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鹿府发〔2021〕27号
云阳县洞鹿乡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筹资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关于做好重庆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70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66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将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相关政策
(一)参保对象
具有云阳县城乡户籍的居民,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可自愿在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重庆市其它区县居民,在我乡居住的,可自愿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重庆市取得《居住证》的市外户籍人员,在重庆市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籍人员,重庆市引进的各类人才及专家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父母,在渝高校就读的台、港、澳大学生,在重庆市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且在我乡居住的可以在我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筹资标准
1.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一档320元/人·年,二档695元/人·年。为防控疫情风险,集中参保期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集中参保期内参保并完成缴费的,从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
2.错过集中参保期的居民,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参保的,按集中参保期标准缴纳参保费用,从其完清费用之日起满90日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至当年12月31日;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办理参保的,缴费标准为全额缴费(包括财政补助和个人应缴费用),从其完清费用之日起满90日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至当年12月31日;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90日内独立参保的,不设置90日待遇等待期并只缴纳个人应缴费用。
(三)特殊困难人群参保工作
特殊困难人群未参保登记的,由所在村(社区)负责通知本人在社保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加强动态管理,确保特殊困难人群应保尽保。
二、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民政局认定对象及资助标准
特困供养人员、城乡孤儿参加一档按320元/人给予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参加一档按288元/人标准给予资助;低保边缘户参加一档按224元/人标准给予资助;上述人员自愿参加二档的统一按320元/人标准给予资助。
(二)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认定对象及资助标准
在乡老复员军人参加一、二档给予全额资助;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参加一、二档按320元/人给予资助。
(三)残疾人联合会认定对象及资助标准
城乡重度(1―2级)残疾人员参加一档按224元/人给予资助,参加二档按320元/人给予资助;普通残疾人(三、四级)参加一、二档按160元/人给予资助。
(四)卫生健康委认定对象及资助标准
具有本县户口,享受重庆市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的对象及子女参加一、二档按320元/人给予资助;纳入我县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管理的对象参加一、二档按320元/人给予资助;享受重庆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对象参加一、二档按256元/人给予资助。
(五)乡村振兴局认定对象及资助标准
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返贫致贫人口参加一档按224元/人给予资助,参加二档按320元/人给予资助;稳定脱贫人口参加一、二档按100元/人给予资助。
三、居民参保程序
1.已参保登记的人员,可通过重庆电子税务局、支付宝、微信、渝快办、重庆农商行APP缴费,也可到社保所、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县行政服务大厅刷POS机缴费。
2.没有参保登记的人员,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再缴费。
四、参保目标任务
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坚持应保尽保的原则。坚持和完善覆盖全民、依法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政策体系,确保百分百完成(附件2)的筹资目标任务;二是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动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实现低收入人口全面参保,低收入人口应当在集中参保期完成参保。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有保障的重要环节,是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的重要保障,事关千家万户,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任务重,责任大、涉及面广。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征缴工作抓实抓好;要积极建立和落实工作联动机制和协调机制,加强沟通配合,共同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参保缴费征收任务顺利完成。
(二)沟通协作,统筹推进
社保所作为征缴工作的牵头单位,要优化工作流程,做好城乡居民个人缴费征收工作,要协调各村(社区)做好相关工作,对参与征缴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多渠道进行广泛的宣传,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医保基金及时、足额入库。
(三)强化督导,压实责任
各村(社区)要持续落实全民参保要求,对市外参保对象,尤其是重点低收入市外参保对象,实现定期摸排,动态管理,乡村台账统一。层层压实责任,由主要领导包片,分管领导包村的战区负责制。
附件:1.云阳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对照表
2.洞鹿乡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目标任务分解表
云阳县洞鹿乡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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