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征集2022年重庆市乡村振兴特色绿色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发挥专项资金对推动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培育,补齐产业短板的引导作用,市经济信息委决定开展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按照《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支持乡村振兴特色绿色产业发展的通知》(渝经信消费〔2022〕1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向县内各企业征集重庆市乡村振兴特色绿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投资类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县2021年度实施新建(含招商引资)或技术改造的食品加工、特色轻工、纺织服装和中药材加工等消费品工业项目,项目设备投资不低于500万元,设备投资进度不低于80%。
二、申报条件
1.在云阳县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产业政策,符合我县绿色消费品主导产业发展方向;
4.申报至审核期间未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黑名单”;
5.同一项目未获得其他同类市、县级财政资金支持。
三、申报材料
1.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2022年);
2.项目申报书;
3.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4.其他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和说明。
四、工作程序
(一)申报受理。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2年7月8日(星期五)前向县经济信息委(四大家A409办公室)提交项目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须按本通知第三条所列申报材料顺序要求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纸质件一式3份,同时,提交申报材料扫描件电子档。县经济信息委联系人:梁旭、杨定坤,联系电话:55128383,13996593139、15202329100。
(二)项目审核和公示。
县经济信息委会同县财政局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择优评选1—2个项目,提出资金安排建议方案,按程序报市经济信息委。市经济信息委将组织专家评审,审核通过的项目将在市经济信息委门户网站上公示。
(三)资金计划下达和拨付。
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名单,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局按财政资管理规范拨付到企业。企业收到资金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财务会计处理。
四、其他事项
企业要按照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工作要求,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利用虚假材料和凭证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进行处理,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并追回已经取得的奖补资金,并对有关责任人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1.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2022年)
2.项目申报书
3.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模板)
4.《关于支持乡村振兴特色绿色产业发展的通知》(渝经信消费〔2022〕18号)
云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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