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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巴阳镇榕树路4号
联系电话:023-55520001
单位职责:承担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和平台运行。负责就业、再就业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优抚救济等社会保障工作;宣传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政策的咨询解释工作。负责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的具体事务。具体如下:(1)负责协调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事宜,制定有关政务服务及日常运行的相关制度,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和工作规程,探索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和工作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2)负责统一管理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处理投诉事项。承担政务服务等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承担为开展延伸服务的村(社区)便民服务点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3)负责宣传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政策的咨询解释。(4)负责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的登记、管理,核发相关证件,建立健全下岗失业人员增减变动电子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技能鉴定等就业服务工作。(5)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建立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宣传落实就业再就业相关扶持政策,转移富余劳动力,为就业困难对象提供就业服务。(6)协助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指导并督促用人单位完善劳动合同和人事聘用合同,协助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7)负责辖区内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就业补贴等资料的收集、审查,建立并实施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生存状况验证制度,负责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和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各项社会保险、工伤待遇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督促参保已故对象亲属办理死亡核销手续,协助社会保险费征缴清欠催收工作。(8)负责城乡居民相关医疗费用报销凭据的复核和城乡居民县外住院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资金额度的总量控制。(9)负责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相关服务。(10)负责优抚救济、社会互助、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审核、认定、发放等工作。(11)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12)负责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一个退役军人身边。(13)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