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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蔈草镇人民政府

关于辖区内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开放的通知

蔈草府发〔202529

各村(社区)、镇属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关于民生报表指标体系调整工作要求,切实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保障辖区群众体育健身需求,根据《云阳县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开放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现就蔈草镇辖区内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开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放场所

蔈草镇辖区内公共体育设施,具体包括:

1.蔈草社区:文化站棋牌室、牧歌广场篮球场、牧歌广场足球场、俊城寨篮球场、健身房(2个)、羽毛球场(1个)、乒乓球场(2个)、小运动场等。

2.各村(社区):篮球场、乒乓球场、羽毛球场等。

3.学校:篮球场、乒乓球场、羽毛球场、足球场等。

二、开放时间

(一)室外场地(篮球场、乒乓球场):全天候开放(当日22时至次日6时不建议使用,确保安全)。

(二)蔈草小学:寒暑假(每天8:301830)、周六、周末(9:0012:0014:0017:30)。

(三) 歧阳小学:寒暑假(每天9:0012:0015:0018:00)、周六、周日9:0012:0014:0017:30)。

四)特殊情况调整:如遇设施维护、赛事活动、恶劣天气等情形,将提前发布临时调整通知,请群众留意。

三、注意事项

(一)入场规范。群众进入体育设施锻炼时,需遵守现场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引导;未成年人、老年人及行动不便者需由监护人或家属陪同入场,避免单独活动。

(二)物品保管。请妥善保管个人随身物品(如手机、钱包、运动装备等),因个人保管不善导致的物品丢失,责任自行承担。

(三)设施爱护。自觉维护体育设施及公共环境,不得损坏器材、涂鸦场地、乱扔垃圾或随地吐痰;若发现设施损坏或安全隐患,需及时告知现场管理人员或拨打联系电话反馈。若因个人原因损坏设施,需照价赔偿。

(四)文明健身。不得长时间占用单一设施,避免影响他人使用;禁止在场地内开展非体育类活动(如摆摊经营、堆放杂物等),共同营造文明有序的健身氛围。

(五)安全提示。锻炼前请做好热身准备,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选择适宜运动项目;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癫痫、传染病等不适宜运动的人群,严禁入场锻炼。

四、公示与监督

1.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便民服务中心公示栏、各开放场地入口处张贴公示,公示期长期有效。

2.市体育局统一制作的“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开放情况监督二维码”已张贴于各开放场地醒目位置,群众可通过扫码反馈开放异常情况(如设施关闭、开放时间不符等)。

3.设立咨询与监督电话:023-55328010(蔈草镇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工作日:8:3012:0014:3018:00,接受群众咨询与意见反馈。

五、免责声明

(一)责任自负原则。群众进入公共体育设施锻炼,应充分知晓运动本身存在的风险(如运动损伤、身体突发不适等)。因个人身体原因(如隐瞒疾病)、运动不当(如未热身、违规使用器材)或不服从管理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当事人或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蔈草镇人民政府不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若造成设施损坏,需照价赔偿。

(二)特殊人群责任。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患有特殊疾病(如精神类疾病)的人员,必须在监护人全程陪护下使用体育设施,监护人需履行监护职责,对被监护人的行为及安全负责。

(三)不可抗力免责。因暴雨、狂风、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蔈草镇人民政府不承担责任。

(四)禁止商业活动。严禁利用免费开放的公共体育设施开展有偿培训、产品推销、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若因违规开展商业活动引发纠纷或损失,责任由活动组织者自行承担。

                            云阳县蔈草镇人民政府   

202582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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