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巴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低保和临时救助无纸化网上审批工作的通知
巴阳府发〔2021〕10号
各村(社区):
根据《重庆市民政局社会救处关于启用临时救助系统的通知》《重庆市民政局社会救处关于做好低保新系统上线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从2021年4月1日起,全县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全部实行无纸化网上审批,不再接受纸质审批材料,达到归集电子档案、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的目的。为做好无纸化网上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实行低保和临时救助无纸化网上审批,是社会救助工作实现转变业务管理方式、规范操作、强化监管的重要内容,是创新社会救助管理与服务方式的重要工具与途径。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无纸化网上审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落实好低保和临时救助无纸化网上审批工作,在网上审批体制机制、服务方式、信息共享等方面改革创新,为全面实施社会救助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二、严格网上审批流程开展工作
(一)乡镇受理。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帐号以及相关困难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到民政办窗口申请低保或临时救助。民政办接到申请后,分四步进行受理。第一步,通过高拍仪扫描上传身份证、户口页、银行帐号和相关困难证明等佐证材料至信息管理系统。第二步,通过口头询问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第三步,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申请书》给申请人签字按手印确认。第四步,填写《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认定授权书》,并通过重庆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核查比对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
完成以上四步工作后,乡镇受理完成,待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比对结果出来后,再开展下一步工作。
(二)乡镇初核。待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比对结果出来后,再开展乡镇初核工作,主要分五步进行。第一步,入户调查,由乡镇组织2名以上(含2名)工作人员携带《经济状况核查表》进行入户调查(村、居委协助调查),核查申请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并在《经济状况核查表》上签字确认。第二步,开展评议,由乡镇按要求组织开展评议,并形成《评议结果》。第三步,乡镇集体审核,形成《审核结果》,并签字确认。第四步,审核后公示,审核结果在申请人所在的村(居)委会进行公示,形成《审核结果公示》。第五步,乡镇将形成的《申请书》、《经济状况核查表》、《评议结果》、《审核结果》、《审核结果公示》通过高拍仪扫描上传至信息管理系统。
完成以上五步工作后,乡镇初审完成,并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提交至县民政局审批。
三、网上审批所需要的材料
无纸化网上审批除了要按照“实际工作流程”和“网上审批流程”开展工作之外,要提供相应的材料扫描上传系统,为审批提供依据。申请对象提供的相关材料要按照要求全部扫描上传至信息管理系统,作为电子档案进行存档,包括:
(一)《申请书》。申请对象签字后的《申请书》是反映申请对象基本情况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身份证、户口页。申请对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年满十八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或拟纳入保障的人员)必须扫描身份证到信息管理系统(包括身份证的“正面”和“背面”),原则上必须扫描原件,特殊情况也可以扫描复印件;申请对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户口页必须扫描上传信息系统(包括户口簿的“首页”和“增减页”),原则上必须扫描原件,特殊情况也可以扫描复印件。
(三)银行帐号。申请对象提供的农村商业银行帐号,原则上必须扫描原件,特殊情况也可以扫描复印件。
(四)相关困难证明等佐证材料。相关困难证明材料是审批低保和临时救助的重要依据,包括诊断证明、住院费用结算单、在校证明、残疾证、家庭基本情况说明和分户生活的子女状况(由村干部签署意见署名并盖公章)等可以证明申请人家庭困难的所有佐证材料。
(五)《经济状况核查表》。通过入户调查和申请人签字确认的《经济状况核查表》是审批的重要材料之一。
四、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对“在册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以及无纸化网上审批的问题。实行无纸化网上审批后,低保信息管理系统根据“分类管理”的情况,自动生成“定期复核名单”,各乡镇对“定期复核名单”里的对象要通过入户调查、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逐户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作出“续保、调整”的决定。原则上除“死亡停发”外的其他类型“调整”,在网上审批时必须上传、提交三类资料:一是经过签字确认的《经济状况核查表》;二是经济状况核查比对结果(审批时通过“核查系统”直接关联,不用上传扫描件);三是相关困难证明等佐证材料。
(二)核查比对人口”与“低保纳入保障人口”的问题。由于核查比对必须将申请对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及申请对象所有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全部纳入比对范围,而纳入低保救助的人口则是具有法定赡、抚、扶养义务关系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导致“核查比对人口”与“低保纳入保障人口”不一致。因此,注意两点:一是在“申请受理环节”必须按要求进行经济状况核查比对,也就是说先核查比对再按要求确定纳入保障的人口;二是“核查比对”与“纳入低保”的“户主”应当保持一致,以便审批时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关联核查比对结果。
(三)关于上报资料的时间问题。除低保调增、调减、停发外,新申请低保和临时救助的务必在当月的15日前到民政办提交相关资料,民政办于下月的15号前开展初核工作。并将所有资料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县民政局审批。
云阳县巴阳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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