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阳镇委员会
大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开展规范举办和参与婚丧喜庆
酒席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站室所、各镇属单位:
现将《开展规范举办和参与婚丧喜庆酒席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大阳镇委员会
大阳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8日
开展规范举办和参与婚丧喜庆
酒席的工作方案
为大力倡导文明新风、优化乡风民俗、助推精神脱贫,坚决制止大操大办、狠刹滥办酒席、借机敛财的不正之风,减轻群众负担,进一步遏制“人情消费”,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文明节俭、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按照县上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以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为准则,本着以人为本,引导干部群众树立“红白喜事简办、无事酒不办”理念,坚决杜绝参与除婚丧嫁娶外的“无事酒”,努力营造和谐、稳定、文明、节俭、幸福的社会新风尚。
(二)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依法治理、多方联动、村民自治、分类处置的原则;坚持简办和反对封建迷信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有效遏制全镇大操大办不正之风,切实减轻干部群众经济负担,树立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优化乡风民俗提供支撑。
(四)工作对象及范围
1.对象:
(1)户籍在大阳镇且需在大阳镇辖区内举办酒席的城乡居民。
(2)户籍在大阳镇外、常住大阳镇且需在大阳镇辖区内举办酒席的城乡居民。
2.范围:
(1)可举办的酒席:本人及子女或本人直接监护的亲属结婚(夫妻离异后复婚的不在此列);配偶及一起居住的直系亲属或由本人赡养的老人过世。
(2)不可举办的酒席:除婚丧嫁娶外的诸如新生儿满月、乔迁、生日、升学、开业等其他一切酒席。
二、主要措施
(一)依法规范,强化宣传。一是由镇人大代表提出“红白喜事简办、无事酒不办”倡议,各村(居)纳入村(居)规民约,各村(社区)实行红白喜事备案制度,镇人大、纪委根据备案情况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各村(社区)召开村民(居)代表大会,形成村(居)规民约。通过规章制度将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酒席现象予以禁止;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带头人作用,破除“破窗效应”,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实现自治、德治、法治多管齐下。
(二)申报审批,强化管理。一是按照酒席界定范围实行事前申报审批和备案制度。符合举办酒席条件的群众要于10日前(丧事放宽到1日前)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书面申请,村(居)民委员会审批同意后上报镇规环办审批,并报镇应急办备案。未经申报审批同意的一律视为违规举办酒席。符合举办酒席条件的镇村(社区)干部、农村党员需事前向镇纪委进行申报,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及有关规定,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对不符合规定准备办理酒席的,由村(居)民委员会、纪律监督小组予以制止,凡及时中止的均不予处罚;二是对村(居)群众不听制止坚持违规举办酒席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及时报告镇政府,由双土派出所、大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相关规定联合处置,并将其行为列为村(居)委“黑榜”予以公示,并由村(居)民委员会向其征收违规举办酒席产生的垃圾处置清运费300元;三是对乡镇干部职工、农村党员、村(居)委干部(含本土人才)违规举办酒席的,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整合资源,强化领导。整合派出所、应急办、平安办、扶贫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等资源,成立大阳镇乡风民俗督查整治领导小组,按照规范严格管理全镇举办酒席事宜,遏制“无事酒”、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各村(居)也应及时提供信息线索,并协助开展工作。同时,加强对农村流动酒席服务队伍、演艺队伍、餐饮经营单位3支队伍的规范管理,为规范干部群众举办酒席提供安全保障。
(四)协作配合,强化执法。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实行“领导小组负总责、驻村干部督促指导、村(居)支部书记亲自抓、村社干部具体负责”的工作模式。镇应急管理办负责现场指导工作,提前申报,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置工作以及自办酒席的安全管理,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对流动性厨师的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和禁止未经批准的举办者办厨。镇平安建设办要及时对治理滥办酒席中产生的矛盾纠纷进行处理,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要加大对全镇“治脏治乱”工作力度,对滥办酒席人员造成环境污染的要及时处罚。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办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管理及噪音扰民的监管处罚。应急管理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强各类车辆管理,对群众举办酒席出现占道等行为进行处罚,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和恶性事件的发生。镇纪委要将各村(居)各单位治理滥办酒席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督导内容,签订不举办、不参与违规酒席承诺书,对治理滥办酒席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力,造成较坏影响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严格责任追究。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为规范我镇干部群众举办参与婚丧喜庆酒席行为,营造健康文明的社会风气,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成立大阳镇规范举办无事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查全镇治理违规举办参与婚丧喜庆酒席工作。
组 长:丁群英 党委书记
李竞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周玉成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 组 长:牟伦根 党委副书记
冯 荣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全国铭 党委委员、副镇长、政法书记
任运贵 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刘孝兵 副镇长
伍远洋 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钟远明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蒲 禄、王 云、邓海洋、周木森、田 毅、彭文明、唐金慧、何录生、袁 平、程先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蒲禄任办公室主任。并下设2个工作组。
1.宣传工作组
组长:伍远洋
成员:党政办、党群办、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平安建设办等办所相关负责人任成员。
职责:负责全镇宣传动员,广泛发动干部群众规范举办酒席,以及不参与违规举办的酒席。
2.执行工作组
组 长:周玉成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牟伦根 党委副书记
冯 荣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全国铭 党委委员、副镇长、政法书记
任运贵 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刘孝兵 副镇长
伍远洋 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钟远明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派出所、镇纪委、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平安建设办、规环办、人大办等负责人,各村(社区)驻村干部、村(社区)全体干部为成员。
职 责:负责培训、监督、处置不符合规定办理酒席和参与酒席的行为,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的教育。
(二)推进工作实施。各村(社区)结合实际深入村(居)开展调查研究,层层召开会议,深入宣传发动,形成本村(社区)实施方案,在充分酝酿的前提下,各村(社区)要在开始执行之前召开村(社区)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完成《村规民约》的制定,将治理范围、申办条件、申办程序、处罚规定等纳入《村规民约》,规范酒席办理。各村(社区)、各站所办要分头召开会议,确保开展规范举办和参与婚丧喜庆酒席工作落地见效。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专栏、村村通、流动宣传车、向每户居民发放倡议书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声势,做到家喻户晓;广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人大代表、妇女代表、青年代表等要积极倡议,辖区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育引导作用,通过“小手牵大手”活动,引导带动群众;镇规范举办无事酒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先行先试工作的监督管理,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妥善回应社会关切,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附件:1.大阳镇规范举办和参与酒席承诺书
2.大阳镇规范举办和参与酒席“四严禁”
附件1:
大阳镇规范举办和参与酒席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大阳镇开展规范举办和参与婚丧喜庆酒席的工作方案》要求,遏制乱办酒席、借机敛财的不正之风,树立文明节俭、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我并代表家人郑重承诺:
坚决拥护《大阳镇开展规范举办和参与婚丧喜庆酒席的工作方案》及“四严禁”规定,确保规范酒席工作顺利实施。
模范遵守规范酒席工作有关规定,自觉执行规范酒席工作要求。
坚决做好家属、子女、亲朋好友的规范酒席宣传和劝导工作,保证不发生违反规范举办酒席规定相关行为。
发现违反规范举办酒席工作有关规定的行为,一定及时向村(居)委报告并予以制止;如本人或家人违反规定,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单位(村居)盖章: 承诺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件2:
大阳镇规范举办和参与酒席“四严禁”
1.严禁举办和参与除婚丧嫁娶外的无事酒席。
2.严禁未经报备审批举办婚丧嫁娶酒席。
3.严禁占用公共基础设施举办酒席。
4.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酒席,党员和干部参加规范酒席的礼金不得超过100元。
违反上述“4条”规定的人员,以户为单位,将列入红黑榜中的黑榜名单予以公示,并给予一年的考察期。考察期内,丧失同等条件下国家政策的优先享受权。党员和干部违反规定的按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云阳县大阳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6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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