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渝(云)城罚决字〔2024〕59号
当事人:重庆伟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7094875655
公司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桂溪街道工农路2号友业时代花园B幢1-3号、A栋10-11号、A栋15-16号、A栋18-19号
法定代表人:周祥俊 身份证号码:5113**********0858
你单位于2023年实施了在结算审核报告中,部分清单的计取标准和依据不符合相关规定,存在定额套用错误等低级错误情况,致使多计工程结算价的情况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五)项,本机关于2024年10月14日立案调查。
经查明, 你单位重庆伟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在重庆华地云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装修工程及设备项目(云阳县5G移动智能终端及腾讯5G智能网关产业建设招商引资项目)的结算审核报告中,部分清单的计取标准和依据不符合相关规定,存在定额套用错误等低级错误情况,致使多计工程结算价的情况。
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一:1、重庆伟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已核实与原件相符);2、重庆伟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给何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3、重庆伟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人何亮于2024年10月25日签字确认的《城市管理执法调查询问笔录》一份。该组证据证明了重庆伟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是适格的当事人。
证据二:4、重庆云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提供的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复印件(已核实与原件相符);5、重庆华地云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合同书复印件(已核实与原件相符);6、重庆伟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结算审核报告复印件(报告编号:伟恒工咨〔2023〕HSZC-CQYY02号)(已核实与原件相符)。该组证据证明了重庆伟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确存在出具高估冒算工程造价文件。
2024年10月30日,本机关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
事先(听证)告知书》(渝(云)城罚先告字〔2024〕59号),告知你(单位)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并告知你(单位)依法享有的权利。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以及听证]要求。
本机关认为,重庆伟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在重庆华地云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装修工程及设备项目(云阳县5G移动智能终端及腾讯5G智能网关产业建设招商引资项目)的结算审核报告中,部分清单的计取标准和依据不符合相关规定,存在定额套用错误等低级错误情况,致使多计工程结算价情况的发生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五)项 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的行为造成国有装修奖励资金流失,并对云阳县招商政策兑现和招商营商环境带来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及《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30000元整(大写:叁万元整)。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指定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云阳支行(账号:3701010120260000017)或者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系统统一缴费平台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云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云阳县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云阳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11月18日
联 系 人:刘 犁 联系地址:云阳县民德路2号
联系电话:(023)81736016 邮政编码:404500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