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工改办〔2022〕01号
云阳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试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加速项目开工,打造优无止境营商环境,决定进一步优化我县施工许可证办理办法,推行分阶段办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具体如下:
一、实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
在我县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及相关主体责任单位后,可根据施工进展顺序自主选择,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一)两个阶段办理: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按“场平土石方、基坑及护坡支护”以及“基础及主体工程”两个阶段分别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以下称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
(二)一个阶段办理: 建设单位可直接申办整体工程的施工许可证(以下称整体工程)。
(三)其他情况:原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阳县政府投资操作规程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21〕22号)中明确的“三通一平”项目免于办理施工许可证仍然执行。
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规划手续说明
(一)建设单位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可作为规划手续,并承诺建设方案稳定,可申请办理第一阶段的施工许可证。
(二)建设单位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作为正式规划手续,可办理第二阶段或整体工程的施工许可证。
三、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施工图说明
(一)建设单位在取得第一阶段施工范围的施工图纸(加盖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专用章、出图章、设计单位公章及技术审查合格章)并由施工图审查单位出具技术审查意见后,可办理第一阶段的施工许可证。
(二)建设单位取得整体工程的施工图及审查合格书后,可办理第二阶段或整体工程的施工许可证。
四、优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
(一)办理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无需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应提供房屋产权证书。如装修工程涉及外立面改动建设单位应提供规划部门加盖意见的方案图。如不涉及外立面改动,只需建设单位提供不增加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建筑结构和变更使用性质以及不涉及外立面改动的承诺。如装修建设单位与房屋产权人不一致还需提供允许装修的房屋租赁协议或相应的授权文件。
(二)新建房屋建筑的二次装修工程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如房屋产权人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可用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替代不动产权证。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一)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开工后,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应同步对项目开始监督。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在开工前应通过专家论证,在进入该工序施工前向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提供相关材料。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如发现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注册人员未履行承诺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处理,并实施诚信惩戒。
(二)禁止违法发包。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时,除单独立项的分部分项工程外,建设单位不得将一个单位工程肢解后发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
六、其他说明
(一)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可在整体工程完工后一并办理竣工联合验收手续。
(二)基坑工程完工后,如无法及时申请下一阶段的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应当履行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涉及基坑支护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应采取包括回填基坑等有效措施保证基坑安全。
(三)本通知中未涉及调整的关于施工许可证办理的其他规定仍然按照《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许可及消防审批工作的通知》(渝建〔2019〕426号)执行。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县住房城乡建委反馈。将依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最新要求和请示上级部门,及时优化调整施工许可办理相关事宜。
云阳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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