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坪府发〔2020〕23号
云阳县宝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室(所、站):
为加强农用地土地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根据《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云阳县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20〕18号)文件要求,经政府同意,成立宝坪镇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周 成 镇 长
副组长: 黄天钧 副镇长
孙 波 副镇长
周克清 副镇长
黄晓娇 组织委员
陈 勇 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 袁 亮 规建环保办副主任
向信华 经发办副主任、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冉 杰 财政办副主任
蒋 敏 应急办副主任
张 圣 党建办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工作,全面落实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二)统筹解决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和难点问题。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发办,由孙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付茜茜、覃堰、王志铁、谭维维同志为成员,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云阳县宝坪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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