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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鹿乡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云阳县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阳安委发〔20248号)要求,按照乡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压实责任,开展专项整治,从严从快消除重大隐患,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车“飞线充电”隐患问题,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强化日常消防管理,通过专项整治,实现电动车充电规范化管理,最大限度减少电动车“飞线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和触电亡人事故。

二、工作要求

成立洞鹿乡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专项治理工作专班领导小组,由王泽凯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韩海兵任副组长,各村社区、应急办、规建办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办,负责统筹日常工作,并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整治行动,定期分析研判,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三、整治范围和对象

(一)整治范围:本次专项整治主要针对乡内各居民小区、老旧小区、单体楼栋等。

(二)整治对象:电动车“飞线充电”安全隐患。

四、整治任务

(一)完善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居民充电需求。应急办牵头,规建办配合,坚持“疏堵结合”,在1个月内完成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点排查清理,并建立台账报县住房城乡建委汇总。规建办牵头,各村社区配合“一案一策”研究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车棚等设施设备相关事宜。有序推动新建社区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停车架、充电桩等设施建设,满足居民电动车充电需求。〔责任科室:规建办、应急办,各村社区〕

(二)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飞线充电”行为。

应急办组织消防工作站、综合行政执法队、消防管理岗位人员、楼栋长、网格员等力量,强化日常巡查检查与宣传引导,利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大喇叭、宣传栏等方式开展宣传,劝导居民自查自改,按照消防委托(赋权)事项开展联合执法。规建办负责督促各物业公司组织清理在共用过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车辆,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责任科室:规建办、应急办,各村社区〕

(三)强化质量管控,严格查处不合格产品。应急办牵头,加强销售环节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行为,打击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责任科室:应急办)

五、整治步骤

本次整治从即日起至20246月底。具体安排如下:

(一)全面摸排阶段(即日起至2024430日)。应急办牵头组织部署专项治理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和责任人员。开展全覆盖摸底核查,摸清“问题区域、问题楼栋、问题住户”,对问题隐患登记造册,形成动态管理台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劝导责任人主动消除安全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51日—615日)。综合运用“宣传劝导、警示约谈、联合执法、规范充电”等举措,对摸排发现的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依法督促整改。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阻碍等,要及时上报处理。集中整治部署及过程相关工作资料须存档备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616日—630日)。相关业务科室要认真总结盘点,推广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电动车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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