民主推荐、得分情况、年度考核、奖惩、一贯表现等情况确定人选。

(三)公示

对拟晋升职员等级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审批

公示结果不影响晋升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乡镇提出意见,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县委组织部审批。

五、计分排序办法

采取“量化评分”的方式,分值作为比选产生初步人选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量化评分”设置3个计分项和2个加分项,计分和加分方式及权重如下:

(一)计分项

1.聘用年限

八级职员晋升七级职员,计八级管理岗位(八级职员)相应分值,八级管理岗位聘用满一年计1分,八级职员聘用满一年计0.5分;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者不确定档次的,以及未参加年度考核人员,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员等级的聘用年限。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聘用时间从处分影响期满后重新计算,此前相同及以上管理岗位(职员等级)的聘(任)用时间不得累计为今后晋升所需的聘(任)用年限。

聘用年限不重复计算,不足1年的部分按月计分。计算公式为:得分=分值÷12×月数。对管理岗位等级(职员等级)的聘用年限计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

2.领导班子评分

镇党委班子成员评分,共4分。得分=(优秀票数×1+合格票数×0.8+基本合格×0.4+不合格票数×0)÷有效票数×4。

3.民主测评

主要测评拟晋升人员政治表现、在岗情况、履行职责情况及其他表现情况,共6分。民主测评得分=(优秀票数×1+合格票数×0.8+基本合格×0.4+不合格票数×0)÷有效票数×6。

(二)加分项

1.年龄。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年龄每增加1周岁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不足一周年的部分按月计分,计算公式为:得分=1÷12×月数。

2.其他加分。自参加工作以来,工龄每增加1年加0.2分;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的,每得到1次优秀加0.2分;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的,每得到1次记0.5分;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每得到1次记1分;获得国家部委表彰奖励的,每得到1次记2分;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每得到1次加3分。

综合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晋升工作涉及聘用年限、年龄等事宜的,以相关文件和干部档案专审结论为准。

六、其他事宜

本方案如与上级文件规定相冲突时,本方案自行废止。



                     中共云阳县故陵镇委员会

                      云阳县故陵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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