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住房城乡建委发〔2023〕18号
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云阳县民政局
云阳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
危房改造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动态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现将2023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下达,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计划为乡镇(街道)申报,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比对认定的改造对象95户(详见附件2),其中县乡村振兴局认定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47户,县民政局认定的农村低保户、农村低保户边缘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48户。
二、请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 云阳县民政局 云阳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云住房城乡建委发〔2021〕25号)、《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云住房城乡建委发〔2022〕65号)文件要求,扎实做好改造对象申请评议审核审批、施工过程管理、补助资金管理、农户信息录入、档案管理、政策宣传等工作,确保阳光操作。
三、请各乡镇(街道)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施工进度,确保2023年4月15日前全部开工,2023年11月底前全部竣工。
四、各乡镇(街道)要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情况下,采取集体公租房、幸福大院、租赁闲置农房、投亲靠友等方式,及时妥善保障农户在危房改造期间的住房安全。
附件:1. 云阳县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表(第二批)
云阳县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名单(第二批)
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云阳县民政局
云阳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10日
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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