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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坪府发〔2020〕15号              

云阳县宝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0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社区),辖区有关单位:

《宝坪镇2020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云阳县宝坪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6日

宝坪镇2020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为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云阳府发〔2020〕6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宝坪镇2020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发挥“三个作用”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主线,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构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安全保障体系。2020年,全镇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围绕“防”“救”“罚”做文章,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目标导向,坚持结果导向,实现 “两杜绝”(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杜绝因灾亡人责任自然灾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零目标”。全面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点任务。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压实责任,构建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

1. 压实党政领导责任。落实《云阳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完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强化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直接领导责任。完善安委会及其专项办公室、减灾委及其专项指挥部组织指挥体系,强化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统筹协调。

2. 压实单位监管责任。发挥好应急管理综合优势和行业单位的专业优势,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确保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强化应急管理综合监管职责,加强对本级有关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各行业监管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自然灾害防治职责。

3. 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做到长期抓安全标准化、平常抓隐患排查治理、关键环节抓专家诊断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考核奖惩措施,带头组织开展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整治,必要时要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加强安全监管;企业安全负责人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统筹、重点推进和检查考核;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要加强安全技术规程、措施方案的编制、论证、决定、实施和监督;企业生产车间、班组负责人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4. 压实有关单位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有关单位要落实自然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到责任公示、宣传教育、风险研判、安全巡查、隐患整治、监测预警、预案演练、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应急处置等灾害防治措施“十到位”。加强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水库、堤防护岸、交通枢纽等重点设施,以及山洪和地质灾害易发区、旅游景区、工业园区易涝区等重点区域的灾害防治。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加强江河水库行洪清障。按照“谁诱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建设施工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治理。

(二)坚持执法必严,营造更加严格的管罚环境

5. 坚持执法必严。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作为促进企业安全管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前提和基础。坚持严管重罚,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严格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执法,对不具备法定免除处罚情形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对具备法定从重情形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6. 规范执法行为。科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做到高危企业监督检查全覆盖,其他企业分级监管、重点执法。改进执法方式,推行“说理式执法”“警示式执法”,严禁“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以罚代改”,通过规范执法服务企业发展。

7. 深化专项治理。围绕突出违法行为、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安全隐患,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道路交通方面,紧盯客运车辆、私家车、旅游包车,面包车、摩托车、农用车等车辆,持续开展超速、超限、超载和疲劳驾驶集中治理,强化旅游包车动态监管,打击私家车非法客运。水上交通方面,严厉打击超载、冒险航行、非法载客、违规作业等行为。建设施工方面,持续开展防高坠事故、防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群死群伤事故的“两防”专项整治,深化“建安”系列集中执法。危险化学品方面,围绕重点工艺、重点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工贸方面,持续开展涉尘涉气涉火涉电以及有限空间作业“四涉一有限”专项整治。旅游方面,落实极端天气条件景点关停制度和最大承载量管控规定。特种设备方面,开展电梯质量提升行动,深化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消防方面,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重点开展消防通道、生命通道占道整治;楼道、阳台杂物(可燃物)乱堆乱放清理和电动车违规私拉乱接电线充电整治;楼层住户不规范安装防盗网等整治;出(群)租房屋,住改商、住改仓房屋以及停车库、场、站清理整治。

(三)坚持源头管控,织密更加有效的预防体系

8. 强化风险研判管控。务实开展风险常态研判,实行风险分级管控和清单管理。科学编制风险空间分布图、风险清单台账和风险动态数据库,形成“一图一表一库”;加强对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的风险研判和重大灾情的临灾研判,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以及重大情况变化、危险作业的专业研判,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9. 深化隐患排查整治。突出水陆交通、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消防、特种设备、地质灾害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拉网式”大排查。严格企业安全生产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月排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制定排查清单,实施精准排查。加强自然灾害重点防范期村(社区)日巡查、镇镇周抽查。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实施分级负责、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治理销号。

10. 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加强地质灾害“四重”网格化监测和专业监测。加强江河水库特别是中小河流、小水库和病险水库水情汛情及土壤墒情的监测预报预警;加强全镇内涝、山洪灾害易发区、涉水旅游景区等防洪重点区域的监测。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健全完善森林火灾监测预报网络。

11. 强化安全社区建设。坚持资源整合、全员参与、共建共享、持续改进的原则,加强安全社区创建,以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救援和安全状况为重点,配合完成“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

12. 推进安全标准化创建。实施企业标准化达标升级3年行动计划,推动高危行业企业和其他非高危大中型企业(单位)标准化全面达标,非高危行业小型企业(单位)标准化重点专业达标,其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重点岗位达标。推行安全标准化评审与执法检查“一体化”改革,建立企业安全标准化与行政许可、诚信管理、安全责任保险等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四)坚持强基固本,筑牢更加坚实的基层基础

13. 加强基层管理。完善体制机制,厘清职能职责,做到有专门机构、专职人员、专门办公场所、专业装备。统筹村(居)综治网格员、安全信息员、灾害信息员、交通劝导员、森林防火巡逻员等基层力量,提高基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的专业化水平。

14. 提升基本素质。实施应急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开展执法轮训。开展全民应急知识普及教育。推动安全及防灾减灾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强中小学安全基础教育和防灾避险演练。利用“3•23”世界气象日、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大力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

15. 推动科技兴安。实施《重庆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框架》,持续推进应急、气象、规划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信息系统的共享共用。坚持规划引领、统筹集约、问题导向、急用先行,加强灾害事故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监管执法系统建设。

16. 夯实防治基础。抓紧修复因灾受损的水利设施,加强下水管网清淤工作,集中开展病险塘库整治。继续开展汛后地质灾害核查,强化山区农民自建房和工程建设高切坡地质灾害监测,分级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强化森林防火巡山守卡,严控野外用火。

(五)坚持能力提升,打造更加有力的救援力量

17. 构建“专常群”救援力量体系。按照资源整合、专常群结合的要求,加快构建完善基层单位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强化指挥机制建设,组建镇综合应急救援队,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进基层单位(社区、重点消防单位、重点企业、小区物业、微型消防站)的组建。加强交通、电力、医疗、通讯等部门应急保障队伍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全方位参与常态减灾、应急救援等工作,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化防灾减灾救灾格局。

18. 夯实救援保障基础。强化救灾物资仓库建设,完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严格救援物资装备管理,加快工程抢险救援、民生抢险救援的普通装备配备。

19. 提升应急救援救灾能力。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各环节责任和措施。加强基于实战化应急预案演练和社会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落实事故灾害救援现场指挥官制度,提升事故灾害救援技术保障能力。加强灾情管理、应急救助、过渡期救助、倒房重建和冬春救助。强化应急管理队伍作风建设和精神塑造。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守土有效,确保责任再落实和执法再严格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保障。全面加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队伍建设,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力量。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确保应急管理经费充足,加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装备。

(三)严格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考核工作制度,严格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年度目标管理,对所有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一律依法启动责任追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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