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法发〔2022〕16号
本院各部门:
本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2022年第11次院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云阳县人民法院
2022年3月29日
云阳县人民法院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新时代云阳法院工作全面提能升级,根据市高法院《关于印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本院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聚焦政治建设、立案信访、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司法公开、作风建设等关键环节,以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为切入点,以有效整治“打招呼、说情”顽瘴痼疾为着力点,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高质量司法为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贡献智慧和力量,认真贯彻落实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主要目标
通过创建示范法院,推出系列典型经验,激励引导全院干警积极创新司法为民举措,密切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展现新时代云阳法院干警良好风貌。
(一)持续树牢司法为民理念,落实司法便民利民举措。不断强化司法为民宗旨意识,深入基层、走进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期待,盯住人民群众在“打官司”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堵点痛点问题,逐条逐项加以解决,切实以办实事的成效凝聚民心,以解难题的成果汇聚民力,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确保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环节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持续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群众本领。坚持服务大局,着力增强服务群众能力,立足审判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持群众路线,着力增强把握社情民意能力,重视群众诉求,关注群众感受,发扬司法民主,积极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公共产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需要。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增强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严格公正司法,坚持国法天理人情相统一,善于从法律和社会视角妥善处理矛盾,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有效化解。
(三)持续改进司法作风,加强良好诉讼生态建设。继承和发扬人民司法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在各种纷繁复杂甚至尖锐激烈的矛盾面前,敢于担当、敢于碰硬,不回避、不推卸,不徇私情、秉公处理,做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严格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严肃整治“打招呼、说情”顽瘴痼疾,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创建标准
(一)思想政治建设卓有成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思潮的渗透影响,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进一步提高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政治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党史教育课程不低于干警培训总课时的30%。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有效发挥院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巩固提升“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成果,结合争创“四强”党支部,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常态化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深入开展对党忠诚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警先锋模范意识。
(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彻有力。聚焦政治建设、立案信访、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司法公开、作风建设等关键环节,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整治“打招呼、说情”顽瘴痼疾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意见》,用好全国法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建立健全“三个规定”月报告、线索移送制度,完善追责问责机制。严格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和当事人等接触交往行为,从严惩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充当诉讼掮客、以案谋私等行为,开展审务督察的次数和通报问题数量在全市法院位居前列。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显著,顽瘴痼疾得到有效整治,验收评估指标优异,推动实现群众打官司立案不找人、审判不找人、执行不找人、信访不找人。
(三)践行司法为民服务群众成效突出。紧盯人民群众在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更高层次的公平正义需求,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做好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审判工作质效力争在全市基层法院中排名前十。严惩危害防疫秩序和公共卫生、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诈骗、拐卖妇女儿童、毒品犯罪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厉打击性侵妇女、儿童的犯罪。精准适用民法典,大力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智慧精准的诉讼服务,诉前调解成功案件占一审民事案件30%以上,速裁快审案件平均审理期限小于30天,诉讼服务平台应用率达100%,诉讼服务质效评估情况高于全国法院平均水平。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人民法庭建设成效明显、亮点特色突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全面实现,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作用突出,有效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发扬司法民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明显推进。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全力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加快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扎实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将优化司法确认程序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案登记制改革有机结合。常态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对新收涉黑涉恶案件定期盘点调度、统筹谋划、集中攻坚。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各项执行质效指标稳中有进,办案质效整体向好,实际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等指标全部达标,信访案件期限内办结率不低于9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达到100%。深化智慧法院建设,结合建设“全渝数智法院”契机,打造“智慧云法”,创新审判模式、优化诉讼流程、助推司法改革、加强规范管理,使云阳法院各项工作更好地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五)干警履职能力水平不断增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干警素质能力培训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扎实开展法官轮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确保每一名法官每年培训不少于100学时,提高干警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创新开展英雄模范学习宣传,常态开展英模和先进典型选树,强化干警职业精神养成。队伍集体荣誉感强、精神状态好,在审执活动中严格执法、公正办案,接待人民群众态度亲和、作风严谨,行为规范、举止文明,为群众办实事成效突出、特色鲜明,示范性强,近三年内无重大错案、重大过失、严重违纪违法情况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发生。
四、创建程序
成立云阳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组员,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总体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治部,主任由政治部主任兼任,本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创建活动相关具体工作。
(一)组织申报。本院积极争取,做好前期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启动创建工作并按照要求稳步推进,市二中法院将根据辖区基层法院创建情况、队伍教育整顿情况择优向市高法院推荐参评。
(二)市级推荐。坚持创建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内部考核和外部评价相结合,市高法院按照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差额评选的要求,对参评法院进行全面审查、考察,并充分征求市人大、纪检监察部门、党委政法委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意见。坚持面向社会、开门搞创建,将群众意见、社会评价作为重要指标,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在审核推荐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媒体代表(不少于30人)参加创建评议,并向社会公示,经市高法院党组研究审核后推报最高法院。
(三)复核审查和创建命名。最高法院组织对推荐法院创建情况进行复核审查,择优挂牌命名“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创建申报、测评推荐时间及具体安排将根据最高法院下一步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是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窗口”工程,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视和期望。全院要充分认识示范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对照测评体系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这项活动摆到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人人均参与、人人受教育、人人有提高。本院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组建情况,于3月30日前层报市二中法院政治部。
(二)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紧紧围绕全院队伍建设和审执工作实际,将创建活动与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结合起来,与重点整治顽瘴痼疾结合起来,与提升全院工作质量结合起来,渗透到法院工作各方面,促进执法办案、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廉政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融合发展。
(三)动态管理,确保质量。加强动态管理,示范法院每年进行一次自查,市高法院每两年进行一次复查,最高法院每四年进行一次复核。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挂牌;群众反映强烈、查证属实的予以摘牌。示范法院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对于出现重大问题、严重影响法院形象声誉的,市高法院将查清事实、提出处理意见后报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视情形给予批评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直至撤销示范法院命名。
(四)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坚持“边创建边宣传”,切实将宣传工作贯穿创建活动全过程。将示范创建和媒介宣传有机融合,积极推送工作情况、经验做法,全面展示云阳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新成效新风貌,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法院,增进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关注和支持,为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附件:1. 云阳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测评体系及任务分解
2. 云阳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16条便民举措
附件1
云阳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测评体系及任务分解
项目领域 |
项目内容 |
测评指标 |
责任领导 |
责任部门 |
一、思想 政治建设 |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
1.把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融入日常经常,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和干警经常性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并得到规范落实,“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得到常态化落实,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员政治轮训得到扎实落实。 |
乐巍 黄云龙 |
政治部 团支部 |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未发生相关问题。 |
乐巍 龚箭 黄云龙 |
政治部 审管办 | ||
3.法官培训各类班次中,政治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课程不低于干警培训总课时的30%。 |
黄云龙 |
政治部 | ||
(二)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有效发挥法院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推进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党中央、地方党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的制度机制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充分运用“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的实践成果,进一步调整优化法院基层党组织设置。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直接管理教育监督党员的作用。 |
1.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制度机制和责任清单健全规范。 2.按照“支部建在庭上”“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上”的标准设立党的组织,没有无党员的人民法庭。 3.法院基层党组织规模适当、制度健全、活动经常,对党员干警的教育管理监督严格正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明显,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真正实现全面覆盖。 |
乐巍 黄云龙 |
政治部(机关党委) | |
1.贯彻落实党中央、地方党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督办措施健全完善,重大工作事项、重要敏感案件、重要司法政策及时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请示报告。 |
乐巍 龚箭 |
审管办 | ||
(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党员干警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意识,积极开展党员亮身份、做贡献活动,在立案大厅、诉讼服务中心等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的场所普遍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服务台,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在党员干警中推行承诺践诺制度。 |
1.党员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自觉提升服务水平,主动为办案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没有冷硬横推、庸懒散奢等不良现象,没有伤害群众感情、损害人民利益的现象。 |
彭超 虞勇 黄云龙 |
立案庭 督察室 政治部(机关党委) | |
二、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 |
(一)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意见》,采取有效措施,整治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三个规定”在人民法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
1.建立规范的“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实现本院“全员填报”,每个月都有记录数据,形成“逢问必录”的良好机关氛围。 2.建立健全本院干警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及离任人员从业管理台账。定期对违反任职回避及离任后违规担任律师等问题进行通报。 3.规范违反“三个规定”惩戒措施。规范对“三个规定”平台线索的调查核查程序,规范对不记录、不如实记录等问题的追责问责以及对打击报复干警如实报告行为的处置手段。 |
彭超 |
督察室 |
(二)扎实开展审务督察,围绕顽瘴痼疾和其他突出问题,重点督察伤害人民群众感情、社会反映突出、影响人民法院形象的问题,改进司法作风。 |
1.开展审务督察的次数和通报、反馈问题数量在全市基层法院中排名靠前。 2.聚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履行立案审判执行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发现问题准、督察效果好。 3.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对普遍性问题开展专项督察和整治。 |
彭超 |
督察室 | |
三、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
(一)建立健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体制机制,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意见》要求,参照原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成和分工,成立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实现常态化运行。 |
1. 2021年6月底前已成立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2.制定扫黑办常态化工作制度。 |
邓国清 |
刑庭 |
(二)推进涉黑恶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在6月底以前实现专项斗争存量案件“案件清结”“黑财清底”。对新收案件定期盘点调度、统筹谋划、集中攻坚、实现动态平衡。涉黑恶案件结案率、涉黑恶财产处置到位率、司法建议反馈率较高。 |
1.专项斗争存量案件一审结案率在2021年12月底前达到100%;专项斗争结束前审结生效的涉黑恶案件财产执行到位率在2021年12月底前基本达到75%以上。 2.2021年度新收涉黑恶案件一审结案率达到70%(无新收除外)。2022年度新收涉黑恶案件一审结案率达到全国法院平均值以上。 3.2021年度审结的涉黑恶案件司法建议反馈率达到85%以上。2022年度审结的涉黑恶案件司法建议反馈率达到全国法院平均值以上。 |
邓国清 |
刑庭 | |
(三)有效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和舆论引导,不断营造扫黑除恶斗争良好氛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认同感、参与感和满意度。严格按照“三同步”要求,防范和处置重大舆情风险。 |
1.通过县级以上主流媒体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报道或者进社区、乡村实地开展扫黑除恶普法宣传,合计3次以上。 2.未出现因工作不规范、执法不文明、准备不充分等造成重大负面舆情。 |
邓国清 龚箭 |
审管办 刑庭 | |
四、审判 执行工作 |
(一)依法公正妥善审理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等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刑事大要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
1.年度审结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等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刑事大要案2件以上,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年度刑事审判工作各条线质效在全市基层法院名列前茅。 |
邓国清 龚箭 |
刑庭 审管办 |
(二)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防疫秩序和公共卫生、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诈骗、非法集资、拐卖妇女儿童、毒品犯罪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犯罪,确保实现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
1.年度审结涉及危害防疫秩序和公共卫生、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诈骗、非法集资、拐卖妇女儿童、毒品犯罪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刑事大要案或典型案件3件以上,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
邓国清 |
刑庭 | |
2.开展上述涉及民生犯罪防治的普法宣传等,就相关案件提出司法建议或其他调研成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邓国清 龚箭 |
审管办 刑庭 | ||
(三)依法严惩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特别是严厉打击性侵妇女、儿童的犯罪。 |
1.年度审结涉及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相关典型案件(包括严厉打击性侵妇女、儿童犯罪案件)2件以上,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特色活动。 3.相关工作得到县妇联、县关工委、团县委、代表委员的肯定或者中央、地方主要媒体进行过报道。 |
邓国清 龚箭 |
刑庭 审管办 | |
(四)聚焦切实贯彻实施民法典,通过民事审判工作,大力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社会公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 |
1.年度公正审理有关婚姻家庭、继承、劳动争议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事案件中,由最高法院、市高法院发布典型案例1件以上,并获得市级以上刊物刊登发表。 2.自觉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年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指引制作裁判文书1篇以上。 |
龚箭 |
民一庭 审管办 | |
3.充分利用媒体平台、本院网站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龚箭 |
审管办 | ||
(五)坚持强基导向,强化人民法庭建设,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水平,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期待的重大作用,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
1.年度在基础建设、考核机制或者服务乡村振兴、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有特色经验,获得市级以上领导批示。 |
邓国清 龚箭 |
办公室 审管办 | |
2.相关经验纳入《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或者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推送,或者被《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采用;或者被最高法院、市高法院评为优秀等。 |
龚箭 |
民一庭 | ||
(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紧盯人民群众在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生态等方面更高层次的公平正义需求,切实做好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 |
1.年度审结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生态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事案件中,1件以上作为最高法院或市高法院典型案例发布,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年度民事审判工作各条线质效在全市基层法院名列前茅。 |
龚箭 |
民一庭 审管办 | |
(七)均衡提高各项执行质效指标,提高执行案件办理质效,确保执行核心指标保持高标准常态化运行,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发展。 |
1.各项执行质效指标稳中有进,办案质效整体向好,执行工作稳步发展,实际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等指标全部达标,且在全市基层法院名列前茅。 |
胡代安 |
执行局 | |
(八)执行信访综合管理指标整体向好,执行监督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强化系统管理,完善工作机制,推进信访源头治理,执行信访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
1.增强执行信访案件实质化解理念,突出实质化解工作要求,信访案件期限内办结率不低于90%,期限内实质化解率稳中有升,信访矛盾多元化解工作稳步推进,接访即办,执行信访源头治理工作健康发展。案访比、期限内办结案、化解率、重复访、越级访等指标在全市基层法院名列前茅。 |
胡代安 |
执行局 | |
(九)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增强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格规范执行行为,强化督查问责,执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 |
1.强化终本案件规范管理,落实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和终本约谈制度,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达到100%,终本率和终本占结案数比例在全市基层法院名列前茅,且近一年内无已查实的虚假终本报结问题。 |
胡代安 |
执行局 | |
五、诉讼 服务和信访化解工作 |
(一)矛盾纠纷村村可解。开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将人民法庭与基层自治组织、网格员等基层解纷力量在线连接,形成覆盖乡村的纠纷解决和便民服务大平台,提供普法宣传、诉讼服务辅导、调解化解、巡回立案等服务,做到就地解纷。 |
1.建立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机制;推动万人成讼率考评机制纳入平安云阳建设考核体系;建立云阳法院(含6个派出人民法庭)与全县基层组织对接机制。 2.建立调解平台“三进”机制,并按照最高法院要求将人民法庭、基层自治单位及人员信息录入平台;开展在线化解工作。 3.同期一审收案数量增幅出现下降。 |
龚箭 虞勇 |
立案庭 民一庭 审管办 |
(二)一站式多元解纷。加强“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扩大调解员队伍,完善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建立纠纷解决“菜单库”,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解纷服务。 |
1.诉前调解成功案件占一审立案数量30%以上;诉前调解案件成功率在50%以上;诉前调解成功后自动履行率在60%以上;诉前调解案件平均办理时长小于30天;调解人员人均月调解案件2.5件以上;调解员增幅与上年度民事一审收案数量比大于13‰。委派“总对总”对接单位调解案件数占诉前调解案件数比重大于20%。 2.分调裁审案件占比大于60%;速裁、快审案件平均审理期限小于30天。 |
虞勇 |
立案庭 | |
(三)一站式诉讼服务。诉讼服务实现“一网通办”,完善在线诉讼服务及时响应反馈办理机制,开展满意度评价,让群众在网上办事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同时,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设立线下绿色服务窗口,帮助解决技术鸿沟。 |
1.各诉讼服务平台身份信息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 2.网上立案不存在超期限审核问题;跨域立案服务申请按时反馈,未出现超期审核问题;跨境立案不存在超期审核问题。 3.律师服务平台应用率在70%以上,且不存在超期审核问题。12368热线人工接通率达100%;移动微法院应用率超过40%;在线委托鉴定率超过80%;在线办理保全率超过50%。 4.开展网上交退费功能;开通网上阅卷服务功能,并能够推送电子卷宗;实现在信必录、有访必录、有录必全;开通群众满意度评价功能,满意度评价在90%以上;开通绿色服务窗口。 |
邓国清 王勇 |
立案庭 办公室 | |
六、干警 履职能力 水平 |
(一)干警适应司法改革要求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法院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不断增强,履职必备的基本知识、综合素养不断完善。 |
1.加大干警培训力度。扎实开展基层法官轮训,根据审判执行工作需要,综合采取集中脱产培训、网络培训、专家讲座等方式,确保每一名法官每年接受培训不少于100学时。 2.积极开展岗位练兵等活动。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把丰富生动的审判实践转化为教学资源,切实提高干警履职能力。 |
黄云龙 |
政治部 |
(二)创新开展英雄模范学习宣传,引导干警始终铭记光辉历史、弘扬英模精神、坚定理想信念,赓续共产党人精神血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工作。 |
1.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人民法院英模事迹选编》等材料,采取专题党课、主题党日、座谈交流、专题讨论、辅导宣讲等形式开展英雄模范学习宣传;组织干警积极参加法院系统英雄模范学习宣传主题征文等活动。 |
黄云龙 |
政治部(机关党委) | |
2.在新闻媒体刊发报道法院干警弘扬英模精神、热心为民服务的感人事例。 |
龚箭 |
审管办 | ||
(三)法院队伍集体荣誉感强、精神状态好,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严格执法、公正办案,接待人民群众态度亲和、作风严谨,行为规范、举止文明,为群众办实事成效突出、特色鲜明,示范性强。 |
1.在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的司法行为严谨规范;遵守司法礼仪,着装规范,语言文明,举止得体,司法形象良好。 2.干警工作责任心、工作执行力强,无精神懈怠、工作拖拉等现象。 3.近三年无重大错案、重大过失、严重违纪违法情况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发生。 |
彭超 |
督察室 |
注:1.责任部门是全院落实对条线指导和示范创建活动自荐、初评的部门。其中,排序首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负责牵头完成对应项目指标测评工作。
2.以上项目是此次创建活动上级法院明确的规定动作,结合本院2021年出台的“我为群众办实事”16条便民举措(详见附件2),作为示范创建自选动作附加评分项。
3.市级推荐意见由市高法院结合最高法院下步评选要求、各法院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教育整顿评估验收结果等综合评价。
附件2
云阳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16条便民举措
1.优化诉讼服务。畅通线上线下立案,购置自助立案机,推广应用移动微法院,为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提供上门立案服务;改造升级诉讼服务中心,畅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落实专人现场导诉,提升一站式诉讼服务水平。(责任部门:立案庭、6个人民法庭、办公室)
2.提升办案效率。加强审限管理,开展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行动,建立动态管理督促机制,杜绝案件“久拖不决”现象。(责任部门:审管办、各办案部门)
3.加大执行力度。精准实施民事财产保全,加快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办理,加大涉案款物支付力度,提升执行兑现;定期发布“老赖”名单,加大公开曝光力度,依法打击拒执行为。(责任部门:执行局)
4.设立“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整合多元解纷力量,在驻院“向贵兵调解室”和二法庭驻庭调解室挂牌设立“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引入老马工作机制,学习推广老马工作法;积极协调在其余5个人民法庭推行驻庭调解并成立“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推动引入更多解纷资源,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水平。(责任部门:立案庭、6个人民法庭、审管办、民一庭、办公室)
5.构建“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出台人民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之间矛盾纠纷协调联动工作细则,完善矛盾纠纷调解前置程序,充分联动三方力量及时妥善调处基层矛盾纠纷。(责任部门:6个人民法庭、审管办、民一庭)
6.建立“一街(镇)一法官”工作机制。统筹全县政法系统“一村社一法治指导员”、“一校一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安排法官全覆盖对接服务42个乡镇(街道)和2个园区,制作上墙对接服务明白卡,全面开展解纷指导、风险提示、法律宣讲和诉讼指引等司法服务。(责任部门:审管办、各办案部门)
7.配备“车载便民法庭”。积极争取配备流动车载便民法庭,并以此为契机加大诉讼服务、巡回审判和法治宣传力度,人民法庭法官每人每年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不少于12次,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全年不低于25次。(责任部门:办公室、审管办、各办案部门)
8.设立“代表委员联络站”。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代表委员联络站”,为代表委员广纳民意、监督法院工作、协助化解矛盾纠纷等提供履职平台,进一步提升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水平。(责任部门:审管办、立案庭、办公室)
9.建设“云上共享法庭”。积极争取建设一定数量的内部“科技法庭”和外部“远程出庭室”,提供网上庭审、阅卷、送达等优质服务。(责任部门:审管办、办公室、各办案部门、法警大队)
10.开展“全民反诈”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反诈普法宣传,依法打击跨境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等领域犯罪,遏制网络犯罪多发高发势头。(责任部门:刑庭、审管办)
11.加强司法救助工作。落实“应救则救、把好事办好”理念,及时救助符合条件的困难当事人。(责任部门:行政庭、执行局)
12.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以保护性司法理念为引领,依法妥善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回访帮教力度,促进其健康成长。(责任部门:刑庭)
13.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行动。深入实际、直面矛盾,领导班子成员接访下访群众每月不少于1次,扎实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责任部门:立案庭)
14.深化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推进社区共驻共建工作,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志愿服务活动,每年至少参加2次志愿服务活动,为结对联系困难群众至少办2件实事。(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1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民商事案件司法保障,集中攻坚涉民营企业积案;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尽快处置盘活遗留“僵尸”企业,助力云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责任部门:审管办、各办案部门)
16.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深入矛盾纠纷易发地、深入治安隐患集中地、深入走访服务对象、深入特殊群体、深入困难企业、深入困难群众,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完善院领导定点联系人民法庭工作机制,开展驻点调查研究,提升人民法庭服务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人民群众的能力水平。(责任部门:政治部、审管办、各办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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