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洞鹿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洞鹿乡“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属单位:
《洞鹿乡“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阳县洞鹿乡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4日
洞鹿乡“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渝委教发〔2024〕7号)、《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云阳委教秘发〔2024〕9号)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教育强国、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关于关心爱护少年儿童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全局和战略高度谋划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积极构建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新格局,有效防范遏制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突出工作重点,完善防范机制,全面落实预防教育、警示提醒、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等各项措施,着力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体系,坚决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溺水事故发生,为未成年人生命安全和人民群众家庭幸福筑牢安全防线。
三、工作对象
专项行动服务对象为全乡未成年人,重点针对中学生、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重点关注上学路上、放学途中、课外户外、周末、假期、汛期等重点时段,重点突出水边、河塘、堰塘、明渠等重点地段。
四、组织领导
成立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组 长:王泽凯 乡 长
副组长:冉义莉 人大主席
成 员:叶志勇 党委副书记
田 波 副乡长
王 鹏 纪委书记
李小玲 组织委员
韩海兵 副乡长
李攀云 副乡长
余中银 洞鹿小学校长
喻光权 洞鹿社区支部书记
李海军 青康村支部书记
谭俊松 三元村支部书记
张炳林 三池村支部书记
刘林函 双河村支部书记
刘 丹 综合协调岗
朱洪桥 平安综治岗
冉思薇 群团建设岗
吴贺捷 群团建设岗
余 艳 教育卫生岗
专班办公室下设在洞鹿乡民生服务办公室,统筹全乡防溺水工作,日常工作主要由余艳具体负责,朱洪桥协助。
五、工作内容
(一)强化防溺水安全宣传。一是利用山头喇叭,每天不定时循环播放防溺水安全警示宣传知识“七不三要”,在辖区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动员本土抖音博主,“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制作防溺水宣传专题片,在辖区广泛宣传。三是各村(社区)借助院坝会、村组会等形式广泛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以及遇到溺水后如何脱险。四是洞鹿小学按照要求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防溺水宣传标语,落实安全教育课程、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告家长书》、家访,下发预防溺水倡议书和安全宣传资料,多形式开展预防溺水安全工作。五是洞鹿小学在暑假期间利用手机短信、“两微一端”等载体向家长推送预防溺水等安全提醒,督促家长每天对孩子进行1次防溺水提醒。六是洞鹿小学按照要求要进行一次暑期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安排学生暑期写一篇防溺水作文或办一张防溺水画报,推动防溺水安全知识“七不三要”入脑入心。
(二)落实安全监护责任。一是洞鹿乡党委政府及时研究、调度相关工作,按照“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广泛参与、家校联防联控”的要求,健全完善“六有”(有专班、有方案、有经费、有巡查、有台账、有奖惩)和“乡干部包村社,村社干部联群众”等防溺水工作机制,统筹抓好学生防溺水工作。二是各村(社区)要及时组建村级防溺水志愿者队伍(附件1),并告知巡防劝导员要履行好巡防劝导职责。三是洞鹿小学要提醒学生放学后及时回家,并将离校时间告知家长,提醒家长加强对学生离校期间的监管,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四是家长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下河下塘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
(三)强化隐患排查整治。一是村(社区)要组织巡防队员、网格员在连晴高温、主汛期等重点时段,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河流、堰塘、水库、水池等重点危险水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树立的警示牌、救生设施(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一并排查,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无损。二是教育卫生岗人员及时收集各村(社区)排查的隐患并建立台账,及时反馈给平安综治岗工作人员,平安综治岗统筹做好隐患整治相关工作。
(四)加强特殊群体关心关爱。一是乡妇联、团委等群团组织、文化教育岗等人员要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等学生群体为重点,在辖区儿童之家、社区服务中心等场所,组织党员干部、妇联、“五老”队伍、志愿者等开展慰问、讲座等形式多样的节假日活动,共同守护学生健康平安过暑假。二是洞鹿小学在暑期引导家长密切关注孩子心理健康,保持良好亲子关系,避免通过强制抢夺孩子手机、拔网线、断电路等过激行为,激化亲子矛盾,导致意外事端。
(五)健全完善应急处置。一是文化教育岗结合实际健全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抢救队,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二是各村(社区)一旦接报或发现学生溺水,立即赶赴现场救援,并第一时间向洞鹿乡政府报告,洞鹿乡政府接到情况后按照紧急信息报告要求向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报告。
六、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7月下旬)。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7月底前完成动员部署会议,确保专项行动落实落地。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7月下旬—9月底)。洞鹿乡7月底至9月结合实际情况多形式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宣传教育活动,督促村(社区)对辖区危险水域开展排查整治,完善“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职责、动员“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多方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综合防控格局,筑牢织密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防护网。
(三)全面总结阶段(2024年10月)。各村(社区)10月10日前将《洞鹿乡村(社区)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统计表》(附件2)汇总后统一报余艳处。余艳结合村社区、洞鹿学校前期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并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和工作情况表于2024年10月20日前报送县教委。
(四)纳入常态化阶段(2024年11月—12月)。洞鹿乡在专项行动总结基础上,将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安全工作纳入常态化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 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工作落实。机关相关科室、各村(社区)要站在保护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关心国家未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防范少年儿童溺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担当作为,把防范少年儿童溺水作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强化组织管理,明确责任人员。各村(社区)要召开会议研讨落实防溺水工作专项行动方案,并明确专人负责对接此项工作。洞鹿小学按教委相关要求落实到位,安稳办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反馈问题。各村(社区)要加强信息报送,发现隐患或其他问题及时与洞鹿乡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沟通,尤其是村级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也要及时提炼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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